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财招字SM*******)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中学教学楼改造工程 已由宁化县教育局以【2015】071号文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三层(部分四层)砌体结构幼儿园教学楼改造,总建筑面积3773.07平方米(面积按实),工程预算价699263元(本工程下浮率为11%)。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为装修改造工程,在走廊外挑梁梁口加柱,更换门窗、地面粉刷,加卫生间、改四个门洞,照明线路改造、增加宽带网等,以施工图纸为准。 2.4. 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 / ; 2.6.3. 代建单位: / ; 2.6.4. 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9. 中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按规定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具体要求见三明市明劳社〔2007〕124号《关于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被邀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7 月 13 日至2015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化县南大街检察院西侧)出售,报名费每份人民币100元,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另计,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取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开标时提交;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于开标现场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中标单位于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中标单位待合同签订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化县中环路世纪广场四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到达现场,并应随身携带相应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招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宁化县济村中心学校 ; 地址:宁化县济村乡,邮编: 365414 ; 电话: ********09 ;传真: ; 联系人: 曾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闽才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宁化县南大街检察院西侧 ,邮编: 365400 电话: ****-******* 、182*****606 ;传真: ; 联系人: 邱菊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