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8日

第一章 总 则

“十三五”以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辖区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第一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情况

(一)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至2020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01天、316天、325天、326天和346天,空气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稳定进入国家空气质量达标行列;汉江干流以及主要支流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汉江汉滨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月河、吉河、恒河、黄洋河等支流水质全部达到水功能区划标准,马坡岭及许家台、黄石滩水库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一级”,质量状况为“好”,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总体水平达到“二级”,质量状况为“较好”。

(二)污染减排工作。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抓手,纵深推进污染物减排,2016年至2020年,我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8795吨、981吨、2719吨、896吨,在2015年的基础上依次分别削减了24%、17%、19%、11%,均达到了“十三五”减排目标要求;高质量完成了5大类1266处污染源普查任务并顺利通过了国家质量验收;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名录开展全行业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工作,共核发排污许可证84家,登记管理435家。区生态环境分局及1名同志被国务院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表现突出个人,被省生态环境厅表彰为全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先进集体。

(三)工业污染防治。“十三五”期间,督促安康泸康酒业(集团)有限公司等30余家排污企业建成了生产废水治理工程,陕西安康鸿浩建材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完成了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指导安康市石梯重晶石开采等5家矿山开采企业修建了采矿废水处理设施,督促安康市人民医院等7家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安康耀根环保页岩砖有限公司等7家页岩砖厂完成了废气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共拆除燃煤锅炉119台、202.6蒸吨;督促指导全区70余家含喷漆业务的汽修企业全部安装了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严格落实夏季错时生产;安康城东加油站等47家加油站、2家油库油气回收三次改造全部完成。规范五里工集中区入园企业生产废水收集处理,确保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完成了江北污水处理厂的提标扩能及江南再生水处理厂的迁建项目;建成了汉滨区五里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配套建成五里工业集中园区污水收集管网;安康市中心城市老垃圾场污染治理工程、安康市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与渗滤液处理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建成大竹园七堰社区等46个污水处理厂(站)、洪山镇等2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坝河镇等5个垃圾高(低)温热解项目、流水镇等3个生活垃圾中转站;建成小关社区等5处补短板污水处理项目。汉滨区环境监测站环境检测实验室建成,并顺利通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有27项指标监测资质,目前,监测站人员持证项目达到水、气、声三大类33项141项次,极大地增强了我区环境监测能力。

(五)汉江水质保护。制定并印发了《汉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汉滨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月河流域汉滨段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瀛湖水质整治改善方案》等系列方案及管理办法,全力推进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按照中省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投资1.3亿元取缔瀛湖库区汉滨段养殖网箱*****口,库区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坚持每月对汉江和10条重点一级支流水质进行监测,在重点河段、区域安装了360°旋转3km高清视频10个。强化水源地环境管理,完成了中心城区黄石滩水库、马坡岭及许家台2个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圆满完成国家水源地保护督察反馈25件问题整改销号,组织完成了22个镇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9300余万元,对中心城区周边镇办畜禽养殖、重点流域排污口整治、蒿坪河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水源地进行专项整治。组织相关部门对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沿线30余个排污口、8个企业排污口开展了排查整治,对重点排污口安装了电子监控设备,实行24小时监管。“十三五”以来,全区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汉江出汉滨断面稳定保持Ⅱ类水质,月河、吉河、黄洋河、恒河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中心城区及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水环境质量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六)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2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制定了土壤污染监测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厂区土壤环境监测,及时对监测结果予以公示;建立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形成“一图、一表、一清单、一报告”,建立了土壤污染数据库,明确了土壤污染详查地块和污染程度,实现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措施,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各养殖场环保治理主体责任,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不断加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累计投入5100余万元用于矿山污染防治修复。投资100万元,在全省率先建成10个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建设项目并投入运行。

(七)中省环保督察整改及环境监管执法工作。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组驻陕西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先后成立了汉滨区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汉滨区中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临时性常设机构汉滨区环保督察办。印发了《汉滨区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按照事实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方案措施到位的“三到位”要求,依法快速进行处置。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我区共办理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及交办信访问题404件,其中信访问题353件,反馈问题51件,信访问题已全部办结,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实现问题全面清零。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涉及我区25项、自查问题3项环境问题的整改。

