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医院处方外延试点药店药品提供服务推荐邀请函

桂林市人民医院处方外延试点药店药品提供服务推荐邀请函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开展桂林市人民医院及社会零售药店共同建设,实现院外取药、在线配送处方药品,现对桂林市人民医院处方外延药店药品提供服务项目进行推荐,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推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称:处方外延试点药店药品提供服务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数量:1项

四、项目内容:经医院按照处方外延试点药店准入要求审核,最终能够满足医院处方信息、药品零售消费信息的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药品零售药店,为医院处方外延药店药品提供服务。

五、推荐报名

1.有效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起至2023年 2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医院药学部4楼办公室报名登记

3.报名条件

(1)药店为连锁药店及连锁药店全资投股公司,在桂林拥有连锁药店40家以上,且在桂林县城70%以上区域开设连锁药店一家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准入药店为零售连锁直营门店及连锁药店全资投股公司且为医保定点药店,并具备冷链配送资质。

(3)药店必须具备O2O业务同时支持线下配送能力。(O2O应提供跟第三方签订的协议,且通过第三方配送,或药店自行提供配送服务,提供服务承诺)

 (4)应有较强的药品供应链能力且具备冷链经营资质,经营药品品规数量不少于1500个,外延处方品种满足率不低于80%。提供经营目录及经营场所户外正面和室内经营区域的全景电子照片。

(5)与本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年以上。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该活动;

4.报名资料:诚邀供应商如愿意参与本次推荐活动的,请准备以下报名资料按时间提交报名资料:

(1)零售药店总部法定代表人、门店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零售药店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零售药店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证和注册证(提供毕业证和药师、药士资料证)。

(3)《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生物制品经营范围、配备冷链贮存监测设备、提供设备资料)(原件待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瞿艺 0773-*******

六、推荐时间:

1.本院将于报名时间结束后通知所有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参与本次推荐活动,具体推荐时间另行通知。

2.推荐时请各供应商准备本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具体包括:项目名称、服务方案、服务承诺、相关业绩、联系人及电话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等文件一式六份。(相关内容具体化)

七、推荐特别说明

1.本次推荐活动为我院为保证所采购服务能有效实现物有所值目标而进行的产品市场调研活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参加,本活动不向供应商收取任何其它费用。

2.本次推荐活动的结果将作为采购本次服务的重要依据。

3.本次推荐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医院。

桂林市人民医院

2023年2月20日


标签: 药品 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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