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购买数据库日常监控及数据服务项目比选邀约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购买数据库日常监控及数据服务项目比选邀约公示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采取比选方式实施购买数据库日常监控及数据服务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一、购买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数据库日常监控及数据服务项目,包括数据库日常监控、数据服务事项。
二、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1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
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23年2月21日至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
方式:现场领取/电子邮件
现场领取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龙湾大街办公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1012室
邮箱:*********@qq.com
售价:人民币0元/本。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领取方式: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比选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比选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须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至邮箱,并电话联系购买方;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地址: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龙湾大街办公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1012室
比选时间:2023年03月02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时
比选会议地点: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龙湾大街办公区(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10楼会议室
五、购买人及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
联系方式:付先生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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