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持新型农民经营主体(二次)招标公告
财政支持新型农民经营主体(二次)招标公告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原阳县联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财政支持新型农民经营主体项目 项目编号:pyxqgkzb-******** )
二、采购人:原阳县联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招标内容:
4 辆拖拉机、 4 台秸秆粉碎还田机、 4 台旋耕机的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交货及完工期: 供需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日(日历日)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若投标人不是所投整车的生产商,则须持有整车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书(或经销代理证明书)
注: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7 月15日—2015年7 月 21 日,(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分,下午15:00~18:00分)。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报名联系人:秦女士 联系电话:182*****909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两份,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有关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8 月 12 日 9:00 时整(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 5 开标室(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南角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监督部门:
中共新乡市纪委驻平原新区纪工委 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新乡平原新区管委会发改局 联系电话:****-*******
十、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原阳县联丰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联 系 人:岳先生
电 话: 137*****861
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 18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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