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展馆灯具、开关、插座招标公告

农展馆灯具、开关、插座招标公告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


灯具、开关、插座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码:CSCEC2B-BJ-NZG-WZ-ZB-201519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投 标 邀 请 函

(公司,厂):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现为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所需的 灯具、开关、插座 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并请于 2015 年 月 日 时到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工程项目部领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龙
电话:138*****111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15年 7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二.工程概况

三.投标须知

四.招标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五.付款方式

六.评标的标准

七.技术要求

八.投标文件组成

九.招标文件附件

十.合同条款


一. 投标人的资格及要求
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但在本次招标书中仍需提供下列所述资料: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认证(包括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产品CCC认证等、3年内执行类似工程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
二.工程概况
2.1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2工程名称: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
2.3工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8号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工程用灯具、开关、插座
三、 投标须知
3.1投标范围及产品规格:以招标方提供的规格、数量为准(见附件)。
3.2投标单位要写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加盖企业红章。
3.3投标单位要承诺在接到招标单位需求要求后,能最短期交货的时间。
3.4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5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资料,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均不退还。
3.6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之份数: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7投标人提供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3.8本分包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形式,合同单价包括材料价、运输、保险、管理、指导安装、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一旦合同签订,单价不可调整,该报价均为运抵施工现场指定地点价格(含装卸费)。
3.9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采用不可拆卸式装订,不得使用活页装订。
3.10其他资料详见投标文件附件
四、 招标方式及招标工作安排
4.1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招标方式,从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4.2本工程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4.3招标联系人:马龙 138*****111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 年 7 月 日,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施工现场。
4.5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7 月 日 时。
4.6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5 年 7月 日 时,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6号华电产业园E座(中建二局北京分公司十层会议室)。
五、 付款方式及计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无。
2.付款方式:甲方视业主的资金情况及协商支付,并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货款金额,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批到货材料款的60%,全部货物安装完毕支付到货材料款的70%,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材料款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乙方提供银行帐户,开户行、行号,发票与签合同单位相一致。
3.计算方式:甲方使用使用现金、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乙方货款。
六、 评标的标准
