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招标公告

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招标公告


吕四港镇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
招标文件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须知
三、投标函
四、资格审查标准
五、工程量清单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吕四港镇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村级资金。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吕四港镇吕北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7月29日开工至2015年9月11日竣工,共45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4.本工程共分壹个标段,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中标后押证。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后审的必要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开户许可证等均须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
(8)响应吕四港镇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者请于公告期在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ls.qidong.gov.cn/col/col8406/index.html)“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
8.各投标申请人须于2015年7月27日14时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提交至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吕四港镇鹤城北路综合治税中心北隔壁原法庭四楼),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在2015年7月27日14时30分开标。报名费在开标当日收取,每投标单位人民币300元,收后不退。
9.投标申请人如有任何疑问,须在2015年7月17日11时前,以不记名形式发入网上答疑信箱(********7@qq.com">********7@qq.com ),招标人经整理后在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ls.qidong.gov.cn/col/col8406/index.html)“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栏公布需澄清的内容。
10.招标人地址:启东市吕四港镇吕北村。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329
11.特别提示: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与周边群众矛盾的协调工作及相应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并且不得延长工期。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9日
吕四港镇吕北村村民委员会
2015年7月10日
吕四港镇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投标须知

一、工程名称:吕四港镇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四、工期要求:2015年7月29日开工至2015年9月11日竣工,共45个日历天,具体以合同工期为准。
五、资金来源:村级资金。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详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特别提醒:根据《启东市小型工程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规定》:参加小型项目的投标人,其企业注册地须在启东或该企业在启东设有分公司,并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作废标处理。
七、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报名费在开标当日收取,每投标单位人民币300元,收后不退。
八、现场踏勘: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去现场踏勘过程中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投标人承担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
九、投标文件的组成: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拟派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拟派的项目经理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出具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有效劳动合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投标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重复复印件无效,现场提供原件备查)。②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③投标保证金。上述①—③项须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企业公章。
特别提醒:以上各项中印章如有模糊不清无法辨认,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报价编制依据:①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②《建设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计算规范、《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③本工程材料价格按《启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5年第3期及市场价计算、人工工资单价参照苏建函价2015(133)号文规定。
十一、投标担保:投标人应在工程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单位)人民币0.9万元(银行汇票形式),未中标者在开标会议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中标者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书和参加开标会议、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签订合同的,则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3.5万元(其中工期履约担保为1万元,质量履约担保为1万元,竣工资料履约担保为0.75万元,安全履约担保为0.75万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缴纳中标差额履约保证金2.6万元(银行汇票形式)。收款人为: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账户:****************095934,开户银行:吕四农商银行。
对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汇票的具体要求:
1.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账户:****************095934,开户银行:吕四农商银行;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标书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华东三省一市汇票除外)。
2.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3)华东三省一市除外的建设银行汇票----(1)收款人为“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2)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3)汇票右上角有“请划付X X X X X”印章(X X X X X为五位数行号);(4)投标单位在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上海市所在银行开具汇票时,有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的,请开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不需要开全国汇票),收款人: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4)其他(中信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杭州银行等)汇票----(1)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2)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20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经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核实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4)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5)中标人应当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而未提交的;
(6)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
(7)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十二、投标报价:按要求填写投标函,投标函必须为打印,手写无效。本次投标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系数等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不再作调整。
十三、投标答疑:本工程不专门组织招标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年7月17日11时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无记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至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指定邮箱(********7@qq.com">********7@qq.com),招标人将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在启东市吕四港镇人民政府网站(http://ls.qidong.gov.cn/col/col8406/index.html)“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栏目上公布。 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十四、开标、评标:
本次开标会议时间定于2015年7月27日14时30分。
地点: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吕四港镇鹤城北路综合治税中心北隔壁老法庭四楼)。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原件(如有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件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用于该项目的项目经理证书原件(中标后押证)、项目经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账户名必须与递交的开户许可证账户名一致)汇入至:启东市吕四港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账户:****************095934,开户银行:吕四农商银行)
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后于2015年7月27日14时30分前交至吕四港镇招投标中心开标大厅(吕四港镇鹤城北路综合治税中心北隔壁原人民法庭四楼),未密封视作无效投标文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五、评标办法:根据《启东市小型工程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规定,经吕四港镇政府招投标联席会议研究决定,采用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具体方式如下:
(一)评标程序
1.投标人数量大于九家的,现场随机抽取九家。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开标程序,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2.被抽到的九家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
(二)抽签程序
4.有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其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顺序自行选取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招标人当场公布并登记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
5.招标人用随机方式公开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
6.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
7.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监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其在吕四招投标市场3年的投标准入资格,并在相关网站予以公示。
8.中标结果公示期间,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依法重新招标。
十六、约定投标价格:经吕四港镇招投标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本工程约定投标价为:352500.00元。
十七、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见《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十八、工程款给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60%,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2016年6月底付工程款的20%(无息);工程款的10%作为质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无息);工程款的10%作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次年3月底,确定无欠薪现象后返还(无息)。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委托收取工程款。
十九、施工合同的签订: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在公示栏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3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方有充分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招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十、其他:
1.本工程必须确保在合同工期内竣工。如工期延误,则每天支付工期延误费人民币伍佰元。
2.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但施工中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列入报价中。


吕四港镇吕北村村民委员会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投 标 函
致: 吕四港镇吕北村:
1.根据贵方吕四港镇吕北村农村公路翻修工程《投标须知》的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后,我单位愿以下列工程价款承包该工程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标段 投标总价(元)备 注
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
1叁拾伍万贰仟伍佰元整352500.00
(投标函须为打印,手写无效)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贵方《投标须知》中规定的工期45个晴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如工期推迟,我方愿以每天500元支付工程延误费。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须知》中规定的合格标准。
5.如果我方中标,将指派 任本工程项目经理。手机

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叁万伍仟元作为履约担保。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书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投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二O一五年 月 日

资格后审审查标准
序号项目内容合 格 条 件投标申请人具备
的条件或说明
1法人授权委托书盖投标单位法人章及单位公章的原件
2投标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并通过2012年度年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市政公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有效证书(中标后押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年内连续三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四个月的新公司以注册日之后至今(开标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不少于二个月)]和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①养老保险缴费花名册上体现该人姓名
②劳动合同(合同时间必须有效)
8银行开户许可证人民银行核发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原件
9备注:①上述(2)-(8)项必须提供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公章必须清晰明显,不得倒盖;(2)-(8)项同时提供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查验。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一律没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③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证书在相关法定网站数据库查询不到,且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无效证书,资格审查不通过
④上述(1)—(8)中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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