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贺兰县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金山拦洪库提升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七、八、九标段)[投标进行中]
[银川市]贺兰县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金山拦洪库提升加固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七、八、九标段)[投标进行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金山拦洪库提升加固改造)工程已由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贺兰县贺兰山东麓防洪治理(金山拦洪库提升加固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发改复【2023】3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资金和县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洪广镇。
2.2建设规模和内容:1.坝体工程。本次加高培厚坝顶,加高后坝顶高程1129米,加高长约8.94公里,加高后最大坝高6.6米,坝顶宽7.0米,上游坝坡比1:3.0,下游坝坡比2:2.75,为均质土坝。上游坝坡采用卵石防护,厚0.25米,其下铺设土工布。坝顶设碎石路面,宽6.2米。下游坝顶采用草皮防护,坝坡脚设排水体。2.溢洪道工程。改造溢流堰1座,位于坝轴线桩号1+470.61处。由溢流堰、陡槽(底板利旧)、消力池及下游连接段组成。溢流堰为开敞式款顶堰,堰顶高程1126.90米,堰宽22米;陡槽长12.25米,宽22米,深1.3米;消力池长11.0米,宽22.0米;连接段长8米,宽22.0米,侧墙高1.8米,坡比1:2.0。均采用钢筋砼和浆砌石浇(砌)筑。3.泄水建筑物。翻建1号和3号泄水闸2座,均为单孔开敞式结构,闸室长均为5.5米,闸墩高分别为4.3米和5.8米,孔口尺寸均为2.0米×2.0米。闸后均为单孔钢筋砼箱涵结构,箱涵长分别为13.3米和17.7米,断面尺寸均为2.0米×2.0米。4.沟道整治工程。清淤3号排洪沟长1.46公里,底宽4.0米,内坡比1:2.0,比降1/440;护坡采用格宾网垫结构,厚0.3米,其下铺设土工布;基础采用格宾石笼结构,深0.5米,宽1.0米;护底采用卵砾石结构,厚0.25米,其下铺设土工布。3号排洪沟沟道左岸新建砂砾石巡护道路,巡护道路长1.46公里,宽4.0米。同时翻建尾水4座,恢复农渠827米。5.拆除废弃的穿坝扬水干渠管道1处,拆除废弃的穿坝渠涵1处。恢复大坝轴线桩号5+795.86处穿坝段通山公路1处,长度400m;恢复大坝轴线桩号1+335~1+630段坝后混凝土路1处,长度400m。6.对1#、2#、4#排洪沟存在淤积的段落进行清淤,清淤段落总长度为200m。7.补充完善大坝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设施为48套北斗GNSS变形监测设备:坝体渗流观测6个断面;视频监控点位共设计9个;通山公路道路警示牌2个。8.机电、金属结构及通信自动化。安装闸门、启闭机4台(套)等;1号和3号水闸就近接入市电;在金山管理所增设调度中心1处,主要安装首部监控系统1套,泄洪闸安装测控系统3套。配套其他自动化设施设备等。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其中一至七标段为施工,八、九标段为监理。
2.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规定的全部内容。监理:八标段监理范围是一至三标段施工内容全部过程的监理;九标段监理范围是四至七标段施工内容全部过程的监理。
2.5计划工期:23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限:与工程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一至七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监理标段:八、九标段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因违规,被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工程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2 月 16 日至2023年 02 月 23 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若以保函形式缴纳,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2%。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3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兰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政务中心9楼
联 系 人:周雪梅
电话:09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5楼
联系人:张章
电话:0951-*******、181*****371
2023年2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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