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
、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21-2025年)
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
二〇二二年八月
目 录
总 则. 1
第一章 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现状. 2
第一节 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 2
第二节 地质灾害现状. 3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成效. 5
第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 6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 7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8
第一节 指导思想. 8
第二节 规划原则. 8
第三节 规划目标. 9
第三章 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区划分. 12
第一节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 12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4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4
第四章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17
第一节 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工程. 17
第二节 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18
第三节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程. 19
第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 19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体系建设工程. 19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 21
第一节 资金筹措. 21
第二节 经费估算. 21
第六章 保障措施. 22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22
二、健全完善制度,创新管理体制. 22
三、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投入机制. 22
四、深化宣传教育,构建良好氛围. 23
第七章 附 则. 24
总 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大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旗“十四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依据,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呼伦贝尔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等,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所指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规划内容主要包括风险调查评价、监测预警体系、综合治理和基层防灾能力建设等。
《规划》为陈巴尔虎旗“十四五”规划体系的专项规划之一,是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
《规划》适用范围为陈巴尔虎旗所辖行政区域。
《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期,规划期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地质灾害及防治工作现状
第一节 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概况一、自然地理
陈巴尔虎旗位于呼伦贝尔市西北部,介于东经118°22′12″—121°02′58″,北纬48°46′58″—50°12′32″之间,东部、东北部与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接壤,东南部与海拉尔区毗邻,南接鄂温克旗,西南与新巴尔虎左旗相连,西北部隔额尔古纳河与俄罗斯相望,中俄边境线总长为193.9千米。旗境东西长约181千米,南北宽约135千米,全旗土地总面积1.86万平方千米,约占呼伦贝尔市面积的7.34%。
这里位于呼伦贝尔大草原腹地,是祖国向北开放的“桥头堡”,“天下第一曲水”莫日格勒河蜿蜒流过。301国道、201省道和滨洲铁路横贯全境,构成发达的交通网。旗所在地距黑山头口岸180公里,距海拉尔航空港40公里,距满洲里航空港145公里。
陈巴尔虎旗地处大兴安衅西部北段末端向呼伦贝尔高平原过渡地带.地势由东北向西南逐渐降低,东北部海拔高度一般在600—1000m,最高点达1092.7m。西南部主要为波状高平原区,海拔高度在500—600m,东半部为大兴安岭中低山丘陵,西半部为波状起伏的高平原(海拔为600-700米左右)。海拉尔河南岸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固定和半固定沙带--呼伦贝尔沙地。形成由东、北、西三面低山丘陵包围的马蹄形盆地。山丘属大兴安岭西麓山系。东、北有三旗山为旗内最高山(1075.8米),还有郭古道阿拉山、高钦高拉巴山、哈得罕高山、阔空多鲁山、阿得里雅山。区内地貌大至可划分为四种:中低山区、低山丘陵区、高平原区及河谷。
旗东部及北部属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西南部属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东部及北部中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中低山区)年平均降水量400㎜,且多集中在夏季,多年平均蒸发量1175.5㎜,无霜期100天;西南部中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年平均降水量290㎜,且多集中在夏季,多年平均蒸发量1289.8㎜,无霜期115天。旗冬季多西风或西北风。多年平均气温-5°—1.5°C,极端最高气温38.4°C,极端最低气温为-39°C,积雪期长达210天左右,最大冻结深度达2.6m。
二、社会经济概况
陈巴尔虎旗辖3个镇、4个苏木、3个国营农牧场:巴彦库仁镇、宝日希勒镇、呼和诺尔镇、西乌珠尔苏木、鄂温克民族苏木、东乌珠尔苏木、巴彦哈达苏木、哈达图农牧场、浩特陶海牧场、特泥河农牧场。境内有蒙、汉、鄂温克、达斡尔等15个民族,5.8万人口。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84.6亿元;限额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9.8亿元;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元和*****元,分别增长2.6%和7.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亿元。
全旗地区生产总值完成******万元(现价),下降12.5%(按可比价计算,下同)。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完成******万元,下降5.7%;第二产业增加值完成******万元,下降16.0%,其中:全部工业增加值完成******万元,下降18.6%;建筑业增加值完成*****万元,增长10.5%;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万元,下降3.8%。三次产业结构比重为17.8:65.3:16.9。全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元,下降11.5%(可比价)。
