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设施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需求详情:1、负责市区内460座(不含大同区)交通信号灯设施的维护工作。2、交通信号灯在质保内且属于质保期内的故障无须维护,除此之外的所有故障均包含在本次预算中,且在服务期内市区新建、新增的不超过现有交通信号灯的5%的交通信号灯设施的故障也在维护范围内。3.信号灯路口分为三个等级路口。其中一级路口信号灯设施正常运行率应达到99%,二级路口信号灯设施正常运行率应达到97%,三级路口信号灯设施正常运行率应达到95%。(注:正常运行是指车辆、行人能根据正常识别车行灯、人行灯后通过路口的行为)4.交通信号灯设施的维护主要内容:(1)信号机、机箱、机箱基础、接地等。(2)信号灯具(包含人行灯具等)。(3)道路交通信号倒计时数字显示器整体(包括人行岗的倒计时显示器整体)。(4)各种信号灯杆(包含人行灯杆等)、灯杆基础、接地等。(5)重新取电工作等。取电审批工作由交警支队负责。(6)各种类型控制电缆、电源电缆及其他属于交通信号灯设施的各种线缆。(7)路口窨井及机箱窨井(包含窨井盖)。(8)黄闪警示信号灯具、灯杆、基础、蓄电池的更换等。(9)信号相位变更接线。(10)按采购单位相关负责人指令,临时接、撤发电机,恢复正常供电。(11)日常巡检、安全巡检。(12)每年春秋两季之前对所有外场设施进行安全巡检。包含杆件、龙门架等连接件,对生锈部件进行修复。(13)雨季前对设施是否漏电进行安全检查。巡检设备包含在保设备、停用设备的杆件及杆上设备的安全巡检。(14)其他各种土建施工、灯具被遮挡问题解决等。(15)配合或协助完成与交通信号灯设施相关联的其他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工作。(16)各种应急处理。(17)以上维护内容还包含因道路改扩建、人为、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坏及故障。第三方的赔偿款全部归维护单位所有,未能追回损失的,所产生的维护费用由维护单位和采购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其他:

1、本项目中标人不能在中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任何费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中标单位按采购要求进场开展工作,如未能正常履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组织重新采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核程序
(1)考核程序: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考核。
(2)中标签署合同后初始考核服务质量,考核期为七日,在七日内将采购单位通报的故障点位全部维修完好为考核合格。考核未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3)采购方每月对中标方维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连续2个月未按照要求完成维护任务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4)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采购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中标方提供服务的考核等情况决定。考核内容根据服务质量、维护时效等方面进行考核。

服务周期(天):365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市区内(不含大同区)
采购编号:HLJGCYC********Z202*****085
采购单位:大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400-660-773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信号灯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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