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53A00423001025C1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营业网点库箱寄存及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J53A00423001025C1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营业网点库箱寄存及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营业网点库箱寄存及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一、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的委托对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营业网点库箱寄存及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J53A004*****025C1),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服务内容

2.1项目名称: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营业网点库箱寄存及现金清分外包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对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同城区域营业网点箱寄存提供寄存场地、保管和值守等服务,对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同城区域营业网点上交以及上门收款、自助设备取回的人民币提供现金清分、自助设备钞箱装填、现金调缴等服务。

2.3招标范围:浦发银行昆明分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本行现金业务实施非驻场(离场式)外包,包括库箱寄存、现金清分整体外包。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2.3.1箱寄外包: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同城辖属分支机构库箱寄存在外包服务商提供的合格达标金库库房,由其负责管理,并对相关物品的安全性负责,外包服务商根据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辖属机构需求,与浦发银行昆明分行指定的押运公司办理款箱出入库交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款箱实施消毒;

2.3.2现金清分外包:外包服务商按浦发银行昆明分行要求提供现金清分、自助设备钞箱装填、现金调缴等服务,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对现金进行清分、整点、鉴伪、打捆、类分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现金实施消毒,确保已清分现金质量合格;按照浦发银行昆明分行指令对自助设备钞箱现金进行装填,并与行方指定人员进行交接;依照浦发银行昆明分行指令完成现金调缴等活动。

2.4服务地点:浦发银行昆明分行同城区域。

2.5服务期限:三年。

2.6资金来源、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法人机构法定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实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清分外包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银办法〔2018〕第2号)要求,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办理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清分人员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反假货币培训工作的通知》(银发〔2019〕第319号)的要求参加反假培训,须持有同时持有反假货币培训结业证和货币防伪业务培训效果测评合格证或招标人认定的上岗资格证书。

3.4投标人使用的人民币清分机(点钞机)必须具备反假功能,符合《人民币现金处理机具鉴伪能力技术规范》行业标准,有完善的内部机具维护机制。能够按照人民银行做好冠字号码采集、存储、备查工作,相关信息存储3个月以上,确保冠字号码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能够按时限要求进行数据传输和跟踪记录,保证我行对外支付现金留有冠字号码。(须提供书面承诺)

3.5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消毒工作方案》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防疫管控能力,配备现金、款箱消毒设施设备,具备对款箱、现金消毒能力,提供防疫管控实施方案,内容必须包括对现金以及款箱防疫消毒安排。(须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人在昆明市主城区四区范围内须具有独立的现金清分、现金调缴、库箱寄存服务场所及库房,库房容量满足清分、调缴、寄库等业务需要,场所及库房为投标人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材料;场所及库房为租赁的,租赁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材料。投标人库房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合格证》或《安全防范设施合格证》。投标人库房须具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意见等材料(提供证明材料)。

3.7投标人近三年经营情况正常并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案件或不良记录,具有持续服务能力,(提供①2019年~2021年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②承诺书);

3.8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现金清分或现金调缴或库箱寄存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不接受分包、转包和尚在执行期的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3.9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2019年至今未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被处于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取消投标资格等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3.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提供完整有效的网页截图。(查询方法:在“失信被执行人”栏目处输入投标人名称→对查询内容进行截图)。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招标项目中标后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20日起至2023年02月27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网上无法操作的,也可携带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到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403室获取招标文件。

注:

4.1建议使用微软的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不要使用第三方浏览器;技术咨询电话:0871-********、0871-********、0871-********

4.2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份。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注册详细流程参见“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征集交易主体信息库成员的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031313:30-14:00(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3年0313日14:00(北京时间)

5.3递交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3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0313日14: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2楼开标3

七、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网址:http://www.ynzbw.com)同步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联 系 人: 何耀

联系电话:087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 政 编 码:******

电 话:0871-********

联 系 人:练荣婷、张琳

E-mail:*********@qq.com

标签: 现金清分 浦发银行 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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