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2023年1月8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象山法院”)裁定受理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详见公司概况,以下合称“天安公司”)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3年1月28日指定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为八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盘活资产,发挥运营价值,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在象山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0月10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45******M,经营范围为输变电设备、高低压开关设备、变压器设备、高压变频器与环保节能开关设备、智能电网设备、磁性齿轮及机械设备的设计、开发、制造、加工、批发、零售、安装、维护;贵金属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企业管理服务;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二)天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天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981年1月12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44*******,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高低压开关、高低压电器、电力设备制造、加工、开发研究,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

(三)天安电气集团浙江电气有限公司

天安电气集团浙江电气有限公司,2006年7月28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0*****XQ,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电器的制造、加工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动产租赁。

(四)象山县天福电器有限公司

象山县天福电器有限公司,1999年5月25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M,经营范围为输变电设备、绝缘产品、汽车零件加工、制造;金属材料批发、零售;普通机械设备制造;铸件加工。

(五)象山天安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

象山天安特种变压器有限公司,2004年5月10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1******Q,经营范围为35千伏以下干式变压器、美式变压器生产、销售。

(六)宁波天安集团开关有限公司

宁波天安集团开关有限公司,2004年4月8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61*******,经营范围为10KV以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低压电器元件、轨道交通电气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租赁、安装、维护、技术服务。

(七)天安电气集团宁波电气研发有限公司

天安电气集团宁波电气研发有限公司,2007年3月14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99*******,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电气机械、电器的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八)宁波天安飞腾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天安飞腾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6月25日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6*******,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重整资产

(一)“天安”品牌价值及行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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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电网、“新基建”、“综合智慧能源”等领域输变配电开关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厂房及配套设施占地面积940余亩,员工700余人,主要产品有箱式变电站、高压开关设备、低压开关设备、变压器、元器件、集成设备等六大类,并致力于提供全球一流的供配电开关设备解决方案。天安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水电、火电、核电、风电、光伏、国家电网、军工、铁路、城市轨道交通、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智慧园区、移动通信、城市照明、市政设施、医院、学校、酒店、药业、盐业、糖业、石油、化工、冶金等多个领域;其产品曾经或目前仍在参与酒泉卫星发射中心、青藏铁路、奥运会主会场、核动力研发基地、浦东机场、杭州湾跨海大桥、三峡水电站、北京地铁等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与服务。

(二)核心运营资产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核心运营资产包括:1、位于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城的工业用地约942.26亩,房屋建筑物约24.97万㎡;2、完备的变配电装备制造生产设备、设施、存货等;3、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35项、外观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7项、注册商标62项。

天安电气集团浙江电气有限公司名下核心运营资产包括:位于宁波高新区聚贤路1599号的不动产(工业用地约41亩,房屋建筑物约3万㎡);位于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1号12套办公楼及32个车位,建筑面积约6592.70㎡,土地面积约30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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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旨在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天安公司整体重整成功。借助重整投资人在资金、管理、产业等方面的综合优势,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公司治理结构和人员结构,化解债务风险,最终打造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企业。

四、招募须知与条件

(一) 意向重整投资人须知

1. 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天安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3. 本公告涉及的重整资产以实际情况为准,象山法院、管理人不承担对应资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4. 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 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1.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的情况;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2.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声誉。

3.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确定,并且在必要时能够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4.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具备与天安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5. 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重整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6. 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五、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17:00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通过邮寄方式发送至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管理人的联系邮箱(联系方式:陈超/纪元,188*****733/188*****652,浙江省象山县丹阳路1288号天安集团管理大楼四楼,电子邮箱:tagf_guanliren@vip.163.com)。

2. 报名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投资及保密承诺函(见附件2);

(3)意向重整投资人情况介绍(自行准备,格式不限):内容包括基本信息、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实际控制人情况(含与天安公司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情况;

(4)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和4);

(5)资金实力证明材料: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以及其他意向重整投资人自认为能证明履约能力的相关材料;

(6)如以联合体报名参与的,联合体各成员需分别提交前述材料。此外,还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体各意向重整投资人之间应承诺相互承担连带责任等(自行准备,格式不限)。

3. 保密协议及尽调保证金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支付尽调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并及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管理人账户信息:户名: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117*****450*****;开户行:宁波通商银行;大额行号:***332090019。

付款时应备注“天安尽调保证金”。

4. 成功报名

管理人对报名材料审查后认为齐全且意向重整投资人已足额支付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管理人将及时出具报名成功回执。

5. 尽职调查

报名成功后,意向重整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天安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编制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和天安公司将积极配合。意向重整投资人需自行承担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和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所需的全部费用。

6. 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最晚应于2023年4月20日17:00前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投入的资金/资源、经营方案等。管理人收到上述《重整投资方案》后,有权要求意向重整投资人进一步完善或补充。意向重整投资人完善或补充《重整投资方案》的合理期限由管理人指定。

7. 签署协议

报名成功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管理人指定的期限内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人民币5000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现金或等额的银行保函。

8. 遴选

《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具体遴选规则将由管理人拟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或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9. 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入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入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重整投资人招募。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报名意向书

2.投资及保密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4.授权委托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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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招募 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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