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沙依巴克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16:4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3:00下午:15:30 至 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3月02日11: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单海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 | ||
采购单位 | 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丁智和 联系电话:09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单海帆、马芮 联系电话:0991-*******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3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大中型企业和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资格要求条件: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对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存档;可根据实际需要引入其他信用信息。(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0日至2023年02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
联系方式:联系人:丁智和 联系电话: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惠帝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898号万科中央公园S2栋14楼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单海帆、马芮 联系电话: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海帆
电 话: 0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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