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公安分局龙河(含罗圩)、埠子、屠园三个镇治安监控系统(线路)租赁服务(续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宿城公安分局龙河(含罗圩)、埠子、屠园三个镇治安监控系统(线路)租赁服务(续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二)项目名称:宿城公安分局龙河(含罗圩)、埠子、屠园三个镇治安监控系统(线路)租赁服务(续租)采购项目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龙河镇人民政府、埠子镇人民政府和屠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拟对宿城公安分局龙河(含罗圩)、埠子、屠园三个镇治安监控系统(线路)租赁服务(续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5万元?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于2017年2月对宿城区龙河镇(含罗圩)、埠子镇、屠园镇治安监控系统(线路)租赁服务项目进行了政府采购,通过竞争最终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中标并根据合同要求进行了履行。
其中龙河镇辖区范围内建设49个监控点位、69个摄像机,埠子镇辖区范围内建设36个监控点位、50个摄像机,屠园镇管辖范围内建设36个监控点位、50个摄像机,罗圩管辖范围内建设49 个监控点位、69个摄像机,实现智慧监控功能应用,所建监控将通过图像专网与公安局图像综合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合同服务期限为五年(以上项目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进行采购与考核管理,付费由各镇集中支付),目前服务期均已满;经采购人各方集体研究决定对该监控系统继续租赁,期限为三年。续租期间,采购人一致要对前期租赁期间存在故障的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在线率维持前期合同要求,本次采购合同款由各镇分别支付,由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进行考核与管理。
因龙河镇(含罗圩)、埠子镇和屠园镇辖区范围只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具有提供租赁服务所需要的相关监控系统,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法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对本项目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虎距路59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2月18日至2023年02月24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序号 | 论证专业人士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卓京京 | 江苏润民水务有限公司 | 中级 |
2 | 力光生 | 市网诉中心 | 中级 |
3 | 刘杰 | 宿迁市宿城区教育局 | 中级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宿迁市公安局宿城分局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西路16号
联系电话:林张友151*****8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张扬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27-********?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方园项目招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大道900号
联系方式:崔卫东052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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