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行业安全监督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2023年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行业安全监督辅助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2023年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
三、项目地点:深圳市全市十区范围内。
四、项目依据: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更名的批复》(深编〔2022〕30号)精神,招标人主要职责在原深圳市灯光环境管理中心职责的基础上,新增对各区户外广告、城市家具设施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的职责。为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行业安全监管和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日常监管工作,确保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安全运行,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及市财政委员会审核批准,由招标人实施2023年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项目。
五、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受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委托,招标人承担全市城市照明行业安全监管和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日常监管责任。通过本次招标选择优秀服务商,协助招标人开展2023年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合同委托事项如与政府相关法规、管理的要求相冲突,合同自动终止。
六、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项目金额:65万
八、招标方式:公开采购。
九、服务内容:
1.根据招标人安排,中标人对照《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指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负面清单》《深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家具导则负面清单》等标准、条例和规范,通过专业的系统的现场检查、巡查和取证,客观了解各区各街道重要区域和主要路段的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设施运行状况,将不符合标准规范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设施进行拍照、摄像取证,并将图片和影像通过移动终端实时上传至市容管理智慧平台或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2.辅助招标人开展城市照明行业安全监管和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统筹管理,督查督办来自新闻媒体、网络媒体、市政府*****热线、美丽深圳公众号、数字化城管、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等部门或媒体有关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和城市家具的各类投诉案件。
3.辅助招标人开展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汛期三防、安全生产月、秋冬季火灾防范、今冬明春等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4.每月向招标人递交上月工作报告。7月中旬递交上半年工作总结,12月中旬递交全年工作总结。
十、项目人员配置:
1.中标服务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安排5名辅助服务人员,其中:
(1)项目负责人1名:大专或以上学历,有3年或以上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家具)运行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持有电气、安全、结构、照明等专业中级职称,熟悉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的相关标准规范等相关知识等条件的优先。
(2)专业技术人员3名: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持有电气、照明、结构、安全等专业的中级职称,熟悉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及管理等相关知识的优先。
(3)技术顾问1名:持有电气、照明、结构、安全等专业的副高(或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技术顾问可为兼职人员,协助招标人开展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汛期三防、安全生产月、秋冬季火灾防范、今冬明春等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每年协助招标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少于10天,协助检查的日期和时间由招标人确定。
上述辅助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且持有C1驾驶证(常驻人员除外)。
2.中标人必须与辅助服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明确雇佣关系。中标单位如需要更换辅助服务人员必须需要提前取得招标方书面同意。更换后辅助服务人员资质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更换人员必须经过招标方面试及通过试用期。
3.中标人拟安排的辅助服务人员须通过招标人面试,并试用一个月,经招标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辅助服务。招标方为辅助服务人员提供办公卡位,配备办公座椅,但辅助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电脑、手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由中标方自备。辅助服务人员的日常监管、巡查检查、督查督办等事务由招标人统一安排。
4.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为辅助服务人员提供集体住宿。招标方可在工作日为辅助服务人员提供早餐和午餐便利,但就餐人员须按招标人食堂管理制度缴纳相关伙食费用(每人每天约35元,不含晚餐)。
5.中标服务单位必须给辅助服务人员购买必要的保险(包括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等),辅助服务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高温补助、辞退补偿均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时不得低于本地区行业平均工资水平。辅助服务人员可享受的带薪年假不超过5个工作日。中标服务单位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安排好从业人员的住宿和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如发生违法违纪或人身安全等安全或意外事件,由中标服务单位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一、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服务单位辅助服务人员必须遵守深圳市市容景观事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2.辅助服务人员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每季度对在全市各区74各街道办事处所辖重要区域、主要道路、商业中心开展巡查检查不少于1次,并实时上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辅助服务人员工作手机需下载“城管通”操作软件,招标人据此核查辅助服务人员巡查线路轨迹和工作量。
3.协助招标人对各类投诉案件开展督查督办辅助服务,协助督查投诉案件经办过程、跟踪处理结果、联络投诉人对投诉案件处理的满意度。
4.招标人对中标服务单位辅助服务人员进行行业安全监管和统筹管理业务培训,并对中标服务单位的安全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招标人对检查和验收未达标准或不合格者进行扣减费用,中标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发生安全事故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5.中标服务单位为辅助服务人员配备必要安全防护装备,辅助服务人员在开展行业监管、督查督办服务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作业规程等规定,保障辅助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安全和意外事故。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中标服务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人员经费、管理费、法定税费、社保缴费、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节日补贴、交通费和中标方的利润等部分。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7.巡查检查和协助督查督办辅助服务工作总结要求:出动巡查人员情况,巡查的时间、地段、内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整改进度,督查督办辅助服务的案件数量、协助督办结果,协助行业统筹监管情况等。
8.辅助服务人员除外出辅助巡查检查之外,其他工作时间应在招标方安排的办公地点处理本项目相关辅助服务事务。
十二、项目技术要求
