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区2022年暴雨洪涝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招标公告-青海省

平安区2022年暴雨洪涝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招标公告-青海省

平安区2022年暴雨洪涝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安区2022年暴雨洪涝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农产(202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灾后重建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平安区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平安区大红岭灌区、六台水库灌区、巴藏沟灌区、祁家川灌区、小峡渠灌区、平安渠灌区。

(2)招标范围:渠道清淤、抢修渠道、排洪沟、机井维修、修建引水口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一

标段编号:E630*****760414*****001

标段名称:平安区2022年暴雨洪涝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一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建设内容:渠道清淤、排洪沟、机井维修、引水口维修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二

标段编号:E630*****760414*****002

标段名称:平安区2022年暴雨洪涝灾害灌区骨干工程水毁维修项目(二标段)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3月2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9月25日

建设内容:渠道清淤、渠道箱涵、排洪渠、排洪槽、引水口等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并在《青海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qhsljg.org.cn/userlogin.do)登记。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符合2016年《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该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760414*****001、E630*****760414*****002。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2月21日00:00时至2023年02月25日24:0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3月13日10时00分。

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4.251.34/fwpt)

7.接受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接收异议联系人:马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平安区水利设施运行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湟源路14号

联系人:祝女士

联系电话:0972-*******

代理机构:青海聚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纬二路18号管委会大楼12楼1204室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971-*******

电子信箱:**********@qq.com

2023年02月20日

,青海,平安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灾害 灌区 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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