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山东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间,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62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现将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警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发现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1.4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共32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无案件涉嫌犯罪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违法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养殖品种

违法使用的禁用药物

处理结果

1

隋连学

烟台市海阳市留格庄前山村

海参

呋喃唑酮

罚款1万元

2

山东省潍坊市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嵩山村王安民养殖场

潍坊市临朐县嵩山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嵩山村

鲟鱼

呋喃唑酮代谢物

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1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20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3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红新村申学良合作社

潍坊市临朐县冶源镇红新村

鲟鱼

氧氟沙星

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款0.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01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120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执法人员发现有1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合法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外,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的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我厅将进一步关注,相关水产养殖单位名单如下: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水产养殖单位名单

序号

水产养殖单位全称

所在地(详细填写**市**县**镇**村)

养殖品种

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投入品名称

处理结果

1

高唐县杨屯镇日月渔业

聊城市高唐县杨屯镇三官庙村

鲤鱼、草鱼

漂白粉

引导养殖单位在正规渠道采购投入品;漂白粉及水产品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531-********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安全 水产品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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