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桓台县城东外环路东辛段(铁西路1116号)土地、仓库及附属物一宗(重新一拍)的公告(42288)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桓台县城东外环路东辛段(铁西路1116号)土地、仓库及附属物一宗(重新一拍)的公告(42288)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桓台县城东外环路东辛段(铁西路1116号)土地、仓库及附属物一宗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3/2/15 |资产处置单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20日10时至2023年3月2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桓台县城东外环路东辛段(铁西路1116号)土地、仓库及附属物一宗(详情公告于标的物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88.72万元,保证金:8.8万元,增价幅度:887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19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王法官,联系电话:0533-*******)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任何保证。有意者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拟拍卖房产尚未办理产权登记、土地为仓储用地,且存在租赁情况,竞买人务必到现场查看,并与案件承办人了解实情。

六、交易过程中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产生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也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需要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情况请各竞买人于拍卖开始前自行至相关单位咨询。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优先购买权人须在2023年3月13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法院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申请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竟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竟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七日之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承办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账号:623*****00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七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及时报名。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竟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33-*******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官咨询电话:0533-*******188*****366(王法官)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30*****954(山东司辅)

山东司辅公司客服电话:400-600-121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五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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