第二节 地质灾害现状全旗总体地貌类型为中低山丘陵-冲积平原区,人类工程活动主要为矿山开采、公路建设、农牧生产活动等。全旗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地面塌陷、崩塌和滑坡地质灾害。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查院2009年4月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陈巴尔虎旗境内分布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9处,已发生地质灾害点11处,潜在地质灾害点8处。根据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台账,截止2020年12月,全旗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6处,地质灾害类型为崩塌、地面塌陷、滑坡,潜在威胁人口33人,潜在经济损失1260万元。
一、地质灾害类型、规模
截止2020年底,全旗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按地质灾害类型划分,滑坡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3.33%,分布于宝日希勒镇和巴彦库仁镇,主要为采矿工程引起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崩塌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3.33%,分布于鄂温克民族苏木和巴彦哈达苏木,主要为修路切坡引起的崩塌隐患;地面塌陷2处,占灾害点总数的33.34%,分布于宝日希勒镇和巴彦库仁镇,地面塌陷坑属于煤矿采空区塌陷,采空区多是由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小煤窑开采形成,隐患点多位于草原牧
全旗滑坡规模为大型的地质灾害1处,滑坡规模为中型的地质灾害1处,其余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全部为小型,见专栏一。
专栏一 地质灾害类型及规模统计表
规模 类型 | 小型 (处) | 中型 (处) | 大型(处) | 合计 (处) | 占灾害点总数(%) |
滑坡 | 0 | 1 | 1 | 2 | 33.33 |
崩 塌 | 2 | 0 | 0 | 2 | 33.33 |
地面塌陷 | 2 | 0 | 0 | 2 | 33.34 |
合计 | 4 | 1 | 1 | 6 | 100 |
二、按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划分
截止2020年底,全旗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按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划分,危害程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6.67%;危害程度中等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占灾害点总数的16.67%;危害程度小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占灾害点总数的66.66%。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成效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进一步健全
健全了覆盖全旗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旗、镇、村三级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和防御体系,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均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了监测单位和监测责任人,对监测员和责任人进行了培训。“十三五”期间,全旗制作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20份,通过将灾害类型、规模、诱发因素、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安置点和报警电话等告知受威胁村民和矿山企业人员,确保群众及时有效避险。
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效果明显
“十三五”期间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积极申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资金,共投入地质灾害治理资金2000多万元,采取回填、平整、覆土、恢复植被等工程措施对宝日希勒周边采煤塌陷进行了综合治理,治理草地面积17平方公里,避免财产损失约8000余万元。
三、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不断完善
建立完善的全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相关职责,形成旗人民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具体管理、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旗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领导突发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防御、处置和救援工作。每年更新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汛期全面贯彻执行汛前排查、汛中险情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并完善灾情速报和汛期值班制度。
2020年4月30日,陈巴尔虎旗神华宝日希勒能源公司露天煤矿工作帮监测预警系统提前预警工作帮滑坡地质灾害,成功避免了矿区作业人员58人的伤亡和价值8497万元生产设备的经济损失。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在我市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显著提升了地质灾害预防针对性,避免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四、群众防灾避险意识不断提高
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知识讲座等平台,多途径、多方式的开展通俗易懂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律法规、防灾避险常识,增强了公众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提高了公众自救、互救及防灾减灾的能力和水平。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自治区及呼伦贝尔市举办的地质灾害防治业务专题培训班,“十三五”期间累计进学校、进社区举办知识讲座10余场次,累计学习人数约300人,切实提高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问题一、地质灾害调查研究程度较低
目前我旗尚未安排开展1:5万地质灾害调查工作,地质灾害现状数据尚不能满足防灾减灾的要求。地质灾害成因机理有待深入研究,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
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有待于提高
我旗尚未开展群专结合的系统化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群测群防监测预警手段仍局限于较低水平的传统监测方法。虽然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仅依靠人防效率偏低,信息处理较慢,反馈不及时,地质灾害巡查观测不全面、不到位,造成关键信息漏判等一系列弊端。
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足