“十三五”期间,紧盯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开展砖厂“四有一达标”、矿山环境问题大排查、违建别墅专项整治、危废环境安全检查、执法大练兵等专项行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000余次,全面检查辖区重点排污企业,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550余起,立案147起,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120余份,罚款423万元,移交法院9起,移送公安7起。严格执行“*****”信访热线24小时值守制度和信访处理相关要求,强化信访查处力度,累计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5500余件,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八)循环经济示范工程。指导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顺利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督促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面建成清洁化改造工程项目,安康赢丰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完成了清洁生产示范工作,汉滨区昌盛现代农业养殖有限公司完成了绿色食品认证,汉滨区流水镇承英现代农业园区完成了有机产品的认证。进一步修订了《汉滨区畜禽规模养殖禁限养区划分方案》,完成了安康至诚养殖有限公司等30家养殖场和有机肥加工企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现了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依法取缔关闭了吉河镇高水村、新城办屈家河、建民办许家台水源地养猪场共91家,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6%、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达到99%。大力推广先进的节水工艺和技术,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完成陕西泸康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

(九)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按年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截止2020年,汉滨区投资6100余万元共完成28个镇办(含恒口示范区)141个村(社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所有项目全部实施到位。建成10个农村危险废物回收试点项目。投资7.62亿元实施瀛湖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污染源治理、生态保育、水源地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安全评估和环境监管能力建设”6大类59个子项目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组织相关部门对汉江、月河、吉河、黄洋河等沿线30余个排污口、8个企业排污口开展了排查整治。上述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项目镇村的生活垃圾乱倒、生活污水直排等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当地人居环境,提升了镇村整体形象,极大地推动了镇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有关安排部署,针对乱搭乱建、河道乱采乱挖、弃渣乱排乱放等问题,突出抓好“五乱”问题整治,截至2020年底,全区累计参与秦岭违建别墅排查共1936人次,排查点位共422个,发现涉秦岭地区违建别墅类问题吉河欢乐水上世界项目1处,目前该项目已被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由公安机关将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违建44处,已责令相关镇政府进行处理。对秦岭北麓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十三五”全区累计实施退耕还林36.75万亩,完成造林绿化71万亩,截止2019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69%,森林蓄积量903.1万立方米,荣获国家森林城市。

(十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1800余万元用于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一是建成了面积约500m2的标准化监测站房;二是在省生态环境厅配发32台监测设备的基础上,共投入137万元购买自动滴定仪等26台(套)监测设备;三是组织编写了汉滨区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等一系列体系文件,大大提升了环境监测技能水平。在瀛湖镇清泉村、流水镇新坝、早阳镇龙泉村建成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自动监测数据与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联网;投资270余万元,购置了一辆水环境应急监测车,共有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等17项指标的监测能力,大大提升了我区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快速响应能力。投资520万元建成了汉滨区环境监控和应急指挥平台项目,包括环境感知自动监控系统、环境视频监控管理系统、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及环境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十二)长效机制的建立。出台了《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印发了《政府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汉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关于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等可燃物的通告》、《关于禁止中心城区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文件。区政府成立了区环境保护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区环保督察领导小组、区治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督察督办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类环境问题整治任务的督察督办、监督检查。深入推进“三长+一员”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制定了《汉滨区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建立了守水有责的责任机制、严格有效的监管机制、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和社会参与的共建机制。建立了“镇办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管、公安等各部门执法力量聚合起来,把区、镇办、村(社区)三级力量协同起来,打破系统限制、部门限制和层级限制,形成共战污染治理的强大合力。

第二节存在的问题

“十三五”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大力指导下,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发展与保护的矛盾仍比较突出汉滨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地,也是国家集中连片扶贫攻坚区,发展不足、保护不够是最大的实际,发展的动力和要求强劲而迫切,同时生态保护的任务艰巨,“生态红线”不可逾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增长与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降耗的矛盾依然突出。