6.1、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了详细的投标资料及要求;
6.2、以往工程业绩,资料及服务承诺;
6.3、产品在价格方面是否有竞争性;
6.4、优惠条件;
6.5、信誉是否良好。
七、技术要求
7.1、除验收灯具外的其余所有灯具要求为高效率节能型光源,效率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3.3.2条规定。荧光灯具均自带电子镇流器的高效节能灯,要求功率因数大于0.95。应急照明灯具内装免维护蓄电池,要求持续时间不小于30min火灾时点亮,持续供电时间不小于90分钟,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13495和《消防应急灯具》GB17945的有关规定及消防局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有玻璃或其他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
7.2节能灯及荧光灯初始光效应符合《灯管光电性能参数表》要求;灯管的平均寿命不得小于5000小时,2000小时光衰不得大于20%,开关次数灯管不带预热启动灯丝必须承受5秒开、55秒关的试验不得小于3000次,显色指数应符合《灯管光电性能参数表》要求,灯管的颜色一致性要好,色温偏差±200K,同一批或不同批次的灯管以及同一支灯管不允许存在明显色差(SDCM≤6或封样)。
7.3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应不大于5s,高危险区域使用的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时间不大于0.25s ,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90min ,且不小于灯具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标志灯标志的颜色应为绿色;
照明灯从主电源转换到应急电源供电时,其光通量应不低于光源在额定电压时光通量的70%;自带电源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设主电、充电、故障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充电状态用红色,故障状态用黄色;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充电保护和充电回路短路保护,充电回路短路时其内部元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90℃,重新安装电池后,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正常工作,消防应急灯的充电时间应不大于24h,最大连续过充电电流不应超过0.05C5A;消防应急灯具应有过放电保护,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小于额定电压的80%,放电终止后,在未重新充电条件下,即使电池电压回复,消防应急灯具也不应重新启动,且静态泄放电流应不大于10-5 C5A;消防应急灯具应能连续完成至少50 次"主电状态1min →应急状态20s →主电状态1min"的工作状态循环; 消防应急灯具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定型产品;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不应采用铅酸电池或其他非密封电池;消防应急灯具的外壳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32)制造,内部连线宜采用耐温不小于105℃的导线,且接线牢固。
7.4开关类产品符合:GB16915.1-2003/IEC60669-1《家用和类似用途固定式电气装置的开关》第一部份:通用要求;
7.5插座类产品应符合:GB2099.1-2008/IEC884-1《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第二部分:器具插座的特殊要求,各地的地方标准等;开关额定电压250V额定电流10A、16A;开关寿命≥40000次;三相插座额定电压250V额定电流16A插拨次数≥5000次;爬电距离≥3mm电气间隙≥3mm ;材料品质标准:GB16915.1-2003/GB2099.1-1996,面板材料 PC料或ABS料、必须阻燃;开关触点合金触点,插座铜片锡磷青铜,表面洁净不能 有 氧 化污 垢;强制性安全认证(CCC认证),所有产品必须按国家规定要求通过认证并获得证书。
7.6开关、插座其他通用要求:
7.6.1所有开关插座类产品采用通体PC 米(聚碳酸脂 )为原料注塑 ,不得混入 ABS 及尼龙料。
7.6.2面板:表面应具有良好的光泽;阻燃性能应通过650℃灼热丝温度试验要求;
7.6.3底壳:阻燃性能应通过850℃灼热丝温度试验要求(上述试验均需要求提供正式试验报告原件;
7.6.4开关触点:动静触点分开后,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7.6.5插座铜片:厚度不小于0.6mm,不同极性之间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7.6.6开关的接线端子应能可靠的连接2根2.5mm2截面的导线;
7.6.7插座的接线端子应能可靠的连接2根截面为1-2.5mm2(10A)、1.5-2.5mm2(16A)的导线;
7.6.8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像。
7.6.9所有开关、插座的接线端子处有明显的接线极性标记
7.6.10插座类产品必须有保护门,合格的保护门应当只有在所有插孔同时插入时(二、三孔插座在其中一项插座的所有插孔同时插入)才能被打开。
7.7此技术标准若低于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以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为准。
7.8管吊灯具配线长度足够与现场线路连接(含接地线)
7.9灯具为成套灯具含光源且按相关规范规定提供足够数量的损耗量,光源及一切易损易坏元器件自供货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免费提供,如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二次拆安费用由供货方负责。所有灯具本体配线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并最终与外接电源的接线端子连接,所有外接电源转接处必需设置符合规范规定的接线端子(含保护接地线)