我旗大多数地质灾害及隐患点均需进行工程治理,但因工程治理投入的经费巨大,导致较多地质灾害隐患点没有及时进行治理。目前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机制不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投入渠道单一,基本仍以政府财政为主,还未形成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入的多元投入格局。由于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不足,一些应尽快监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未能及时实施监测和治理。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形势一、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提出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时代防灾减灾新理念和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要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和防御标准。陈巴尔虎旗旗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十四五”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全旗将展开一定规模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交通、水利建设等工程项目,人类工程活动日益频繁,尤其是削坡、开挖山体、矿山开采等为主引发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可能继续出现。因此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同时,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面临新的挑战。
三、地质灾害防治薄弱环节依然存在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的广度、深度、精度尚不能满足当前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孕灾地质条件、诱发因素和发育规律认识不足,群测群防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专业监测有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不足,仍存在一些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没能得到有效治理。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正确处理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进一步完善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救援四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全旗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旗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规划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
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强化监测预警,落实应急预案,既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又防灾有方、治灾有法、救灾有略,着力防范化解地灾风险挑战,切实减轻地灾危害,积极防范、科学应对、高效处置各类突发地灾事件。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遵循自然规律,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预防为主,综合减灾。
突出灾害风险管理,着重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各领域、全过程的灾害管理工作。
三、分级分类,属地管理
根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等因素,各级党委和政府分级负责,就近指挥、强化协调并在救灾中发挥主体作用、承担主体责任。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相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
四、依法应对,科学减灾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有效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五、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化、扁平化防治工作新格局,强化央地统一、分级负责的政府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的防治管理机制。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节 规划目标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和管理责任体系,系统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科学识别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完善地质灾害监测体系,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性,动态掌握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调查精度大幅提高。完成全旗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基本查清地质灾害的分布状况、发育规律、形成原因、危险性和危害程度,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完成地质灾害防治数据库建设。
——监测预警能力全面提升。要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群测群防员遴选、补齐、培训和激励,保持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全覆盖,逐点落实防灾预案。查明隐患点类型及威胁对象。
加大与气象、水利部门数据共享力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配合自治区、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成集监测、预警、预报和采集为一体,实时连接自治区、市、旗、乡镇四级的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
——综合治理体系不断完善。积极筹集各方资金,加大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力度,对于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做到应治尽治,规划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1处。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农牧民建房、农牧业生产等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应急救援技术支撑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建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机制灵活、职责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立旗、镇(乡)和村(居委会)三级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专家队伍建设,落实专业队伍驻守制度,提高技术支撑服务力度,将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基层能力发挥第一防线作用。面向全社会开展多形式的防灾减灾知识科普宣传,针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技术支撑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及群测群防员等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针对受威胁群众开展防灾应急宣传,加强基层防灾备灾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高风险防御和应急处突能力。
表1 规划主要目标
