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2-17 17:00:00原文链接地址

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

2、政府采购编号:永财购计(2023)15号

3、采购代理编号:0623-2281N*******

4、采购项目预算: 1、根据永州市财政局的审核意见(永财函【2022】98号)运营期8年副产品毛油总收入7799.14万元,运营成本5925.77万元;共处理约******T,每吨折合收入240.63元,成本174.97元/t(其中固定成本100.29元/t、变动成本74.68/t);2、企业自负盈亏并每吨上交政府46.83元 。本项目亚行贷款及2800万元专项债劵资金还本付息由项目运营公司偿还(单独测算);3、蒸汽、电、自来水、残渣、渗滤液、废气处理费等费用需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与蒸汽、电等相关供应商自行协商处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支付)。

5、项目概况:项目类型:存量委托运营;所属行业:一级行业:市政工程;二级行业:垃圾处理;项目区位 :位于永州市坦塘村静脉产业园内,永州市垃圾焚烧厂西侧;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永州市零陵区、冷水滩区、经开区、中部生态新城区、金洞管理区、东安县、双牌县及周边乡镇等地,其中金洞管理区、东安县、双牌县及周边乡镇等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理费用另行测算;服务内容:对运营服务范围内的餐厨垃圾进行收集,并转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占地面积 :*****.06m 2(合 32.01 亩);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一部分来源于政府自筹资金(专项债),一部分来源于亚行贷款资金。项目运营资金由中标社会资本方自筹;项目公司的成立:中标社会资本方在永州市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结构:社会资本方占股 100%;具体运作方式:委托运营(O&M),政府将存量公共资产的运营维护职责委托给项目公司,政府保留资产所有权属,只向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支付委托运营费;项目合作期限:8 年;项目资产权属:项目资产属于政府方,项目公司仅拥有本项目范围内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不具有所有权;交易结构:回报机制 ,运营成本及净收益:根据永州市财政局的审核意见(永财函【2022】98号)运营期8年副产品毛油总收入7799.14万元,运营成本5925.77万元;共处理约******T,每吨折合收入240.63元,成本174.97元/t(其中固定成本100.29元/t、变动成本74.68/t),企业自负盈亏并上交政府46.83元/t,亚行及专项债还本付息计入成本单独测算;结算机制 :本项目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按月结算;股权变更限制:在本项目合作期内,项目中标公司变更股权结构应取得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政府支持方面:市人民政府组织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部门采取相关措施,并根据永州市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建立联合行政执法机制,打击非法收运餐厨垃圾和地沟油的行为,维护良好的餐厨垃圾和地沟油收运秩序,督促项目中标公司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签署《餐厨垃圾处理协议》,督促本项目范围内餐饮企业、学校、酒店、食堂、军队、机关事业单位等向项目公司提供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共同保障项目公司餐厨垃圾和地沟油基本供应量;政府采购合同:待中标后,由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项目中标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中合同专用条款,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可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合法合规的具体要求。委托运营协议: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项目中标公司签订《委托运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履约保证金:项目中标公司应向业主方提交不超过中标金额10%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50万元。

6、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包名/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

(元/年)

最高限价

(元/年)

1

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

永州市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委托运营

服务期限8年

详见文件

/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3月13日9时30分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采购文件(包括采购公告、变更公告、延期公告等)由投标人到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诚信入库之后按流程自行下载获取,如有遗漏,责任自负。下载网址: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ggzy.yzcity.gov.cn/).诚信入库如有疑问请咨询信息服务部:0746-*******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提供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03139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0313930 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冷水滩区岚角山镇迎宾路东段,永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ggzy.yzcity.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询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邹艳

2、电话:185*****618157*****852(经本人同意公布)

九、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永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永州市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

(3)联系人:文宇红

(4)电 话:136*****743(经本人同意公布)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永州分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中亚家园802室

(3)联系人:邹艳

(4)邮 编:******

(5)电 话:185*****618157*****852(经本人同意公布)/0746-*******

十、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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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委托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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