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采油厂2015年井场管护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第二采油厂2015年井场管护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2015年井场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井场管护业务外包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括第二采油厂南梁采油作业区梁101井区25个井场69口油水井、西1井区20个井场59口油水井、山1井区31个井场130口油水井,共76个井场258口油水井的管护。需配备相应管护人员及皮卡车辆。
2.1.2招标范围:南梁采油作业区井场管护服务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井场看护、日常维护、现场操作、信息反馈、应急配合等。其中:
井场看护:负责井场设备设施、原油及物资器材的看护守卫及油水井、单井管线的巡查,防止偷盗破坏。
日常维护:负责油水井以及井场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井场工业卫生清洁、各类作业后的现场恢复等。
现场操作:负责按操作规程进行抽油机启停、井口流程切换、阀组间注水量调整、更换压力表、更换盘根等操作;负责井口取样、憋压、投球、加药等工作;负责拉油点储罐量油、加温、装油、拉油票据核查等工作。
信息反馈:负责生产数据的录取上报以及异常信息的及时反馈。
应急配合:负责配合承包区域内各类应急抢险、日常维护工作。
2.2服务期限:
井场管护业务为连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限暂定为三年,服务合同按年签订,招标限价按一年服务期设定,投标按一年服务期分类报价;到期后中标人可在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不变、签约价格不变的条件下,按年续签合同。
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再续签合同;同时退出第二采油厂服务区域,且三年内不得承包第二采油厂类似业务:
(一)年度内发生一般事故A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年度内发生一般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年度内违反安全、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被省级或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或被省级或以上主流媒体负面报道;
(四)油田公司内部发生监守自盗、里勾外连盗卖油品及石油物资器材年度内超过5起;
(五)油田公司内部违反信访条例,发生上访、非法串联、集会、组织或煽动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年度内超过20人次;
(六)发生连带油田公司劳动争议案件;
(七)两年有重大失信行为;
(八)与业务人员劳动合同签订率未达到100%,养老、医疗、失业、工伤、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缴纳率低于此标准的;
(九)业务承包队伍内部各类人员,发生严重侵害人身安全、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或者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生监守自盗案件引发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群体性突发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严重社会影响等后果。
2.3 具体服务标准要求及服务范围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的服务内容。
3.3 投标人资质证照齐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并通过年检。
3.4 近三年有类似的油气井管护服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其中人员要求有3年及以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者占40%及以上。
3.5 进入油田的供应商、施工商及服务商,均须在检察院进行行贿档案查询。本项目要求各投标单位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二个月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起至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每一投标人提交一份,金额为陆万元人民币,采用电汇。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8月5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四路长庆宾馆会议室(详见现场指示牌)。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地 址: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
邮 编: 745100
联 系 人: 田 浩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 机 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联 络 地 址: 西安市雁塔区崇业路23号丰泰大厦8层D室
邮 政 编 码: 710065
联 系 人: 赵斌
联 系 电 话: ***-******** ********
传 真: 029-********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含光路支行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账号:7252 2101 8260 0132 01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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