序号 | 类别 | 指标 | 单位 | 2020年现状 | 2025年目标 | 属性 |
1 | 调查监测 | 1:*****全旗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 % | / | 100 | 约束性 |
2 | 预警应急 | 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 | % | 100 | 100 | 预期性 |
3 | 综合治理 |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率 | % | / | 100 | 预期性 |
4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 处 | / | 1 | 预期性 | |
5 | 应急救援技术支撑 |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队务建设 | 个 | / | 1 | 预期性 |
6 | 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 次 | / | 10 | 预期性 |
第三章 地质灾害易发区与防治区划分
第一节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根据陈巴尔虎旗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结合地形地貌、岩土体类型等地质环境条件和降雨、人类工程活动等影响因素,将全旗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划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低易发区和不易发区。全旗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滑坡2处,崩塌2处,地面塌陷2处,规模大型1处,规模中型1处,规模小型4处,潜在威胁人数33人,潜在经济损失1260万元。(详见附表2、附图1)。
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Ⅰ)
全旗共有1个高易发区,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高易发区(Ⅰ1)总面积322.66km2,占规划面积的1.73%。区内地貌以高平原为主,地质构造中等,广泛分布大磨拐河组砂砾岩及粉砂岩,残坡积土层较厚,风蚀作用强烈,人类活动开挖形成的斜坡不稳定,区内人口密度稀少,人类活动一般,主要工程活动为矿山开采、道路修(扩)建、放牧等。
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发育中等,危害大,诱发因素主要为开挖扰动、爆破、采矿、降水、融雪等。区内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占全旗地质灾害隐患总量的66.67%,其中,滑坡地质灾害2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2处,滑坡地质灾害规模大型1处,滑坡地质灾害规模中型1处,地面塌陷地质灾害规模均为小型,潜在威胁人数28人,潜在经济损失1180万元。
专栏三 高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序号 |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名称 | 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号 |
1 | 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高易发区(Ⅰ1) | HP001、HP002、TX001、TX002 |
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全旗共有1个中易发区,分布于额尔古纳河右岸,涉及西乌珠尔苏木、东乌珠尔苏木、巴彦哈达苏木,总面积428.91km2,占规划面积的2.31%。
区内地貌以低山丘陵、高平原为主,地质构造中等,广泛分布侏罗纪花岗岩,侵入岩较发育,岩石风化较破碎,残坡积土层较厚,水蚀作用强烈,斜坡不稳定,区内人口密度稀少,人类活动一般,主要工程活动为道路修(扩)建、放牧等。
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害小,诱发因素主要为开挖扰动、爆破、降水、融雪等。区内现有1处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规模为小型,占全旗地质灾害隐患总量的16.67%,潜在威胁人数2人,潜在经济损失30万元。
专栏三 中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序号 | 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名称 | 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号 |
1 | 国道G331线(哈达图牧场十二队至海拉图嘎查段)两侧崩塌中易发区(Ⅱ1) | BT002 |
三、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全旗共有1个低易发区,分布于鄂温克民族苏木境内,涉及鄂温克民族苏木,总面积1877.69km2,占规划面积的10.10%。区内地貌以低山丘陵为主,地质构造条件中等,岩石风化较破碎,大面积分布石炭纪花岗岩和奥陶系安山岩,残坡积土层较厚,侵蚀、剥蚀作用较强烈,斜坡稳定性差。区内人口集中,人类工程活动较一般,主要工程活动为为矿山开采、城镇基础建设及道路修(扩)建等。
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发育中等,诱发因素主要为开挖扰动、爆破、采矿、降水、融雪等。区内无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
四、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
全旗共有1个不易发区,分布于旗大部分区域,面积*****.74km2,占规划面积的85.86%。区内地貌以高平原为主,其次为低山丘陵和中低山区,地形坡度3-43°,岩性岩相复杂多样,但区内人口分布相对稀疏,人类经济活动影响相对较弱。大部分地区仍保持原始的生态环境,因此,地质灾害成灾的机率较小,历史上地质灾害记录较少,损失很小。现区内未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
第二节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以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为基础,结合人口密集程度、国土空间规划布局、经济发展情况、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等因素,考虑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危害程度,以定性分析为主,将全旗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和1个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见附表3、附图2。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全旗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共3个,分布于宝日希勒镇、巴彦哈达苏木、东乌珠尔苏木、西乌珠尔苏木、鄂温克民族苏木,总面积2629.26km2,占规划总面积的14.14%。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共对30人和1210万元财产构成威胁。
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密度中等-稀少,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现状地质灾害发育,属地质灾害中高危险区,易产生地质灾害,必须重点防治。
二、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全旗划分的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共1个,分布在全旗大部分区域,总面积约*****.74平方千米,占规划总面积的85.86%。
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好,人类工程活动弱,现状地质灾害发育较弱,属地质灾害低危险区,划分为一般防治区。
