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关于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中共南江县委办公室、南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委办字〔2023〕3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县重大项目推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表彰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5人。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重大项目推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27-*******.
电子邮箱:**********@qq.com.
通信地址:四川省南江县光雾山大道党政中心822室
邮政编码:******
附件: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附件: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xls
南江县重大项目推进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标签: 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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