八、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人授权委托人书
4、报价书
5、投标产品技术文件
6、主要业绩
7、投标人资质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上几项资料且不仅限于以上资料文件)
九、招标文件附件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工程灯具、开关、插座采购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授权日期 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活动完成。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代理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注: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 标 书
致: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经对贵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工程灯具、开关、插座采购招标文件认真研读后,我方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按报价单明细报价(详见报价单)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承担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工程灯具、开关、插座供应工作。
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中标,我们将保证与贵方签定合同并积极配合贵方的整体施工进度安排,并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本标要求。
我们同意在规定的回标期90天内遵守本投标书,在此有效期内,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提供我单位的补充资料,接受中标通知书,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仍然对我们具有约束力,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直至签署正式合同前,本投标书将成为我方与贵方具有与合同同等效力的文件。
法人及法人代表对合同条件和实施合同承担责任,并在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书和合同(如果中标)做相应的声明。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日期:2015年 7 月 日

附件四: 灯具、开关、插座报价表

1、灯具单价为包含光源及灯具本体直至达到使用功能所需的一切配件。该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劳务费、运输、运输损耗、保险、搬运卸货费、产品出厂检测费、检测机构的复检报告费(如有)、照度检测费(根据实际需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费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不论投标报价书中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全,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实施对应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辅助工作的费用,除合同条件另有说明外,单价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
2、其税务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3、材料进场后,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办理结算。乙方不得以数量的增减而调整单价;不得以工程竣工时间的长短而调整单价。
4、订货数量:以甲方工程部下达的采购计划为准,甲方有权增减订货数量。
5、注明报价有效期。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人:
时间:


十、 合同条款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农展馆北路8号0304-622地块住宅混合公建项目


合同文件
(灯具、开关、插座采购)

合同编号:CSCEC2B-BJ-NZG-CG-*******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农展馆项目部
2015年7月


灯具、开关、插座采购合同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乙方:
甲方因承建农展馆工程,需用一批灯具、开关、插座等,乙方承诺有资质能力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设计要求和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供应甲方所需的产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等:

注:1、灯具单价为包含光源及灯具本体直至达到使用功能所需的一切配件。该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费用、加工制作费、劳务费、运输、运输损耗、保险、搬运卸货费、产品出厂检测费、检测机构的复检报告费(如有)、照度检测费(根据需要)、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更换费用、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利润、税金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其税务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开具发票单位名称与签合同单位名称一致;
2、材料进场后,以甲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办理结算。
3、质保期:工程竣工后贰年
二、供货地点:
1、供货地点:乙方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中建二局农展馆项目施工现场,
三、质量技术要求:
1、同招标文件,如现有标准高于其标准时,以最高标准执行。
四、货物的包装、运输:
乙方应在运输过程中做好对货物的保护工作,以确保货物数量与质量不发生变化。
五、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
甲方采用订货传真或电话通知乙方供货,乙方在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内必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供货,不得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可根据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可分批次供货。
2、交货地点
乙方把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中建二局农展馆项目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卸货。
六、货物的验收:
1、货物运至指定地点以后,甲方对货物的外观、规格型号、进行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并做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同时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义务。并每批次发货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红章加盖(肆份)。
七、付款方式:
1、甲方使用使用现金、银行转帐、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乙方货款。
2、结算方式
每月20日为结算截止日,结算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实际供货数量,以乙方提供的甲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及发票给甲方进行结算,甲方按实际验收数量计算货款金额。甲方视业主的资金情况及协商支付,并按实际验收合格数量结算货款金额,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当批到货材料款的60%,全部货物安装完毕支付到货材料款的70%,工程竣工、四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在收取甲方支付的材料款时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有效发票。乙方提供银行帐户,开户行、行号,发票与签合同单位相一致。
八、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与文明施工供方责任:
1、运输车辆车况应良好不得违章,运输车要覆盖,避免遗洒,否则承担相关责任及罚款;
2、进出场的车辆必须进行冲洗车轮,避免污染市政道路;
3、杜绝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司机须持证,禁止酒后、疲劳驾驶,进入工地人员配置安全帽,现场卸车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着装整齐,不得穿拖鞋;
4、加强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减少废气污染;
九、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供应合同中规定的产品或不按时供货,每拖延一天按延迟送货货款金额(延迟送货的货物数量乘以本合同含税单价)的3‰(千分之三)进行罚款,但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超过3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更换供应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产品的价差,全部由乙方承担。
2、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无法满足现场施工要求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因此而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更换供应商产品的价差,甲方现场损失等一切形成的损失)。
十、不可抗力:
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阐明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 并提出权威机关的证明, 对方应允许逾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 并依法部分或全部免予责任方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合同终止:
甲乙双方中的任一方,在对方严重违约或在被警告后仍继续不履行其在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的情况下,可以向对方发出通知终止合同。终止合同供应关系不影响已发生的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二、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当事人双方秉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原招标文件《CSCEC2B-BJ-NZG-WZ-ZB-201519》,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甲方完成对乙方的全额付款,乙方完成该项工程的交货,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分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纳税号: 纳税号: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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