1.辅助服务人员需加强业务学习并接受招标人的业务培训,学习和培训内容包括:《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技术标准》《城市道路照明设施运行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指引》《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深圳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负面清单》《深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家具导则负面清单》等标准、条例和规范。
2.辅助服务人员开展巡查检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监管相关要求,如发现委派人员存在违规违章行为或不服从招标人管理,招标人可依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
3.中标人在本项目收取的费用(含合理利润、管理费和含税金等)不得超过中标金额的8%,辅助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加班补贴、高温补贴、交通费、节假日补贴及办公经费等费用不得少于合同金额的92%。
4.招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士头人货车,专门用于巡查检查和督查督办辅助服务。如发现违规使用车辆情况,招标方可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经济责任并责成中标人更换辅助人员。如因车辆限行、车辆维修等因素影响,的士头人货车无法使用的情况下,中标方应自行安排乘用车辆完成相关地段的巡查检查,相关乘用车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十三、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4年2月28日。合同期满后,如中标供应商履约良好,经双方协商同意,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合同条款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合同服务期限总计不得超过24个月。
十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经营单位或社团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须具有安全咨询、安全服务、安全检测、安全评估等其中一项资质,或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十五、响应承诺:投标人收到本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文件内容,自收到本招标文件,同意参与本项目起,视为同意本文件所有条款。
十六、投标注意事项
1.投标时间:投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10点至2023年2月23日16点。
2.招标人只接收已报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如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则其可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开标地点,视为自动放弃。
5.招标文件索取:招标文件可自行通过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下载,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必须包含以下所有内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项报价表(总价小于65万);
报 价 明 细 表
2023年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 项目费用报价表 | ||||||||
序号 | 项目 | 分项要求 | 报价要求 | 备注 | ||||
要求 | 工作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全年费用(元) | 投标人报价 | |||
1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技术人员 | 大专或以上学历,有3年或以上市政公用设施(城市家具)运行维护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沟通能力和管理能力。持有电气、安全、结构、照明等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熟悉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的相关标准规范等知识优先。 | 1.负责统筹和管理项目工作人员,对接甲方的工作安排,跟进项目的工作计划; | 1 | 人 | 不少于12万元 | |
2 | 工作人员 | 专业技术人员 | 大专及以上学历或持有电气、照明、结构、安全等专业的中级职称,具备扎实的专业技能及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熟悉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及管理等相关知识,能快速掌握相关技术规范、专业文件等。 | 1.协助甲方开展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和城市家具的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辅助工作; 3.协助甲方收集各区(新区)相关数据资料; 5.负责本项目汇报的文字组稿、撰写、编辑等; | 3 | 人 | 不少于32万元 | |
3 | 工作人员 | 技术顾问 | 持有电气、照明、结构、安全等专业的副高(或以上)职称,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践管理经验。 | 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协助甲方开展岁末年初、重要节假日、汛期三防、安全生产月、秋冬季火灾防范、今冬明春等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记录检查情况。 根据每次检查情况,开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对接相关部门并完成甲方交办的相关事务。 | 10 | 人/次/日 | 不少于2万 | |
人员小计(元) | ||||||||
5 | 企业管理费、利润(元) | |||||||
6 | 企业税金(元) | |||||||
7 | 杂费 (元) | |||||||
8 | 项目费用预算总计(元) |
(4)拟安排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学历证书以资质证书和职称证书
拟安排2023年城市照明行业安全监管和户外广告及城市家具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项目团队成员和技术人员概况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资格证书 | 拟任职务 | 简历、年限 | 备注 |
辅助服务项目团队成员和技术人员概况
注:此表格式供参照,投标人可以根据本表格式内容自行划表填写。
(5)评分细则(附件)中需要的相关文件;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机构登记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第三方检测报告、质量体系证书、荣誉证书、奖励奖项等,都必须是国家机关签发、或在中国合法登记设立并有权有资质颁发相关证明文件的机构签发。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派专人将投标文件于开标日截止投标时间之前密封送达城管大楼西座901室。
8.招标文件收费:无。
9.投标文件份数:3份。
10.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及最终结果,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十七、开标注意事项
1.开标时间:2023年2月23日16时。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后,招标人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核或按具体评标方法执行。
2.开标地点:福田区莲花支路1004号城管大楼西座8楼会议室。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十八、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十九、发放《中标通知书》:评标后5个工作日内。
二十、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正式授权证明书)到招标人办公地点签订合同。
2.投标人中标后,违反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内容、或未经招标人允许超期不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并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造成的损失。
3.投标人一旦中标,签订合同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私自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将视为违约并自动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重新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若有不良记录行为,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并追索由此造成的损失。
5.中标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本合同条款,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中标单位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二十一、违规处罚内容及规定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公告的要求诚信投标,并对投标行为和投标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作废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情况汇报至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有关处罚情况一并在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网站自行招标平台上公布:
