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危化品运输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KTNY-2023-YS-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柯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危化品运输项目公告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新疆柯探
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基本情况: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危
化品运输,柯探1井是起运地:位于阿克地地区柯坪县阿恰勒镇,到达地:阿拉
尔市一团金银川镇工业园。2023年开发CNGLNG点供站及CNGLNG加气子站是
起运地:招标方合作CNGLNG加气母站,到达地:招标方合作CNGLNG加气母
站为起点辐射半径150公里内的CNGLNG点供站和加气子站。2.服务期限:自配
送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3.合同估算额:2300万元含税。4.服务质量及
要求: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限高效
完成。计费依据:以元/立方米报价,按双方确认的实际运量据实结算运费。起
运地为柯探1井及招标人指定的CNGLNG加气母站及周边母站到柯坪县周边县市
CNGLNG终端站点。在招标人要求的运送时间内,安全送达指定地点的前提下
,承运人可自行选择符合交通安全法规等相关规定的线路。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危化品运输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危化品运输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
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含危险货
物运输2类1项。
2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度2020-
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 业绩要求: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CNGLNG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须提供业绩运输合同和发票扫描件。
4. 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4.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5. 车辆要求:
车辆须提供行驶证营运证压力容器检验合格证书及其安全附件的检验合格
证,租赁车辆还须提供租赁合同。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20辆牵引车,30辆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
牵引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强险保单商险保单。
运输压缩天然气专用罐车须提供资料:行驶证,营运证,设备年度检验报告,
设备定期检验大检报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6.安全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安全资质审查文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H
SE或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投标人需要提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
7.人员要求
每辆牵引车应配备至少1名驾驶员及1名押运员数量须与本项目牵引车数相匹
配,提供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
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2020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8.2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并作出承诺。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20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25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
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至邮箱502265050qq.com,进行投标报
名登记后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联系人:何刚联系电话:15811181906招标
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民主北路文旅商厦五楼阿克苏市公信
公证处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民主北路文旅商厦五楼阿克苏市公信
公证处
七其他
1.1标段划分:1个标段
1.2项目工作量及其分配方案原则:100%。
1.3中标人数量:每个标段拟确定1家中标人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3
家时,推荐前1家为中标候选人。二次公告若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推荐1家为中
标候选人。
2.1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招标人向中标人收取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作为
履约保证金。
3.1本次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应于领取招标文件时交至招标代理人财务
中心账户名称:北京和立得财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699699548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付款附注应注明:柯探能源2023年
危化品运输项目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阿克苏市公信公证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柯坪县柯坪镇幸福路电子商务服务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3797310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和立得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 11 号楼北侧 A 座 309 室
联 系 人: 何刚
电 话: 15811181906
电子邮件: 5022650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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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柯探能源招标信息发布的管
理,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保障公平竞争
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
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柯探能源总部部门专业公司和柯探能源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公司成
员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物资和服务项目涉及的相关招标信息发布。
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信息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标候选人公
示中标结果公示邀请招标事项可不招标事项等。其他与招标有关的信息,柯探
能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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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职责分工和发布要求
第 四 条
柯探能源物资装备部柯探能源招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
柯探能源招标信息发布管理工作,专业公司所属企业的招标管
理部门按管理权限做好招标信息发布的管理和指导。
第五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负责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中标候
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发布工作项目所属单位负责邀请招标事项可不招
标事项的信息发布工作。
第六条
柯探能源指定的招标信息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阿克苏地区公共
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第七条 发布单位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第八条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应当在招标方案按管理权限履行报审手续且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经审核已具备发售条件后,及时发布。
第九条
招标信息应当根据柯探能源制定的标准文件编制,实现标准化格式化。
第十条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发布的招标信息,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关于时
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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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发布
第十一条
公开招标项目信息发布包括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
示等。
第十二条 公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
二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四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五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的名称地址联
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第 十 三 条
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
况
二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
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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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公开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名称。
第十五条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文本应当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盖章,并由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应当按规定进行电子
签名。
第十六条
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
