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4号锅炉灰库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4号锅炉灰库工程招标公告
一、根据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计划的要求,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4号锅炉灰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工程概况相关要求:
1、工程概况:本招标项目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4号锅炉灰库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宜昌市当阳市锦屏大道1号,建设内容为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二期4号锅炉灰库工程,具体包含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图纸。
2、工期要求:工程预期2023年4月1日开工,完工时间2023年8月30日。
3、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印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互相兼任,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检员、施工员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的施工类“建筑工程”诚信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诚信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企业诚信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信用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100分。)
8、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投标人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将证明材料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所有复印件、网上信息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18日起至2023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网上领取
(三)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网页链接及截图)。
注:(1)现场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后需装订成册。
*******%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3%80%82">网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并致电0717-*******进行报名。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30时(注:09时00 分开始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逾期送达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本招标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开标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7日。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澄清或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
招标人:宜昌华直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当阳市锦屏大道1号
联系人:杜官怀
联系电话:138*****51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住邦科技园A区20栋5楼
联系人:王晓英
联系电话: 139*****119
湖北炜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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