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某单位
行政区域伊宁市公告时间2023年02月17日12: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11:00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预算金额¥308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项目联系电话 0999-*******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伊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先生188*****484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媛 0999-*******

项目概况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WXJJS-W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预算金额:308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8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内容。将副食品(指某单位组织伙食所需的蔬菜、瓜果、肉、鱼虾、海产品、禽蛋、干货、调味品、饮料、奶制品)整体打包,确定一个合同包供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招标入围5家供应商,并严格按照副食品验收标准配送副食品。

(二)配送方式。实行“3+2”竞争配送模式,并引入定期轮换和末位淘汰机制。招标入围5家供应商,前3家配送、后2家备选,每轮配送时间 为3周,每轮考核排名末位的供应商淘汰至备选末位,由第一备选供应商补位配送。

(三)定价方式。按照鲜肉、水产、蔬菜水果、调料、奶制品分类招标下浮,分类所报下浮率应大于10%,且合同包中标价格下浮率执行入围5家单位商务标得分第一名的下浮率(如有商务标排名同样的情况下,执行价格得分最高的入围供应商所报下浮率)。每周由甲方询价小组对当地菜市场副食品价格进行调查,在此基础上执行下浮率,确定下一周副食品供应价格。

(四)配送周期。每周至少配送3次以上,如遇疫情、灾情等不可抗力情况,由某单位同意后方可调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公司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明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营业执照范围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核定的明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所投标包括的全部种类副食品,且投标的供应商实际从事副食品经营工作。(2)投标公司有专门的副食品仓储库(保鲜库、冻品冷库),配送车辆不少于6辆(5辆普通车、1辆冷藏车,《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为投标公司或租赁车辆附有《车辆租赁协议》),具有冷链仓储和配送能力。(3)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5)提供2022年3月-2023年2月中近半年的完税证明(投标时间截止前近一年任意6个月)。(6)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原件须加盖财务审计公司鲜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或盖章,须拥有二维码可查真伪)(7)供应商保证各类证件齐全有效,各类副食品仓储、管理、配送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8)供应商能够至少每周提供一次正规发票。(9)保证金收据。(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入围配送公司不得进行二次转包。(11)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1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缴纳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法人和被委托人的社保证明,须加盖社保局鲜章)。(14)供应商指定负责人必须参与副食品到货验收并现场签字确认,指定的负责人必须提前报甲方备案。(15)遇有社会面发生重大情况,某单位需执行任务时,或发生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按时将某单位需要的副食送至指定地点,否则按违约处理。如有某单位接到上级指令性通知需变动合同的,供应商应无条件按照要求落实。 说明:1、供应商在准备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料时,上述内容必须有相关资料或承诺。2、采购人保留对投标供应商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利。投标供应商须全面配合采购人的实地考察。经考察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中关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所要求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投标供应商,供应商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方式:来人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未进行三证合一的,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5)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且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失信名单。(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 “失信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伊宁市        

联系方式:袁先生188*****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99号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联系方式:黄媛 0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媛

电 话:   099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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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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