第三节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一、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作为防治主体责任人,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机制。
对新建、在建和生产矿山或工程施工造成的地质灾害问题,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治理。采矿许可证过期矿山由原矿山企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义务,确属历史遗留废弃无主矿山的由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治理。
二、地质灾害源头管控
加强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识别,建立地质灾害风险动态管控机制,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的基础上,掌握地质灾害变化趋势,进行风险研判,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信息,形成风险管控清单。
各级主管部门要采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用途管制等非工程性手段,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工程活动,最大程度降低重大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扰动和影响。
三、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对于确需在中高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开展的工程活动,应强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将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和风险区划结果作为工程建设的基础依据,提前采取避让或者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监测设施。
位于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内的城市规划区、特色小镇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可由政府根据区域条件统一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功能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根据评估结论和建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四、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
加强地质灾害信息反馈,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传播方式,及时将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发送给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威胁单位、群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和避险卡。
五、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加强群防群测重点防治区群测群防的组织领导,把群防群测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
六、严格实行汛期值班制度
严格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责任到人、值班到位,保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生灾情、险情,在立即处置的同时,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要求,迅速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七、多方式开展综合治理
对于历史小煤窑开采形成的地面塌陷应设置网围栏或警示牌,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开展采煤塌陷综合治理。公路沿线的崩塌、滑坡及泥石流应予以进行现场调查,并采取工程措施;对于无人居住的山区,应立警示牌,主要采取避让措施;对于采矿及其它人为造成的崩塌,应加强监督管理,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开采和施工。
鼓励各地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综合治理纳入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等工程,优先对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采取区域性、系统性综合治理手段,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第四章 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第一节 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体系建设工程一、地质灾害风险调查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部署开展全旗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调查面积*****km2,调查地质灾害与孕灾地质条件、承灾体,判识地质灾害隐患,总结调查区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成灾模式。同时编制完成全旗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建成动态更新的全旗地质灾害数据库。基本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底数,为风险防控提供依据。
(1)开展陈巴尔虎旗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报告。
(2)开展全旗地质灾害风险评价与区划工作,编制全旗地质灾害易发性评价图、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建成动态更新的全旗地质灾害数据库。
二、地质灾害排查
每年对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的乡镇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地段的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实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地段地质灾害的分布,了解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地段地质灾害的稳定状态和发展变化情况,及时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重点防治区涉及宝日希勒镇、巴彦哈达苏木、东乌珠尔苏木、西乌珠尔苏木、鄂温克民族苏木等5个乡镇及苏木。
三、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把项目可行性研究环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建设项目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减少因不合理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从源头上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全面推行区域评估制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由开发区管理机构根据区域条件统一开展区域评估工作,开发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评估成果,不再单独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实施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工作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位置、规模和危害程度,针对地质灾害规模为大中型和危害程度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优先实施工程勘察,摸清地质灾害点岩土工程地质条件和地下水埋藏情况,查明致灾原因,根据孕灾地质条件提出合理的防治措施。
