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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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美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目标,有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编制《海口市美兰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具体路径。印发美兰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各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系列讲话精神。2022年共组织召开美兰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依法治区专题报告会、美兰区“能力提升建设年”专题培训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等13次会议。

二是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2022年区政府常务会议坚持定期学法4次,组织区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参加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1次,将法律知识学习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内容及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印发了《美兰区机关工作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组织开展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测试。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扩权强区承接工作,9月1日实现扩权强区下放事项首单落地,市民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自行提交材料受理办件,实现全程“零跑动”。深化“一业一证”改革,2022年启动第二批“一业一证”改革,涉及美发、游泳馆、攀岩馆、医疗美容门诊、医疗美容诊所5个行业19个事项。实施电子证照改革,率先完成制证平台与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平台的技术对接,在全市首次实现使用省电子证照平台出证,已完成全区事项涉及的49类电子证照的全目录梳理、1:1原版设计、信息归集共享、全要素数字化配置等工作。扩大应用领域,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应用和互通互认,于3月29日实现181个涉企类事项免于提交营业执照。实现“无实体证照”,申请人可免于提交已共享的实体证照及复印件,已共享包括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等44类高频证照,节省群众单次来回跑时间至少2小时,累计减少跑腿8000余次。

二是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美兰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印发《海口市美兰区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制度》,持续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2022年4月,美兰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组织各成员单位对上半年以来新增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2022年9月,组织39个成员单位开展 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工作。2022年10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对2022年以来新增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工作。

三是推进诚信政府建设。规范推进“信易批”改革,全面推行信用审批改革,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及个人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提供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免费双向邮寄、帮办代办等便利服务措施。完善“信易批”信用查询功能,依托海口市一体化平台,通过输入个人或法人身份证号,便捷查询信用等级分类。推行“信用+告知承诺”审批新模式,制作科学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样本。推行“红、橙、黑”信用等级审批服务模式。通过国家“红黑名单”等多渠道采集的市场主体和个人信用数据,进行划档分类,助力推进美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通过整合分散的市级、区级、镇(街)级执法机构,组建统一的跨领域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下设园林、环卫、市政维修、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等4家单位和8支行政执法大队,组建统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转隶人员177人,成立镇街执法中队13个,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2022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全年共出动执法车辆*****车次,派出执法人员*****人次,立案2776宗。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5月25日-26日,采取重点抽查的方式,对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等单位2021年度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了集中评查工作,对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过程不够规范、执法卷宗装订存档不及时等问题督促整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让涉企行政执法既有尺度更有温度。落实“免罚轻罚清单”制度,2022年9月针对一宗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由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对当事人所占林地中未破坏林业生产种植条件的规划林地面积1263平方米不予处罚,仅对非法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硬化林地面积的170.68平方米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1706.80元。探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在社会保障、农林、卫生健康等领域先后开展联合查处工作,逐步破解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长期存在的交叉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检查等矛盾问题。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要求,对政府重大决策和涉法事务,在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区政府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2022年共审查涉法行政事务200余件,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2022年4月召开全区法律顾问座谈会,对2021年全区法律事务进行梳理,加大对政府法律顾问的监督力度,推动行政决策规范化。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持续完善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机制,确保在案件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的各个阶段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积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化解行政争议。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宗,不予受理16宗,转送8宗,均已审结。

三是加强行政应诉工作。2022年接收行政诉讼案件92件,已开庭案件71件,区领导出庭应诉70件,出庭率98.6%。组织召开美兰区2022年行政应诉败诉案件分析讨论会,印发美兰区政府行政应诉案件情况通报,对全区2021年行政应诉案件及败诉案件进行深入研究分析,提高各单位的行政应诉能力。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按时完成省人大代表建议涉及我区2件、政协委员提案涉及我区办件3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办件下达我区63件、市政协委员提案办件下达我区78件;区人大代表建议办件200件,区政协委员提案69件。认真执行向区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进行审议,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有效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六)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

一是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持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召开矛盾纠纷暨特殊人群管控研判会8次、人民调解工作例会400多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次,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1420宗,成功调处1403宗,调处成功率98.8%。继打造“三室联动”调解金品牌之后,再次打造美兰特色调解品牌——“秋韵调解工作室”,极大地融合了退休法官、村居法律顾问、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力量。目前我区共成立6个行业性调委会、6个商会调委会,9个行政调解委员会,加强资源互补整合,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

二是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法律服务再升级,2022年9月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法律服务超市”,率先在全省设立“7×24小时”法律服务室。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为全区110个村居共选定8个律师事务所30名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实现村(居)全覆盖。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68件,安排律师在区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共开展认罪认罚和法律帮助369宗。接待来电来访3462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99.4万元。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印发“八五”普法规划、《2022年海口市美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落实全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2022年美兰区白龙街道流水坡社区被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示范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六进”为载体,运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12·4”宪法宣传、“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主题宣传活动165场次,开展法律讲座73场次,横挂宣传条幅196幅,展出宣传图片80幅,发放宣传资料*****余册(份),解答群众咨询1250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不够顺畅,法治人才力量薄弱。二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未完全理顺,执法队伍案多人少,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力度仍需提高。三是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化建设仍需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机构、人才和机制保障,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配齐配强法治工作队伍,充实基层法治人员力量,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教育培训,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夯实法治基础。

(二)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强化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定期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进行通报,将行政复议案件纠错、行政诉讼案件败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范围。

(四)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

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完善综治中心、社管平台、网络化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四位一体”新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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