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及校园网建设招标公告

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及校园网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7C********A0122 采购品目: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受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2015年蓟县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及校园网建设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2015年蓟县普通高中现代化建设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及校园网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xcg2015-117-01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蓟县二中监控、广播,马伸桥中学校园网建设;预算34万元。
第二包:杨家楼中学广播及校园网建设;预算36万元。
第三包:杨家楼中学监控系统,预算56万元。
第四包:高中信息技术教室设备、校园网站及服务器,预算90万。
第五包:录播教室3间(桥中、楼中、二中各1间),预算100万。
具体参数见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供应商的实质性资质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本地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投标人需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硬盘录像机、变焦摄像机、定焦摄像机、调音台、广播功放、室外音响等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且截至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二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网络出口设备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以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广播系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0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上述证书认证覆盖范围须含有会议系统、专业音响等,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人所投的广播系统主机、功放、话筒、音箱、会议系统专业音箱、话筒前级处理器、电源时序器等音频设备为同一品牌。
6.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且截至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三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所投主要监控设备:摄像机、存储设备、监控管理平台等为同一品牌,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且截至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四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单位,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计算机、交换机、稳压电源、服务器、语音软件、校园网站的原厂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且截至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五包: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
2.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导录播软件系统、高清录播主机、云巡课系统平台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高清录播主机必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且截至投标当日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7月10日至17日每日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以及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盖公章和身份证到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20室)现场购买。
4.招标文件的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本,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时间:2015年8月4日8:30至9:30
2.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120室)
3.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4日8:30至9:30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03室)
5.开标时间:2015年8月4日上午9:30
6.开标地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
2.采购人地址:蓟县城西石矿路2号
3.采购人联系人:李雪坤
4.联系电话:***-********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56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022@163.com
7.银行开户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8.开户银行名称:天津农商银行蓟县东施古支行
9.开户银行行号:********3881
10.开户银行账号:****************027226
九、质疑方式
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10〕14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其他事项
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及供应商权益,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等均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代理机构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
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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