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茵香河片区拆迁安置工程3#、4#楼及拆迁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宝鸡茵香河片区拆迁安置工程3#、4#楼及拆迁部分施工招标公告
宝鸡茵香河片区拆迁安置工程项目3#、4#楼及拆迁部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宝市发改投资发[2014]205号《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宝鸡茵香河片区拆迁安置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东正恒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宝鸡茵香河片区拆迁安置工程项目3#、4#楼及拆迁部分
施工招标
2.2 工程地点:宝鸡市渭滨区石鼓镇张家沟村
2.3 建设规模:3#、4#总建筑面积30908.84平方米,拆迁部分70000m2,项目估算总投资约7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图纸及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工 期: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750天。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入宝备案证(外地);具有近三年(2012年7月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具备安全考核合格B证;入宝备案(外地);且目前无在建项目;
3.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的信誉,近三年(2012年7月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职能部门的处罚;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以及及时、可靠、高效、优质的服务实力。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
4.2申请人数量大于3家、小于等于12家时,资格预审方式自动变更为资格后审。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5年7月14日至2015年7月20日每日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4室持报名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25日09:30时前。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三路财富中心二期B座1805室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 134*****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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