第二节 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建设工程一、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构建旗、乡镇、村组三级联动的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配合做好组织群众应急撤离、警戒、抢险救灾等工作;优选群测群防监测员,村组地质灾害监测员要熟悉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附近区域地质环境,熟知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基本信息、避险路线及场所等。更新群测群防员监测、报警设备,提高监测预警能力,每年对群测群防员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地质灾害宣传,增强受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专业队伍驻守,每年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支撑开展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地质灾害变化趋势研判,提升群专结合监测工作水平。
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系统建设
积极配合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成地质灾害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与各级气象、水利部门的实时信息共享,构建信息网络平台,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会商和联动机制,科学研判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旗和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应急响应提供工作指引。
健全预报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电话、微信等各类通讯传播方式,实现在汛期,特别是遭遇严重灾害性天气时,能够根据雨情、险情的变化,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进行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三节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程规划期内计划宝日希勒镇周边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采取回填塌陷坑及地裂缝、平整、覆土、恢复植被等措施,消除地质灾害对影响区范围内居民、房屋等财产造成的威胁。
辖区内矿山由采矿权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技术方案进行开采和治理,消除地质灾害对采矿人员及矿山生产设备的威胁。
对新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按照“降低存量风险,坚决遏制增量”的原则,要及时处置。
第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提升智慧防灾服务水平,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各类信息与资源共享,提高地质灾害数据获取、分析、风险研判能力。及时修订、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应急操作手册,每年更新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本旗至少有一支专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并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技术救援工作机制。
第五节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体系建设工程一、防治科普教育
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防灾自救能力,积极加强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活动,采取多平台多形式多渠道,普及突发地质灾害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知识,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群测群防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受威胁群众临灾条件下的自救能力。
二、地质灾害标识系统建设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旗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明转移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地点、应急避难场所等。
第五章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
第一节 资金筹措地方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原则上地质灾害防治的资金由本级人民政府出资。对于地质灾害规模较小或危害性较轻的点(区),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可采用诸如排水、简单削坡、回填、平整等措施治理或避让,经费由当地政府或受益方承担。对于规模较大,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地质灾害危险点,经勘查评审认定后,由当地政府和受益单位共同出资进行治理,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自治区地质灾害治理防治专项经费进行治理。因矿业开发、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各级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探索全社会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事业的多渠道融资机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二节 经费估算本次仅对由人民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进行估算,由责任单位出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经费不做估算。
“十四五”期间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估算总额446万元,经费估算见附表5。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地位,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完善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领导目标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实。
二、健全完善制度,创新管理体制按照“查补结合、远近结合、改创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建设,提升管理能力。实现隐患“动态排查、动态核实、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完善适应我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和信息系统。加强旗、镇(乡)两级行政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和充实相关人员、设备,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素质。
