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智慧停车(一期)现有停车资源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平市延平区智慧停车(一期)现有停车资源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10,20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采购包预算价 | 技术和服务要求 | 投标保证金 |
1 | 智能设备采购、安装 | 1批 | 最高限价520万元/批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00万元 |
运营维护(含云平台) | 1项 | 营收最低限价500万元/年 |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适用于(项目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2)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2)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实质性:投标人所提供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的实质性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3.方式:线下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南平市延兴停车场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FJJS[NP]
*******)的投标保证金”;
3.保证金到账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30:00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平市延兴停车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朱熹路58号永森湖岸观邸2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235号3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