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家园五期空置商铺再次招租招标公告
同心家园五期空置商铺再次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 三亚市同心家园五期空置商铺再次招租 | ||
项目编号 | QY******HN3007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02月17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03月02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坐落 | 三亚市海螺村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招租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第一年月租金 (元) | 挂牌底价/第一年月租金(元) | ||
1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南区22号楼07号商铺 | 三十层/ 首层 | 308.25 | |||||
2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南区23号楼03号商铺 | 三十层/ 首层 | 234.55 | 9617 | 8655 | |||
3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南区23号楼06号商铺 | 三十层/首层 | 234.55 | 9617 | 8655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3年 2、租金每季度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每年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5% | |||||
装修期限 | 2个月(免租金,包含在总租赁期内) | 承租押金(元) | 第一年租金的3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无 | |||||
房屋现状 | 同心家园五期南区商铺位于三亚市海螺村,周边有山屿湖、融科蓝立方、天悦湖畔等小区,近邻三亚市房产交易中心、三市人力资源局等行政单位;小区入住率高,未来商铺将具有较大的升值发展实间。项目具体详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书。 | |||||||
租赁用途 | 承租方租赁该房屋可以用于商业、办公、仓储等合法用途,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 |||||||
重大事 项说明 | /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见评估报告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4月24日 | |||||||
评估机构 | 深圳市国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三亚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57******* 注册地:海南三亚 法定代表人:蒙朝东 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总经理办公会2021年第19期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2022年第44期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无不良信用记录(报名需提供征信报告),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为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最终竞得价交纳租金。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若在10个工作日内不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如未竞得,保证金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该房屋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4、承租方应维持现有客房等现状,不得破坏、改造建筑主体结构,需要重新装修时,装修方案须经招租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5、未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该商铺,不得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不得与他人互换经营。 6、承租方不得使用该商铺从事违法行为。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双方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中约定。 | |||||||
标的交割 | 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拟招租商铺按现状公开竞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自行到现场查看拟招租商铺状况,对拟招租商铺的面积、市场价值、周边环境进行自我判定。竞价成交后,不得对竞得的商铺提出异议。商铺租赁面积以出租方公布的面积为准。 2、不得经营产生空气污染、噪声污染、易燃易爆、刺激性气味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项目。(五期商铺建设未预留餐饮油烟专用排放通道、隔油池等环保设施空间,如经营餐饮,需后期改造增加上述设施,并根据相关规定另报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建设,并经环保、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 3、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或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商铺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琼(2020)三亚市不动产权第*******号) 5、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意向承租方取得承租资格后即进入自由竞价阶段,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02月17日9:00至2023年03月03日9:00。自由竞价阶段结束的同时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周期为120秒,如有新的报价自动延续120秒,120秒后无新报价,最高报价者确定为受让方。竞价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商铺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海南省三亚市 | |||||||
报名时间 | 2023年02月17日至 2023年03月02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3年03月02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海南产交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证金缴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个人/企业征信报告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则须本人签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租赁押金和交易服务费结算,保证金多退少补。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租赁期总租金的2.5%(每间不低于1000元)由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元)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南区22号楼07号商铺 | 02月17日9:00 | 03月03日9:00 | 500 | 120秒 |
2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南区23号楼03号商铺 | 02月17日9:00 | 03月03日9:10 | 500 | 120秒 |
3 | 三亚同心家园五期南区23号楼06号商铺 | 02月17日9:00 | 03月03日9:20 | 500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林女士 ********(三亚)刘女士 ********(海口) 技术支持:刘先生 ********(海口)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三亚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 ||||
其它 |
标签: 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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