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运维项目(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东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运维项目(第2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160*****202********
项目名称:“智能交通”运维项目(第2次)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0000
最高限价(元):******.0000
采购成本价(元):******.0000
需求详情:

1、日常维护要求,乙方专业队伍对所有设备、设施、器 材、线路(同时包含监控所涉及到的各类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设备等)等开展维护保养,包括点位迁移、换 装、改造、挖坑、取电、立杆、架线、恢复等,本次维护项目每年固定4次现场检修,每周至少1次现场巡检,每天早上视频巡检,随时发现问题随时解决,每年至少一次对遮挡摄像头的树枝进行修剪,每年至少 一次对前端镜头进行擦拭,日常巡检、点位接入、 链路维护、设备维修、安装、拆卸、迁移、改造、调试、配置、测试等。2、辅材运行维护要求,室外 电源线、室外抗老化网线、检修井、抱箍、水晶头(超五类、RJ45)、出土、胶带、绑线、卡钉、钢线、自 攻钉、膨胀螺栓、PVC管材、波纹管、通丝等。3、售后反应时间要求,1)通知故障后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2)得知故障至现场时间不超过4小时; 3)一般故障处理时间不超过4小时; 4)设备更换不超过8小 时; 5)特殊故障不超过48小时。4、在东宁市域内必须设有办公场所且常驻工作人员不少于2人。

服务周期: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东宁市域内路
报名结束时间:2023-02-23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东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189*****456
联系座机:0453-*******
四、参与项目

标签: 智能交通 交通警察 运维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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