2.水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由于环保基础设施欠账较大,工业布局不尽合理,农业面源污染较重,重金属、危险化学品运输存在较大风险,流域水环境状况不容乐观,瀛湖库区水体富营养化时有发生,月河汉滨段治理任务压力依然较大,蒿坪河流域汉滨段治理任务艰巨,保证国、省控断面及汉江出汉滨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任务依然艰巨。

3.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中心城区及周边建筑工地施工和道路扬尘、餐饮油烟、烟花爆竹燃放、垃圾秸秆焚烧以及机动车尾气等现象极易反弹,大气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持国家二类标准形势严峻。由于受地形地貌影响,常年高湿静稳,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流动,加之秋冬季寒冷少雨和东部区域污染物传输,极易导致空气质量变差。秋冬季细颗粒物浓度较高,夏季臭氧污染逐年上升,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重污染天气防控能力薄弱,治污降霾任重道远。

4.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基础薄弱辖区尚有多个镇村尚未建设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水乱排、垃圾乱倒问题依然存在;已建成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营费用保障困难;部分镇村管网建设滞后,污水收集率不高、雨污分流不彻底;全区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投资需求大,资金缺口仍是长期困扰地方政府的难题。

5.能力建设依然不足。生态环境部门现有机构、人员编制、监管设备等与日益增加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不相协调,干部队伍素质和专业技术力量与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需求还存在差距。监测、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特别是镇村一级,环保机构、人员断档,环境监管处于空挡,无法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实现新突破、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机遇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核心要义集中体现为“三新”要求,即“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明确了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原则,构建新发展格局明确了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路径选择。

“十四五”时期,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是环境保护工作大有可为的关键期。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高度,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安排部署了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和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项改革措施,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目前,汉滨区经济社会发展已由全面加速向高质量高效益发展转变,产业结构和发展方式将进一步优化,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将逐步放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落实、绿色发展的持续探索所带来的政策红利、环境红利等将逐渐显现。

“十四五”时期,汉滨区将紧紧抓住历史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将压力转变为动力,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自觉把经济社会发展同生态文明建设统筹起来。进一步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加快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开展绿色低碳、减污降碳工作,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统筹推进全区生态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第二章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思想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来安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切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面向汉滨新时代追赶超越、引领发展新篇章发展目标,坚持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系统治污,把握减污降碳总要求,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汉江水质保护、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污染减排、监管执法、风险防控及中省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全面优化空间开发布局,调整产业布局,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及清洁能源产业,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为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汉滨做出更大的贡献。

第二节基本原则

(1)坚持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中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优化调整作用,保持战略定力,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协调发展,在统筹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中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

(2)坚持系统治理、分类施策原则。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分阶段明确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统筹运用环境治理、生态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等手段,围绕产业结构调整、污染减排、环境治理、监管执法、风险防控、环境宣传等,统筹协调、分步实施。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污染减排和结构调整,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强化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坚持减污增容并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以人为本、成果共享。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出发点,按照严格项目审批验收、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的“三严”要求,加大保护和治理力度,让生态环境硕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4)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原则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监管作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和自我约束作用,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实行“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负责”,积极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推进绿色消费,提升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

第三节 与上位规划及行业规划的衔接情况

《安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于2021年底正式印发。《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结构布局、目标设定、任务安排、重点项目谋划等方面充分考虑衔接《安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内容,总体上与上位规划保持一致,确保本规划目标合理、任务可行、措施得当。

《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于2021年5月正式印发。《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指导思想、环境功能定位、目标设定及重点任务安排等内容在汉滨区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构建的格局下形成,充分吸纳汉滨区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有关生态环境方面的重点内容,确保本规划与全区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布局一致、目标吻合、重点任务接轨,便于区级各相关部门统筹实施规划任务,保证规划任务落地见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当前《汉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还未正式印发。但在汉滨区国土空间规划前期编制过程以及反馈意见修改过程中,充分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生态环境方面相关内容,从“三线一单”管控、“三区三线”要求以及辖区重点生态环境敏感因素等方面做好积极对接,同时将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管控要求落实在《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确保“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重点项目不触碰红线、可顺利施行。

