硅酸钠、偏硅酸钠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硅酸钠、偏硅酸钠生产线建设招标公告
高安市新盛实业有限公司硅酸钠、偏硅酸钠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
第一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硅酸钠、偏硅酸钠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经业主授权现将本项目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硅酸钠、偏硅酸钠生产线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高安市新盛实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400万元,在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新建年产30000吨硅酸钠、15000吨偏硅酸钠生产线,项目占地面积10.625亩。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各类仓库、各类储罐及公用辅助工程等。本项目定员20人,年工作日300天,二班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高安市新盛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建筑陶瓷产业基地
邮编:336000 联系人:丁工 电话:189*****60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昌市北京东路1198号天泽园3#4601
联系人姓名:邹工 联系人电话:****-********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1)收集资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2)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3)通过专家评审后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分析项目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项目处理工艺可行性、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项目投入正常生产运营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分析项目环境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分析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是否支持;(2)公众对项目周边环境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项目经环保治理后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是否可以接受;(4)公众认为应采取何种措施弥补环境影响;(5)公众关注的其它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告10天内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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