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询价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询价公告
2023-02-20 18:26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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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进行询价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

二、项目预算

*****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参与服务的监测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掌握饮用水监测的相关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安全防护知识;二是承担饮用水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等。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供应商需提供每项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列表,分析方法检出限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限值的四分之一(表3项目需达到标准限值的四分之一)。样品分析方法满足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推荐方法,详见附件。(须盖公章)

(三)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盖公章)

(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推荐配备的仪器设备数量,详见附件。(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应具有与其承担本项目监测任务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至少4人且能力应满足本项目监测任务的需要(投标时提供监测人员技术上岗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服务经验,报价时可上传相关业绩材料备查。(须盖公章)

(七)低于采购预算80%的需提供成本核算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按材料不合格处理。(如有,须盖公章)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胶装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3年2月27日18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信息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一律无效。

(二)保密规定:中标方不得将采购方任何文字资料、数据透露给无权获得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并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将追究中标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进行仔细审核,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准、全,采购方有权在监测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质控样考核、全程序空白样品、密码平行样、实验室检查等考核评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培锦

联系电话0770-*******135*****771

附件:《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采购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2月20日

关联文件: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进行询价工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

二、项目预算

*****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采购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参与服务的监测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掌握饮用水监测的相关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评价标准、监测标准或技术规范、质量控制要求、安全防护知识;二是承担饮用水监测工作前应经过必要的培训和能力确认,能力确认方式应包括基础理论、基本技能的培训与考核等。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供应商应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附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盖公章)。

(二)供应商需提供每项监测项目分析方法列表,分析方法检出限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标准限值的四分之一(表3项目需达到标准限值的四分之一)。样品分析方法满足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优先使用推荐方法,详见附件。(须盖公章)

(三)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近六个月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须盖公章)

(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相关的仪器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并保持其在有效期内。)推荐配备的仪器设备数量,详见附件。(须盖公章)

(五)供应商应具有与其承担本项目监测任务相关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人员数量至少4人且能力应满足本项目监测任务的需要(投标时提供监测人员技术上岗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盖公章)

(六)为保证服务质量,供应商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服务经验,报价时可上传相关业绩材料备查。(须盖公章)

(七)低于采购预算80%的需提供成本核算证明材料,未提供的按材料不合格处理。(如有,须盖公章)

六、成交规则

最低价成交法。

供应商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按作废处理。经对报价文件比较,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后报价出现相同且均最低的,按照服务承诺优劣排序,如最后报价且服务承诺相同的,按照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供应商。如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则按照最低报价顺位选择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胶装并密封,一式两份。于2023年2月27日18时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综合信息科(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港口区万鹤路)。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否则一律无效。

(二)保密规定:中标方不得将采购方任何文字资料、数据透露给无权获得的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有违反并造成采购方损失的,采购方将追究中标方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供应商应对出具的监测数据进行仔细审核,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准、全,采购方有权在监测过程中对供应商进行质量监督,包括但不限于质控样考核、全程序空白样品、密码平行样、实验室检查等考核评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培锦

联系电话0770-*******135*****771

附件:《2023年防城港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机项目委托监测(4-6月)》项目采购需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2月20日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饮用水源地 委托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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