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通用摄像机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16: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2月28日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1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迟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周老师 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迟老师 022-********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docx |
项目概况
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CP-2023-H-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摄影摄像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付。(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B.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6日至2023年02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方式:(1)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将“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zxzb0808@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022-********获取“文件及资料领取表”;2)请将如下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文件及资料领取表”手写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xzb0808@163.com(邮件主题为:ZXCP-2023-H-035的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3)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500,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卫生健康促进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系方式:周老师 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轩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76号新华国金中心15层
联系方式:迟老师 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迟老师
电 话: 022-********
标签: 摄影摄像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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