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浦城县“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浦城县“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行政区域浦城县公告时间2023年02月21日10:5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惠
项目联系电话180*****018
采购单位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至寒:139*****298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惠:180*****018

项目概况

浦城县“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LPC【2023】01号

项目名称:浦城县“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变更前应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需对“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两个楼盘既浦城县梦笔组团E-04#、E-10#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行采购。

2、采购内容:调查地块的背景、原则、依据及条件;调查地块的位置、面积、范围和周边环境等基本情况;调查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地块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性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调查结论应明确场地内及周围区域有无可能的污染源,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3、数 量:

合同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1

浦城县“中鸿翠园”和“禾润天玺”土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1项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 第一阶段初步调查

1.资料收集与分析

(1)资料收集

主要包括:场地利用变迁资料、场地环境资料、场地相关记录、有关政府文件、以及场地所在区域的自然和社会信息。当调查场地与相邻场地存在相互污染的可能时,须调查相邻场地的相关记录和资料

(2)资料的分析

调查人员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识别资料中的错误和不合理的信息,如资料缺失影响判断场地污染状况时,应在报告中说明。

2.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范围

以场地内为主,并应包括场地的周边区域,周围区域的范围应由现场调查人员根据污染物可能迁移的距离来判断。

(2)现场踏勘的主要内容

包括: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相邻场地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周围区域的现状与历史情况,区域的地质、水文地质和地形的描述等。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明细描述a1投标函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a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者提供承诺函。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承诺函。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或者提供承诺函。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采购需求在第一章“资格要求特定条件”中详细列明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响应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否则响应无效。4、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含扫描件)及符合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打印件(或截图),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5、无法获取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包:1明细描述具备环境或水文地质或化工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供应商提供≥1名技术人员,需提供初级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提供的纸质材料均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2月22日至2023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

方式:现金

售价:¥3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城县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浦城县兴浦路256号        

联系方式:徐至寒:139*****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浦城县梦笔大道 180 号 1 幢 701 室            

联系方式:刘惠:180*****0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惠

电 话:  180*****0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壤污染调查 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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