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第三标段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第三标段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第三标段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

原公告日期:2023年02月09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第三标段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3BFFGZ*****

部分:招标文件补充调整内容

1.将招标文件P62页诚信履约中“2.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调整为“2.综合实力认定成果 自 2021 年 1 月1 日以来,获得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

2.将招标文件P65页“注: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指的是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时间或者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发布文件的发布时间。”调整为“注: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指的是企业注册地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官网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的发布时间或者为企业注册地市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企业综合实力认定结果为优秀的发布文件的发布时间。”

3.按相关部门要求,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政策文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5号)”修改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严格执行转发《关于印发〈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的通知(合治欠办[2022] 5号),支持以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单保函方式存储”。

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1.合肥市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第三标段(编号2023BFFGZ*****)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第七章“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七条“招标人推荐品牌”

对于招标人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参考品牌或不低于参考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参考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参考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条“承包人应履行的义务”规定:中标人在采购覆盖膜时,须与招标人充分沟通采购的品牌、型号、参数、渠道等,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购;未经招标人同意自行采购的,招标人有权拒绝且不支付该项价款。

以上招标要求我公司提出以下质询:

第一、众所周知,2017年12月索玛solmax公司已收购GSE公司包括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solmax与GSE已合并为solmax,其运营体制均已合并。本次招标同时推荐的品牌索玛(Solmax)、吉事益(GSE),实际为同一制造商同一产品,同一销售渠道,商品标识共用,产品项目业绩共享。所以如果招标文件同时推荐索玛和吉事益品牌是不合理,且有一定倾向限制性,有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还可能会造成:

(1)因以上品牌为项目授权制,存在品牌重复且在无法获取推荐品牌报价或业主未对非推荐品牌认可情况下,就会造成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导致流标;

(2)如索玛利用索玛品牌、GSE品牌分别授权投标,即构成以材料供应控制为手段组织投标,围标行为的嫌疑。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条、三十四条、四十一条规定各种不同情况合格投标人不得少与3家。

第二、因品牌渠道限制,潜在投标人如不能用招标人推荐品牌投标,需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是否属于资格审查,或者直接影响综合评审?中标人覆盖膜采购时需与业主充分沟通,沟通认可原则是什么?

答:防渗膜推荐品牌调整为索玛、吉事益、惠光、阿塔菲;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2.本项目招标文件P5页“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及P62页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业绩”均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而招标文件P28页“附录 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勾选的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包含“竣工验收证明文件(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参与竣工验收并盖单位章)”,请问在建项目业绩是否予以认可?

答:在建项目业绩予以认可;提供在建项目业绩的,投标人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项目正在履约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发包人单位公章。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肥东县桥头集镇

联系人:王健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3年2月17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02月17日



*****a-b0b8-11ed-961c-*****e0ffbe1" target="_blank">信息来源:http://www.ahtba.org.cn/site/trade/affiche/detail/3e*****a-b0b8-11ed-961c-*****e0ffbe1

标签: 生态修复 生活垃圾 填埋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