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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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返还泉州强民香业有限公司1#车间及附属工程工程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2023-02-13 15:02阅读人数:6
依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等相关规定,下表所涉及项目已竣工,现向我局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

  序号

  施工企业

  项目名称

  1

  福建省协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泉州强民香业有限公司1#车间及附属工程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材料到永春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窗口进行投诉(桃城镇环翠路23号)。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举报或投诉的,将视为无拖欠,我局将依规定办理返还工资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4日—2023年3月15日

  联系电话:0595—********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品安全 隐患排查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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