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20*****51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苗庄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招标项目编号:E120*****51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自筹和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13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区域为:苗庄镇河道四村,即前江石沽村、后江石沽村、杨庄村、孟旧村;滨玉公路两侧11个村庄,即大沙窝村、小沙窝村、麦穗沽村、苗庄村、南朱村、前捷道沽村、中捷道沽村、后捷道沽村、塔慈村、马滑村、东窝村。1、河道四村乡村振兴项目,包括400亩富硒桃种植园及200亩设施农业园区标准化提升改造工程、250亩农田作物提升改造工程、1000平方米农田作物包装集散中心改造工程、2500平方米冷链仓储设施改造工程、300平方米乡村信息化综合经营服务网点改造工程、4500平方米现代休闲农业展销服务中心改造工程、农业农村信息化平台服务系统搭建工程等农业生产配套提升工程;以及蓟运河9公里堤顶道路提升改造及防洪墙加固工程、修建10处上堤坡道、9处防洪及景观观测点项目;900处民房外墙修缮装饰工程、500米红色文化一条街道路铺装及墙面彩绘工程、43处闲置民居改造提升工程、*****平方米坑塘整治及1处石桥修复工程、3000平方米生态停车场改造工程等村庄基础设施及整体环境提升工程。2、滨玉公路两侧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包括大沙窝村、小沙窝村、麦穗沽村、苗庄村、南朱村、前捷道沽村、中捷道沽村、后捷道沽村、塔慈村、马滑村、东窝村*****平方米坑塘整治及90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工程等环境治理工程;******平方米道路提升改造、120处农村路等设置、8112平方米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改造等生活配套提升工程。
2.2.建设地址:宁河区苗庄镇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
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施工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苗庄镇乡村振兴项目监理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证明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农林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4)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专业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均应具有投标资格,并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6、参加投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17 09:00:00至2023-02-23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nt152*****410@163.com与招标代理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14 13: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14 13:3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运河家园底商49-50号2层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兴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兴平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62号504室
联系人:吕冰
联系电话:02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刘佳媛
联系电话:152*****41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标签: 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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