机构可以接受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的要求:
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中标候选人公示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三
条规定
二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
公示信息内容不一致
三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 十 七 条
对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进行澄清修改,或者暂
停终止招标活动,采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参照本办法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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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邀请招标项目信息发布
第十八条
邀请招标项目信息发布包括邀请招标事项投标邀请书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
公示等。
第十九条
必须进行信息公示的邀请招标事项,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招
标项目的管理权限履行报审手续,应当同时提报项目公示情况及公示信息截屏。
第 二 十 条
柯探能源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邀请招标事项中必须进行信息公示
的情形包括:
一工程技术服务工程建设及设备采购等项目技术复杂
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
人可供选择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的
三国家法律法规柯探能源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第二十一条 邀请招标事项应当公示的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项目单
位项目类别项目分类
二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理由应当对应柯探能源招
标管理办法中邀请招标的具体条款,并结合实际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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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起止日期
四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项目单位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第 二 十 二 条
邀请招标事项的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单位可以
接受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的要求
:
一邀请招标事项公示信息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
二十一条规定
二公示信息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柯探能源有关规定
。
项目所属单位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
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 二 十 三 条
对邀请招标事项公示信息进行澄清修改,或者暂停终止相应
采购活动,采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 二 十 四 条
邀请招标项目信息发布包括的投标邀请书内容与本办法第十二条
规定一致,投标邀请书签章要求按照本办法第十五条执行。
第 二 十 五 条
邀请招标项目信息发布包括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
信息及签章要求,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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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可不招标事项的公示
第二十六条
柯探能源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不招标事项中必须进行信息公示的情形包括: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所属企业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
提供的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物资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
要求的
五与原设备配套或维修用的部件或零件的
六柯探能源战略合作承包商供应商或服务商框架协议中对工程物资或服
务采购有明确约定的。
第二十七条 可不招标事项公示内容应包括:
一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项目单位项目类别项目分
类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必须公示拟选商信息
三可不招标事项理由应当对应可不招标事项的具体条款,并结合实际进行
描述
四公示起止日期
五项目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项目单位招标管理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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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必须进行信息公示的可不招标事项,公示期不少于三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招
标项目的管理权限履行报审手续,应当同时提报项目公示情况及公示信息截屏。
第二十九条
可不招标事项的公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所属单位可以接受承包商供应商
或服务商予以澄清改正补充或调整的要求:
一可不招标事项的公示信息载明的事项不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二公示信息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柯探能源有关规定。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专业机构项目所属单位应当认真核查,及时处理,并将
处理结果告知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第 三 十 条
可不招标事项的公示信息进行澄清修改,或者暂停终止相应
采购活动,采取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六章 监督与责任
第三十一条
柯探能源招标管理办公室每年组织所属企业对招标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
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第三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招标信息发布存有疑问的,可向相关发布单位递交书面材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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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认为招标信息发布过程中有不符合本办法的,可向招标管理部门反映或向监督
部门举报。
第三十三条
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项目所属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柯探能源相关规定追
究责任:
一应当发布招标信息而未发布的
二未按规定在指定招标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的
三发布虚假的或含有欺诈内容的招标信息
四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中有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限和
办法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
五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中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六中标候选人应当公示而没有公示的
七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在发布招标信息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
照柯探能源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违法收取费用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发布或者不按规定交互信息
三无正当理由延误发布时间
四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发布的招标信息发生遗漏错误
五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
第七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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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柯探能源物资装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2:
新疆柯探能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积
分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承包商管理,有效开展优质承包商遴选工作,提高
承包商规范履约水平,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保障项目实施安全,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承包商实施积分管理。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
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公司统一构建评价体系,分环节建立评价程序及评价标准
,各部门各单位协作配合,对承包商在准入环节选商环节
合同签订环节履约环节结算环节后期服务环节等的表现
诚实守信情况实施评价,评价结果与选商过程挂钩,实现对承包
商的优胜劣汰,确保公司所使用的承包商能力强业绩优信誉
好,保障公司各类项目在实施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全面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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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来构建甲乙双方互利互赢的新型合作关系,为公司三分天
下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工作分工
该项工作由公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部署,
具体由下设的市场管理办公室协调推进,相关部门单位配合落
实,具体分工如下:
1.市场管理办公室设在企管法规处,负责承包商积分管理的
日常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公司承包商积分管理评价标准,组织开
展承包商评价,协调数字技术公司及招标中心研发和推行承包商
积分管理平台,制定承包商积分管理政策,实施承包商积分管理
工作考核等。
2.
