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道(光明路—建设路)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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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TSZC-2015-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宁道(光明路—建设路)大修工程已由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唐发改投资【2015】266号批准建设,唐发改招【2015】60号文件对招标方案进行了核准。招标人为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宁道(光明路—建设路)大修工程施工;
2.2建设地址:长宁道(光明路—建设路);
2.3合同估算价:1034万元;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长宁道(光明路—建设路)大修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6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持河北省施工企业IC卡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助刷卡报名或使用河北省建设工程辅助评标身份认证锁远程登陆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2015 年7月10日至2015年7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投标人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单”(盖单位章)到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填写登记表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年7月30日9 时30分,地点为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唐山市西山道65号)一楼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项目评标应用“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信用综合评价占评标总分的比例为10%。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评标当日从河北建设网或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9.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唐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投诉。地址:唐山市建设大厦八层。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唐山市市政工程环境卫生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唐山至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唐山市车站路129号 地 址: 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裕华嘉苑二期综合楼
邮 编: 063000 邮 编: 063000
联 系 人: 张玉兰 联 系 人: 刘月香
电 话: ****-******* 电 话: ****-*******159*****337
传 真: ****-*******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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