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e09d2499-616f-478e-b29b-c7ecff640e10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e09d2499-616f-478e-b29b-c7ecff640e10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按照《污染场地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的治理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编制完成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e09d2499-616f-478e-b29b-c7ecff640e10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其它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3-02-21 09: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华坪县发展和改革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经办人:范永平
办公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毛荣仙
办公电话:182*****023移动电话:182*****023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230**********
标段名称: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02-27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3-15 09:00
开标地点:开标厅(四楼华坪县)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1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华坪县典型煤矿开采遗址周边区域农田土壤重金属污染分级修复示范项目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服务招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评估工作的相应能力。投标人须为已录入“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的从业单位(提供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查询截图)。
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专业:环保类)及以上职称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指:土壤环境调查或土壤风险评估业绩或土壤修复管控工程项目效果评估业绩)。
其他: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2019年-2021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2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03-15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3-02-17 17:46:5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金属污染 农田土壤 效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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