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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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2023年-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兴旺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水源及首部工程骨干工程田间工程。1水源及首部工程:维修改造9.8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维修沉砂池1座维修首部加压泵站1座,配套水机设备过滤设备及智能化水肥一体机各1套。2骨干工程:铺设田间供水管道PVC管17.76公里,管径400-225
毫米配套各类建筑物共43座,过渠过路拉管3处。3田间工程:铺设PVC管0.32公里,管径125毫米PE软管15.31公里,管径90毫米毛管3233.94公里,管径16毫米配套电磁阀保护井156座及自动化控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2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
邮 编:751900
联系人:马小海
电 话: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23年2月1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2023年-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兴旺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水源及首部工程骨干工程田间工程。1水源及首部工程:维修改造9.8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维修沉砂池1座维修首部加压泵站1座,配套水机设备过滤设备及智能化水肥一体机各1套。2骨干工程:铺设田间供水管道PVC管17.76公里,管径400-225
毫米配套各类建筑物共43座,过渠过路拉管3处。3田间工程:铺设PVC管0.32公里,管径125毫米PE软管15.31公里,管径90毫米毛管3233.94公里,管径16毫米配套电磁阀保护井156座及自动化控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2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
邮 编:751900
联系人:马小海
电 话: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23年2月17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红寺堡镇兴旺村蓄水池维修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红发改审发2023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
设资金来自2023年-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镇兴旺村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建设水源及首部工程骨干工程田间工程。1水源及首部工程:维修改造9.8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维修沉砂池1座维修首部加压泵站1座,配套水机设备过滤设备及智能化水肥一体机各1套。2骨干工程:铺设田间供水管道PVC管17.76公里,管径400-225
毫米配套各类建筑物共43座,过渠过路拉管3处。3田间工程:铺设PVC管0.32公里,管径125毫米PE软管15.31公里,管径90毫米毛管3233.94公里,管径16毫米配套电磁阀保护井156座及自动化控制系统。
2.3 计划工期:2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17日08时00分至2023年2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
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
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1本次招投标采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形式,投标单位请下载招标文件后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以本公告发布的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3月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吴忠市红寺堡区燕然路
邮 编:751900
联系人:马小海
电 话:0953-5090459
招标代理构:宁夏立弘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裕民西路富康商务中心19层
邮 编:751100
联系人:马伟宁
电 话:0953-2998222
2023年2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改造工程 蓄水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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