1.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的;
2.与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投标价格或者合谋使特定投标人中标的;
3.因无法履行投标承诺而未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4.中标后又放弃中标资格的;
5.投标人在质疑投诉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情况的;
二十二、废标后续处理: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被废标后,由招标人确认新中标人,确认新中标人方式按照其他投标人的得分从大到小顺序依次替补。
二十三、服务期限:2023年3月1日--2024年2月28日。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可根据中标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则续签合同最多不超过2年。
二十四、其他有关要求: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除按有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外,将视情节严重,暂停或取消其参加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的投标资格。
二十五、投标联系人
联系人:雷小雄 电话:0755-829*****139********
附件: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价格 | 10 | 公式计算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价格分权值 评标基准价=各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 ||
2 | 技术部分 | 30 | 专家打分 | 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相加之和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得分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5 | 评审内容: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 实施方案。 评分标准: (1)人员配备不得低于采购需求的标准; (2)具有合理有效的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 (3)有清晰具体的工作规程,工作规程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有完备的安全制度落实实施方案,能够有效保证监管和巡查工作安全、顺利开展。 同时具备以上4点的,评价为优,得15分; 只具备以上任意3点的,评价为良,得12分;只具备以上任意2点的,评价为中,得7.5分;其它情况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审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开展检查巡查、协助督查督办服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督导工作落实到位,实现更好地行业安全隐患排查辅助服务。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内容全面、具体、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科学合理。 优良中差评分标准: 优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五项要求为优,得10分; 良评分标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得为良,得8分; 中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为中得,得6分; 差评分标准:满足以上两项以下要求为差,得2分; 其它情况不得分。 | |||
3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3 | 评审内容:承诺将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服务期满后将本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技术档案管理资料全部移交给采购人,并在年度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将所有技术资料移交完成。 评分标准:凡提供承诺函,对以上内容进行全面全部承诺的,即得3分,未提供或未全面进行承诺的,不得分。 | |||
4 | 违约承诺 | 2 | 评审内容:投标人提供违约承诺得2分。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 权重:60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专家打分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12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城市照明、户外广告、城市家具、市容管理等监管、巡查或安全评估、安全服务项目等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得3分,合计最高得12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作为得分依据。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
2 | 投标人荣誉获奖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或投标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获得区级市容景观(或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专家顾问(专家)或荣誉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3分,合计最高得10分。获得市级或以上市容景观(或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证书的,得5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
3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3 | (一)评分内容: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具有以上三项证书的得3分,有一项得1分,无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8 | (一)评分内容: 1)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或以上同类项目经验的得4分; 2)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照明、电气、工程、结构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得4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的专家聘书、执业资格证书、同类项目工作经验证明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3. | ||
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2 | (一)评分内容: 1.项目团队人员中,具备照明电气、机电、结构等专业中级技术职称,每人得3分,具有高级职称每人得4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质证书每人得4分,具有二种或以上执业资质证书,得分可以叠加。 2.项目团队人员中,具有大专学历每人得3分,本科以上学历每人得4分。 团队成员的职称和学历得分,只取其一。 (二)评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中标将严格按招标人要求配备相关项目团队人员。 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不得分。 | |||
6 | 投标人服务优势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具有安全监管、安全咨询服务、安全检测评估、检验检测机构等资质认定证书,得6分; 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得6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投标人机构法人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无法显示经营(业务)范围的,需提供相关工商信息查询网页截图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 | 3. | ||
7 | 项目拟使用的检测设备等情况 | 6 | (一)评分内容:为本项目实施提供绝缘检测、漏电检测、接地检测、照度测量等设施设备和工具等,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多6分。 (二)评分依据: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
8 | 服务网点 | 3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本市范围有二处或以上经营场所的,得3分。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方提供的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合同作为依据。 | |||
9 | 安全生产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提供近两年内(2021.1--2023.1)本辖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情况证明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
注: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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