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实习生推荐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实习生推荐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公告

现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对“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实习生推荐服务采购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中物业管理(中国)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实习生推荐公司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本项目计划采购6家单位提供实习生推荐服务(在不多于6家供应商参与的情况下,则选取n-1家供应商,n为合格供应商数量)。

三、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供应商须有能力履行项目内容要求并提供服务;

(三)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非法用工等情形;

(四)供应商须成立三年及以上,注册资金200万元及以上,经营范围有人力服务相关内容,自2020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有近三年类似服务合作案例。

(五)供应商须在指定地点报名登记并获得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六)供应商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有任何关联;

(八)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九)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十)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十一)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十二)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邀请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进行发布。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磋商文件:

领取时间:2023年2月17日起至2023年2月26日止,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1层。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3年3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1层。

(三)本项目不接受邮寄、传真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朋

电 话:01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习生推荐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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