数字技术公司负责配合企管法规处研发承包商积分管理平台及后
期系统运维工作。
3.招标中心负责配合研发承包商积分管理平台,并开展日常
数据维护工作,组织各单位各部门相关评审人员将相关评价
数据录入平台。
4.各专业部门及单位负责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承包商评价,
并将承包商积分评价数据录入平台,其中,开发部负责组织将承
包商资质管理积分数据录入系统生产运行处负责组织将承包商
调度管理积分数据录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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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计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承包商积分管理各项工作落实情
况进行监督。
三积分管理
承包商积分管理实行百分制,实施加分和扣分管理,加分
实施100分封顶,扣分最低可扣至0分。对于第一次进入吉林油
田市场的承包商赋予97分基础分值,已进入公司市场的承包商
第一次积分数据在100分基础上,按照上一年度业绩评价分值折
算为初始积分,此后实施实时积分管理。
承包商积分管理包括承包商准入管理选商管理合同管
理履约管理结算付款管理后续服务管理其它管理等环节
,其中,市场准入管理履约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及安全
环保管理统一纳入承包商业绩评价实施积分管理法律纠纷管理
资质管理承包商调度等环节纳入其它环节实施积分管理。
一选商环节积分管理设置
本环节均在积分管理数据基础上实施加分和扣分。
1.投标
承包商积分由招标中心和相关单位分别负责将积分数据录
入系统。
1参与招标项目的投标一次加0.5分。
2参与招标中心组织开展的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一次加
0.1分。
33
3参与二级单位组织开展的竞争性谈判项目投标一次加
0.05分。
4初始单一来源项目询价采购项目不纳入积分范围。
2.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负责在评标结束后对承包商进行现场评价
,并负责将评价分值录入系统。
承包商评标现场评价分为虚假投标和围标串标被否决投
标是否产生有效竞争三种情形。
1虚假投标和围标串标
现场评价发现或经质疑和投诉调查处理后确定承包商为虚
假投标围标串标的,实施承包商积分清零,并录入系统,由企
管法规处发布承包商处罚通报,并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规定
中承包商警告清除处罚细则规定的对于一般被清除承包商,清
除期限为一整年对于严重违规的承包商,清除期限为整三年,
并纳入承包商管理黑名单对于违规特别严重的承包商,实行永
久清除。
2被否决投标
由于承包商未实质性响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号条
款高于招标控制价报价等原因被否决投标的,一次扣3分其
他原因导致被否决投标的,一次扣1分。
3是否产生有效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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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承包商的商务报价和业绩等
方面投标情况进行评价,并现场填写承包商竞争情况评价表
,具体评价标准为:一是承包商之间产生有效竞争,不加分不扣
分二是产生竞争但竞争不足的承包商一次扣0.5分三是未产
生竞争但未判定为围标串标的承包商一次扣1分四是投标承包
商小于或等于2家的不予评价。
3.质疑和投诉
承包商可以对招标文件评审结果等提出质疑和投诉,但
应当依据吉林油田公司质疑和投诉处理的程序提出。
1承包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其理由最终被采纳的一次
加0.1分,最终未被采纳的一次扣0.2分。
2未按吉林油田公司质疑和投诉处理的程序提出诉求
包括越级上访投诉同一事项无理由反复投诉等情形的一次扣
0.5分。
3承包商三年内累计提出无效质疑达到3次及以上的,
由企管法规处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发布承包商处罚通报,并实施承
包商积分清零。
二承包商业绩评价
按照公司承包商业绩评价标准和程序,各单位各部门将
年度内承包商业绩评价结果报送企管法规处,由企管法规处将各
单位对承包商的业绩评价结果一次性录入系统,其中,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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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换算原则为5:1比例即业绩评价扣5分,体现在积分管理
系统为扣1分录入。
三结算付款环节
由公司财务处概预算管理部另行制定评价标准报企管法
规处审核统一发布后纳入评价积分。
四后续服务管理
按专业分工,由公司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另行制定评价标准
报企管法规处审核统一发布后纳入评价积分。
五其它环节管理
企管法规处法律纠纷管理开发部承包商资质管理生产
运行处承包商调度管理及其它部门单位确定需要纳入承包商积
分管理的,制定相应评价标准,报企管法规处审核并统一发布后
规范开展评价,并将结果自行录入积分管理系统。
四结果应用
1.积分管理结果与选商挂钩,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
要载明挂钩规则。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挂钩分值权重原则不
得低于100分制评审中的5%,最高不得超过10%,按以下公式
计算承包商积分管理评审得分,即:承包商积分管理评审得分
评审分权重分值X承包商积分/100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评
审的,评标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即:评标价投标报价X110
0-承包商积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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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需要查阅承包商积分情况,并将
实时查询到的积分截屏作为评审资料存档。
2.物资采购项目暂不实行积分管理,待承包商积分管理成熟
后适时推广。
3.承包商积分管理实施时间为积分管理平台系统开发完
成后,运行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承包商管理
工作,要落实专人明确责任,客观公正开展承包商评价工作,
准确录入考核数据,确保能够把能力强业绩优信誉好的承包
商留在吉林油田市场。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协同配合,加强
评价标准的编制,共同做好承包商积分管理数字技术公司要组
建研发团队,提前介入,确保早日完成积分管理系统研发,早日
投入运行。
三开展严格考核。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公司将制
定承包商积分管理考核细则,对本项工作推进情况实施严考核硬
兑现,并对相关不作为或怠于作为的人员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