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支队(老三所)零星维修工程磋商采购公告(SZTMD2023-C-004)-苏州市
苏州市公安局关于监管支队(老三所)零星维修工程磋商采购公告(SZTMD2023-C-004)-苏州市
项目概况 监管支队(老三所)零星维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TMD2023-C-004
项目名称:监管支队(老三所)零星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壹佰伍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00元)
最高限价:壹佰伍拾陆万肆仟贰佰元整(¥*******.00元)
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监管大院,涉及改造面积约为6608平方米。
2、本工程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括2-4层房间墙面和天棚拆除、漏水房间地砖拆除、卫生间天棚、落水管包管、空调封板拆除、走道墙面乳胶漆拆除、屋面漏水点拆除、走到吊顶局部拆除。新做地面防水及地砖、排水管及空调包封等;3层会议室及4层阅览室房间改造等。
3、工期:90天。
4、工程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监管大院
5、工程质量: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采购人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2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注册咨询:051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客服QQ)*********、*********(系统问题咨询):139*****964。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6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964;QQ:*********、*********。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响应文件,并进行CA解密。未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原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3:30(北京时间)
4.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5.逾期递交(上传)的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五、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
供应商现场签到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13:30(北京时间)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3月1日13:3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监督电话:0512-********。
3、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郭瑜
电 话:********
1.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519室
联系人:高飞、李文祥、叶韵
电 话:********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苏州市公安局2022年10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公安局2022年10月(第3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
1 | 监管支队(老三所)零星维修工程 | 监室瓷砖重贴,大办公室隔断改住宿用房等 | 157.25 | 2022-10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公安局
2022年10月08日
招标
|
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