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本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指南
巴中市市本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指南
巴中市市本级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科规〔2020〕5号)
(四)《四川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川建行规〔2021〕2号)
(五)《关于实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通知》(川建行规〔2019〕5号)
二、受理范围
(一)建设工程属于特殊建设工程(《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二)建设工程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管辖。
三、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要求 |
1 |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原件 | ◆信息填写齐全、完整、准确 ◆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在“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按手印) ◆申请表涉及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
2 | 消防设计文件 | 纸质文件及带有电子签章的PDF图纸 | ◆内容齐全,编制格式符合法定形式,加盖骑缝章 ◆设计图纸工程范围与申报表信息一致 ◆PDF图纸齐全,文件名称清晰,按顺序排列编号 ◆同步提交受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审图机构)出具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或报告原件 |
3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
4 | 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 | 原件或复印件 | ◆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若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和日期并签名确认 |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二)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
(三)设计文件目录。
(四)设计说明书,包括: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性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明确火灾危险性。
2.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情况,本设计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等。
3.总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设工程功 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4.标准执行情况,包括:
(1)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2)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消防设计中涉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内容的情况。
5.总平面,应当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保留、拆除的情况,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等。
6.建筑和结构,应当包括项目设计规模等级,建构筑物面积, 建构筑物层数和建构筑物高度,主要结构类型,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门窗防火性能,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幕墙工程及特殊屋面工程的防火技术要求,建筑和结构设计防火设计说明等。
7.建筑电气,应当包括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电气防火措施等。
8.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应当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房、室外消防给水和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和其他灭火设
施等。
9.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当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其方 式,防排烟系统风量确定,防排烟系统及其设施配置,控制方式简述,以及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空调通风系统的防火、防爆措施等。
10.热能动力,应当包括有关锅炉房、涉及可燃气体的站房及可燃气、液体的防火、防爆措施等。
(五)设计图纸,包括:
1.总平面图,应当包括:场地道路红线、建构筑物控制线、用地红线等位置;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或通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和结构,应当包括:平面图,包括平面布置,房间或空间名称或编号,每层建构筑物面积、防火分区面积、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以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等;立面图,包括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建构筑物的总高度、层高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等;剖面图,应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者错层部位),并包括建筑室内地面和室外地面标高,屋面檐口、女儿墙顶等的标高,层间高度尺寸及其他必需的高度尺寸等。
3.建筑电气,应当包括: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消防设备电源
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广播,以及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等。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应当包括:消防给水总平面图,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以及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等。
5.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应当包括: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图等。
6.热能动力,应当包括:所包含的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以及各专业管道防火封堵措施等。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地点
建设单位向市政务服务大厅(经开区红星路70号市民之家0827-*******)三楼住建窗口提交相关资料,提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
六、办理时限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查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七、其他说明
对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资料,需组织专家评审的,办理时限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参考样式)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 | ××××(印章)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工程地址 | ××市××路××号 | 类 别 | R□新建□扩建 □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办理的) | (填写规划许可证文号) | 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办理的) | |||||||||||||
特殊消防设计 | □是□否 | 建筑高度大于250m的建筑采取加强性消防设计措施 | □是□否 | ||||||||||||
工程投资额(万元) | ××× | 总建筑面积(m2) | ××× | ||||||||||||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详见背面) | □(一)□(二)□(三) □(四) □(五) □(六) □(七)□(八)□(九) □(十) □(十一) □(十二)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建设单位 | ×××× | ×× | ××× ××× | ××× ××× | ××××× | ||||||||||
设计单位 | ×××× | ×× | ××× ××× | ××× (×××× | ××××× | ||||||||||
技术服务机构 | ×××× | ×× | ××× ×××××× | ××× (××××) | ××××× | ||||||||||
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使用性质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高度(m) | 长度(m)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 |||||
地下室 | ×× | ×× | ×× | ×× | × | ×× | ×× | ×× | 0 | ×× | |||||
□装饰装修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
装修面积(m2) | 装修所在层数 | ||||||||||||||
□改变用途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
□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B1□B2 | 保温所在层数 | ||||||||||||
保温部位 | 保温材料 | ||||||||||||||
消防设施及其他 | □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其他灭火系统□疏散指示标志 □消防应急照明□防烟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灭火器□其他 | ||||||||||||||
工程简要说明 | 参照填表说明第11条填写相关内容 |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 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参考样式)
项目名称:
设计单位(印章):
施工图审查机构(印章):
日 期:
设计单位: 资质:
类别 | 姓 名 | 专业技术能力 | 签名、授权盖章 |
设计单位 法定代表人 | |||
技术总负责人 | |||
项目总负责人 | |||
建筑专业负责人 | |||
结构专业负责人 | |||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
电气专业负责人 | |||
暖通专业负责人 | |||
其他专业负责人 |
设计文件目录
一、工程设计依据…………………………………
二、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
三、总指标…………………………………………
四、标准执行情况……………………………………………
五、总平面图…………………………………………………
六、建筑和结构………………………………………………
七、建筑电气………………………………………………
八、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九、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十、热能动力……………………………………………
(本页后续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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