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建设合作人二次招标公告

投资建设合作人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拟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建设合作人对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内项目开发建设进行投资建设合作。本项目已由奉化市人民政府以奉政发【2015】8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授权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为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宁南贸易物流区2015-2020年投资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

2.2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市奉化江口街道方桥,地处奉化江、剡江、东江三江交汇处,西北东三面与鄞州区接壤。

2.3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计划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拆迁安置、征地三部分。其中基础设施建设分三块:①道路及管线投资建设,②河道及绿化投资建设,③其他公建配套建设。2015-2020年项目总投资约67亿元。

2.4招标内容和范围:

2.4.1本项目为PPP招标项目。

2.4.2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寻找PPP项目投资建设合作人(合作规模约人民币67亿元),作为宁南贸易物流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者,与招标人下属的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PPP项目公司,并由PPP项目公司承担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的基础设施融资、设计、项目管理、建设和运营维护。

2.5项目合作方式:

2.5.1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投资建设合作人,由投资建设合作人发起,成立“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PPP基金” (以下简称“PPP基金”),基金规模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投资建设合作人认购份额不低于10%,其他社会资本认购份额不超过80%,奉化市国有资产管理局认购基金10%的份额。并由相关方根据认购比例或有关约定筹组基金管理公司(有限合伙)。

2.5.2 成立的PPP基金与招标人下属的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成立PPP项目公司,PPP基金认购PPP项目公司90%的股份,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购PPP项目公司10%的股份;

2.5.3 PPP项目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集建设资金(筹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50亿元),投资建设合作人对贷款提供相应的金融担保服务;在每个子项目实施时由投资建设合作人负责项目融资,招标人给予协调帮助。

2.5.4 PPP项目公司所筹资金用于园区内项目的开发建设;

2.5.5 投资建设合作人承担PPP项目公司所投项目的设计、融资、项目管理;

2.5.6 合作期满后由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回购所有的PPP基金份额。

2.6合作期:15年。

2.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建设意向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下述相应资质、财务能力、融资能力等方面信誉良好的企业,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

3.2.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即可)须同时满足:2014年企业净资产不少于本项目建设成本的25%(即不低于人民币17亿元),总资产达到人民币70亿元及以上;2014年度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且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4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

(2)投融资能力,同时提供:

①累计投资额度为13.5亿元及以上,投资回报率不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贷款)上浮40%的投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为项目贷款总额(约人民币50亿元)提供相应金融担保服务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 投标人作为未来的项目管理人必须承诺工程建安费在审计部门审计结算审定价的基础上下浮2%。(格式自拟)

3.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超过两家。)

3.2.6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总和须在15亿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双方总额)。

3.2.7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建筑业管理信息网、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8投标人自2010年7月1日起至今未被检察机关列入行贿犯罪记录名单(由招标人在中标后进行查询,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3.3投标人应认真学习《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并受此规范约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15年7月13日9时至2015年7月17日16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路151号五楼),持投标人单位介绍信(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出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叁佰万元整

形 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且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均可)的基本账户转出;

收 款 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奉化中山支行

银行账号:****************094。

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1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联系电话:****-********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8月6日9:30时,地点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山路151号 5 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宁南贸易物流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地 址:奉化市江口街道方桥新建东路66号

联 系 人:陈立吉

电 话:****-********134*****817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江东区世纪大道北段555号名汇东方大厦12B楼1401室

邮 编: 315040

联 系 人:杨祖迪、唐虹波

电 话: ****-********137*****522

传 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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