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20230217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20230217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 | 详见附件1。 | (2023.03) | 详见附件2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样相关事宜应以后续采购文件为准,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天津院无机高分子脱油剂、线型高分子增稠剂采购单项协议的系统用户应首先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并将样品于2023年02月29日前邮寄或送至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85号,联系人:王明珠,联系电话:159*****487。将于2023年03月10日前反馈筛选报告。(详细内容请见附件1、2)。
本次计划公开为技术筛选阶段。通过技术筛选的申请人后续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与满足估算要求的供应商签订年度单价/费率合同。送样要求:一个供应商每种产品可送样1种样品,每种不少于1500mL,标签注明单位名称和联系人(实验前进行两次编码),标签格式见表6,同时需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药剂现场运行技术方案。样品务必按照以上送样要求在项目截止收样前送至指定地点,否则视为无检测报告,技术评审不合格。产品测试评定:以招标人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由收样人负责向各申请人提供检测报告。如申请人对检测报告结果存在异议,可以申请重新检测(无需再次提供样品),并共同见证。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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