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村道路(安平镇部分、安头屯镇部分、蒋辛屯镇部分、环保产业园部分)大修工程施工
连村道路(安平镇部分、安头屯镇部分、蒋辛屯镇部分、环保产业园部分)大修工程施工
香河县连村道路(安平镇部分、安头屯镇部分、蒋辛屯镇部分、环保产业园部分)大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XGS-ZBDL2015-003-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连村道路(安平镇部分、安头屯镇部分、蒋辛屯镇部分、环保产业园部分)大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坊改基础[2015] 22号批准兴建,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号为:香发改招标核字【2015】1号。建设单位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香河县安平镇、安头屯镇、蒋辛屯镇、环保产业园;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香河县安平镇、安头屯镇、蒋辛屯镇和香河县环保产业园,总长度约8.5公里,全线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该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施工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外省企业须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并具有由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近5年内(2010年1月1日至今,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1条公路的养护工程施工。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的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7月10日至 2015年7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由廊坊市信用管理协会出具的信用报告(原件)、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资料费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 8月 4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 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香河县府前街24号
邮政编码:065400
联 系 人:吕晔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香河县新华大街92-9
邮政编码:065400
联 系 人:李亚楠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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