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国产针焦制备XXX石墨材料工程化研制保障条件中试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国产针焦制备XXX石墨材料工程化研制保障条件中试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国产针焦制备XXX石墨材料工程化研制保障条件中试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信息,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国产针焦制备XXX石墨材料工程化研制保障条件中试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霍里山大道南段9号,中钢天源产业园区内;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2500万元;

生产制度:岗位实行两班制,每周工作5天,共40h,年工作时长1920h;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审批部门: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

环评审批时间:2021年4月20日

环评审批文号:马环审[2021]73号

联系人:申工 186*****277


二、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组成,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组成一览表

类别

建设名称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变化原因

主体工程

破碎磨粉系统

破碎系统主要由原料仓、振动加料机、破碎机(对辊破和锤破)、缓冲仓、螺旋输送机、棒销磨主机、分级机、旋风集料器、脉冲除尘器和引风机等设备组成;分级式冲击磨的主要由进料仓、螺旋给料、主机、分级、旋风收集,除尘收集器及风机组成

与环评一致

/

混捏机

由机械本体、加压装置、进出料装置、传动设备、电器及其他配件组成

与环评一致

/

高压焙烧浸渍系统

由高压氮气保护焙烧炉、常压氮气保护焙烧炉、废气焚烧炉及管理系统、料筒装卸系统、真空压力浸渍设备。高压氮气保护焙烧炉主要包括炉体、炉车液压升降系统、炉车、真空系统、加热系统、氮气系统、水冷系统、检测控制系统和氮气强冷系统等;常压氮气保护焙烧炉主要包括窑体、窑车、窑门、加热系统、车下密封装置、氮气进排系统、均温系统、氮气强冷系统、窑炉检测控制系统、窑炉群控及管理系统和废气焚烧炉等。

与环评一致

/

石墨化炉系统

由高温石墨化炉、循环水冷却系统和气体净化装置组成

与环评一致

/

超快速升温高温炉

包括炉体、控制电源、加热保温系统、真空系统、测温系统和中频变压器等

与环评一致

/

等静压机

包括主机系统、加压系统、电气系统、安全保护系统

与环评一致

/

模压机

采用四梁四柱式结构

与环评一致

/

卧式螺带混合机

由传动部分,卧式圆形筒体、螺带组轴、出料阀、真空组、呼吸器、检修口等组成

与环评一致

/

专用制样设备

主要为车床、锯床和多种分析仪器等

与环评一致

/

公用工程

供电

项目新增用电量约450万kWh/a

与环评一致

/

供水

项目自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自用水主要来自市政给水管网,新增用水量约360t/a

与环评一致

/

排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破碎、磨粉工序产生废气分别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DA001(22m高排气筒)排放;经焚烧炉处理后的焙烧炉废气、浸渍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的混捏废气,经单机除尘处理后的料筒装卸废气和机加工废气通过DA002(22m高排气筒)排放。

实际建设过程中,无料筒装卸废气产生。

实际建设过程取消料筒装卸工序

废水处理

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

噪声治理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设基础减震、隔声、消声等措施

与环评一致

/

固废处理

破碎、磨粉、填充、机加工收集的粉尘,成型破损料、焙烧破损料、石墨化破损产品,废活性炭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委托有相应资质公司来处置;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与环评一致

/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我公司按照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要求,落实了环评报告中的各项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破碎粉尘、磨粉粉尘、混捏废气、一次焙烧废气、浸渍废气、二次焙烧废气、机加工废气。

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尾气通过DA001(22m高排气筒)排放;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单机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经DA001(22m高排气筒)排放。

一次焙烧、二次焙烧产生的废气经焚烧炉焚烧后通过DA002(22m高排气筒)排放;混捏废气、浸渍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通过DA002(22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主要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

员工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管道进入马鞍山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慈湖河。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中试生产车间的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

对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主要有:选用低噪设备、隔声、消声等措施。采取措施后,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中3类和4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成型和焙烧过程产生的破损料、石墨化过程产生的破损产品、废气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机械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

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成型和焙烧破损料、石墨化破损产生、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会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1年4月20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以《关于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有限公司采用国产针焦制备XXX石墨材料工程化研制保障条件中试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马环审[2021]73号)对项目进行了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目前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基本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环保制度、档案、台账;企业对所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接受监督

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接受环保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企业联系人:申工

电 话:186*****277

中钢集团南京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2023年2月20日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信息公开 新材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