三、加强资金保障,完善投入机制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投入机制,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由地方人民政府提供资金保障,旗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旗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安排地质灾害巡查、监测、调查和防治经费。因自然因素形成的大型(含)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积极申请省级财政统筹解决,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与治理工程的支持;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费用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加大社会化筹资力度,引导和动员群众自筹互助开展避险搬迁,鼓励社会各界以捐赠的方式,支持低收入农牧户避险搬迁。
四、深化宣传教育,构建良好氛围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法律常识、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重点面向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开展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讲活动,增强公众对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民积极参与的防灾氛围。
第七章 附 则
本规划自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附表
(2021-2025年)
二〇二二年八月
附表目录
附表 1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1
附表 2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区说明表…………………………………………………………………………5
附表 3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一览表……………………………………………………………………………7
附表 4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一览表……………………………………………………………………………8
附表 5 陈巴尔虎旗地质灾害防治概算表…………………………………………………………………………………15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类型 | 规模 | 中心经纬度 | 行政区 | 灾害现状和危害程度 | 潜在威胁人数 | 潜在损失(万元) |
1 | HP001 | 宝日希勒露天矿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 滑坡 | 大型 | 119.4009,49.2600 | 宝日希勒镇 | 地貌类型为高平原区,矿山排土场形成人造边坡,边坡角25°左右,滑坡体不稳定,拉张裂缝距切坡前缘15m左右,下滑最大深度为1.5m,拉张裂缝最大宽度为0.5m,滑坡体体积约110万立方米,属大型滑坡,滑坡体西侧为G332国道 ,可能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危害程度大。 | 15 | 800 |
2 | HP002 |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明露天矿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 滑坡 | 中型 | 119.3929,49.2500 | 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 地貌类型为高平原区,矿山排土场形成人造边坡,边坡角25°左右,滑坡体不稳定,拉张裂缝距切坡前缘10m左右,下滑最大深度为1m,拉张裂缝最大宽度为0.5m,滑坡体体积约12万立方米,属中型滑坡,危害程度中等。 | 10 | 300 |
3 | BT001 | 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苏木崩塌地质灾害隐患 | 崩塌 | 小型 | 120.0518,49.4205 | 陈巴尔虎旗鄂温克苏木 | 地貌类型为高平原区,微地貌为公路切坡,山体坡度20°左右。边坡长480m左右,边坡角50°,宽30-80m,高28m,边坡为完整基岩,微风化,局部区域有危岩体,属小型崩塌。该崩塌稳定性较差,未来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 3 | 50 |
4 | BT002 | 陈巴尔虎旗巴彦哈达苏木G331线崩塌地质灾害隐患 | 崩塌 | 小型 | 119.0035,49.5740 |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 地貌类型为高平原区,微地貌为公路切坡,山体坡度15°左右。边坡长532m左右,边坡角45°,宽10-25m,高24m,边坡为基岩裂隙较发育,微风化,局部区域有危岩体,属小型崩塌。该崩塌稳定性较差,未来有进一步发展的趋势。 | 2 | 30 |
5 | TX001 |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 | 地面 塌陷 | 小型 | 119.0652,49.5920 | 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 | 地面塌陷坑属于煤矿采空区塌陷,采空区塌陷面积0.02hm2,深度1-3m,隐患点塌陷区位于草原区,大部分已进行过治理,目前已趋于稳定,随着采空区向近地表发展,可能加剧扩大,形成地质灾害,危险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影响正常的矿业和牧业生产活动。 | 1 | 30 |
6 | TX002 | 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 | 地面 沉陷 | 小型 | 119.4605,49.2608 | 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 | 地面塌陷坑属于煤矿采空区沉陷,采空区沉陷面积2.7hm2,深度1-3m,隐患点塌陷区位于草原区,大部分已进行过治理,目前已趋于稳定,随着采空区向近地表发展,可能加剧扩大,形成地质灾害,危险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影响正常的矿业和牧业生产活动。 | 2 | 50 |
分区名称及代号 | 位置 | 面积 (平方千米) | 地质环境条件 | 地质灾害发育分布特征 | |
地质灾害高易发区 | 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高易发区(Ⅰ1) | 宝日希勒镇 | 322.66 | 区域地质构造简单,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貌类型类型为高平原向低山丘陵过渡地带,地形坡度12°~20°;岩土体类型以砂砾土类为主;区内人口密度中等,人类活动较强烈,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较严重。 | 该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为九十年代后期小煤窑粗放经营和落后的生产技术产生了严重的采空区地面塌陷,先后进行了七期恢复治理。由于宝日希勒闭坑矿区原始资料不全,地下采空情况不明,无法预测地面塌陷区及发展趋势,现仍有小规模地面塌陷坑出现,地质灾害主要危及牧草地和过往行人。 |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Ⅱ) | 国道G331线(哈达图牧场十二队至海拉图嘎查段)两侧崩塌中易发区 (Ⅱ1) | 位于国道G331线哈达图牧场十二队至海拉图嘎查段两侧 | 428.91 | 区域地质构造简单,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形地貌类型为低山区,地形坡度3°~28°;主要岩性为侏罗纪花岗岩;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较一般,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小。 | 该区为主要交通干线地质灾害分布区,包括4处崩塌和1处塌陷地质灾害隐患点,致灾体为公路开挖形成的不稳定斜坡,在降水、融雪、机械扰动等活动下,易发生崩塌地质灾害。 |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Ⅲ) | 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民族苏木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低易发区 (Ⅲ1) | 鄂温克民族苏木 | 1877.69 | 区域地质构造简单,地震基本烈度Ⅵ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地形地貌类型为低山丘陵区,地形坡度15-35°,植被覆盖率20~60%;主要岩性为石炭纪花岗岩和奥陶系安山岩;区内人口密度小,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一般,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破坏小。 | 该区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破坏微弱,区内人口密度较小,但具备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发生的基本条件,一旦外部环境发生不良变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1) | 陈巴尔虎旗高平原区地质灾害不易发区(Ⅳ1) | 陈巴尔虎旗大部分区域 | *****.74 | 地形地貌类型为高平原区,地形坡度3-12°,植被覆盖率10~30%,主要出露地层为第四系全新统和更新统冲积物,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一般。 | 该区人类活动所造成的破坏微弱,区内人口密度较小,但具备滑坡、泥石流灾害发生的基本条件,一旦外部环境发生不良变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 |
防治分区 | 面积 (平方千米) | 涉及行政区 | 地质灾害类型 | 重点防护对象 | 防治措施 | 责任单位 | |
重点防治区 | 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分区(ZF1) | 322.66 | 宝日希勒镇 | 滑坡、地面塌陷 | 矿山生产人员及设备、牧民及牲畜 | ①巡查、监测 | 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 |
国道G331线(哈达图牧场十二队至海拉图嘎查段)两侧崩塌重点防治分区(ZF2) | 428.91 | 巴彦哈达苏木、东乌珠尔苏木、西乌珠尔苏木 | 崩塌 | 公路及过往车辆、镇区牧民 | ①巡查、监测 | 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交通局等 | |
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民族苏木重点防治分区(ZF3) | 1877.69 | 鄂温克民族苏木 | 崩塌 | 矿山生产人员及设备、牧民及牲畜 | ①巡查、监测 | 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等 | |
一般防治区 | 陈巴尔虎旗大部分高平园区一般防治区(YF1) | *****.74 | 巴彦库仁镇、宝日希勒镇、呼和诺尔镇、西乌珠尔苏木、鄂温克民族苏木、东乌珠尔苏木、巴彦哈达苏木、哈达图农牧场、浩特陶海牧场、特泥河农牧场 | 崩塌、滑坡、地面塌陷 | 当地居民 | ① 巡查、监测 | 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 |
一、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 ||||
序号 | 调查区域 | 调查面积(平方千米) | 涉及乡镇 | 时间安排 |
1 | 削坡建房风险点综合排查 | 全旗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排查 | 2021-2022 | |
2 | 陈巴尔虎旗1:5万地质灾害调查评价 | 巴彦库仁镇、宝日希勒镇、呼和诺尔镇、西乌珠尔苏木、鄂温克民族苏木、东乌珠尔苏木、巴彦哈达苏木、哈达图农牧场、浩特陶海牧场、特泥河农牧场 | 2022-2023 | |
二、地质灾害群专监测点建设 | ||||
序号 | 监测点 | 监测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一)群测群防监测点 | ||||
1 | 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 | 塌陷深度、面积、地表植被、地表水、降水量 |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2 | 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宝雁煤矿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 边坡坡度,拉张裂缝宽度及长度 |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3 |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明露天矿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 | 边坡坡度,拉张裂缝宽度及长度 |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 | 2021-2025 |
(二)专业监测点 | ||||
1 | 呼伦贝尔东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东明露天矿滑坡 | 边坡坡度,拉张裂缝宽度及长度 | 矿山企业 | 2021-2024 |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治理内容 | 责任单位 | 时间安排 |
1 | 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 | 回填地裂缝、塌陷坑,平整覆土恢复植被 | 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 2021-2024 |
序号 | 重点工程 | 项目名称 | 任务要求 | 实施时间 | 经费概算(万元) |
1 | 调查评价 | 1:5万地质灾害调查 | 对全旗开展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 2022 | 自治区财政出资 |
2 | 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排查 | 完成全旗削坡建房风险点的排查,建立风险点管理台账,制定综合治理措施 | 2021-2025 | 15 | |
3 | 预警应急 |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 完善群测群防体系,更新群测群防员监测、报警设备,提高监测预警能力 | 2021-2025 | 25 |
5 | 综合治理 |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处置 | 对新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要及时处置,处置率100%。 | 2021-2025 | 20 |
6 |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 | 对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镇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开展工程治理 | 2021-2023 | 321 | |
7 | 应急防治 |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持支撑队务建设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现本旗至少有一支专业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队伍。 | 2021-2025 | 50 |
8 | 地质灾害科普宣传 | 1、开展地质灾害防灾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2、利用多平台普及突发地质灾害预防、辨别、避险、自救等知识 | 2021-2025 | 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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