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计〔2022〕12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石化石科院(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股份公司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3.95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天津科学试验基地地基预处理工程监理及地基预处理临时用电工程监理。地基预处理采用真空联合堆载预压法(简称:真空预压)地基处理面积约为24万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 HSE 管理、质量管理、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资料管理、工程建设组织协调及“三查四定”、交工验收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化工石油工程甲级或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年以来有真空预压地基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真空预压地基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2)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真空预压地基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4)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控制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5)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持有化工石油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地基处理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2月17日 17: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2月23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3年3月10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石化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
联系人:刘建伟;
电子邮箱:liujianwei.ripp@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部;
邮编:******;
联系人:张国钢;
电子邮箱:zhanggg.yssh@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 |||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 010-******** | 电子邮箱 | |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
2023年2月17日
标签: 理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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