同时《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充分吸纳《汉滨区生态振兴发展规划》、《安康市汉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汉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0)》、《汉滨区“十四五”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2021年—2025年)》、《汉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十四五"规划》及《汉滨区“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行业专项规划内容,积极做好与区级相关行业部门重点任务充分衔接,确保规划指标、规划任务、规划措施切实可行,形成区级层面统筹、各行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发力的环保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任务的实施。


第三章 规划目标

第一节规划目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基础上,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巩固提升环境质量。到2025年,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巩固,土壤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环境安全有效保障,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展望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显著增强。空气和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恢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第二节主要规划指标

①环境质量指标到2025年,汉江汉滨段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水质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达到100%;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2%,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市级下达考核目标值以内;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95%;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以及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保持稳定;辖区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②污染防治指标到2025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控制在市级下达考核目标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不低于4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8%。

③风险防控指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废弃放射源安全收贮、处置率达到100%;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④环境管理能力指标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

《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详细指标见表1。

表1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体系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性

1

水环境

汉江汉滨段出境断面水质Ⅱ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2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3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4

中心城市黑臭水体比例(%)

0

0**

约束性

5

大气

环境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94.7

92以上*

约束性

6

重污染天数(天)

0

0**

约束性

7

细颗粒物平均浓度(μg/m3

32

市级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8

土壤

环境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2

93**

预期性

9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

95**

预期性

10

污染

减排

化学需氧量削减量(t)

4500

市级下达指标为准

约束性

11

氨氮削减量(t)

325

约束性

12

氮氧化物削减量(t)

30

约束性

13

挥发性有机物削减量(t)

约束性

14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CO2排放降低(%)

约束性

15

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成率(%)

85

100**

约束性

16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32

40**

预期性

17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99

100*

约束性

18

生态

环境

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指数

保持前列

稳中向好

预期性

19

全区森林覆盖率(%)

70

72*

约束性

20

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

100

100***

约束性

2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86

88***

约束性

22

环境风险防范

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23

区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100**

预期性

说明:*指标数据来源于《安康市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刚要》,**指标数据来源于《安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数据来源于《汉滨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第三节 目标可达性分析

2020年以来,全区流域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汉江出汉滨断面稳定保持Ⅱ类水质,月河、吉河、黄洋河、恒河水质均达到功能区划标准,中心城区及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比例0%。“十四五”期间,通过加大汉江水质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大水源地监管保护水平,强化国省控断面水质保护等工作,水环境各项指标可以稳定达到规划目标值。

2020年、2021年中心城区空气优良天数分别为346天、343天,空气优良比例分别为94.8%、93.9%,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为32、29μg/m3,重污染天气为0天,空气环境质量始终位列全省前列。“十四五”期间,持续坚持打赢蓝天保卫战,狠抓扬尘管控、散煤治理、餐饮油烟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整治、禁燃禁放禁烧管控,强化工业炉窑整治,协同开展细颗粒物与臭氧污染防治,形成联防联控管控工作格局,大气环境质量各项指标可达到规划目标值。

2021年,汉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年度减排量分别为370.48吨、252.36吨、23.85吨、180.78吨,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率4.4%,完成市级下达指标任务;镇级污水处理厂建成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为85%、3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工程减排,大力实施产业结构绿色转型,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围绕辖区重点行业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加快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持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抢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稳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完善镇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强化镇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污染减排各项指标可达到规划目标值。

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7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6%,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十四五”期间,全面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修复工程、退化林修复工程等林业重点项目,常态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禁养区限养区应用监管,完善畜禽养殖场配套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促进农牧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强化疏堵结合,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健全秸秆回收利用机制,配套秸秆回收及利用设施,则生态环境各项指标可达到规划目标值。

2020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理率、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分别为100%、100%,区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100%。“十四五”期间,全面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做到源头分类、规范消毒、应收尽收,则环境风险防范各项指标可达到规划目标值。


第四章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全区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实现汉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全面实施“绿色循环”发展战略,以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引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和机制保障为手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优化和倒逼作用,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淘汰和替代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积极培育绿色产业新动能,大力发展环保、绿色等新兴产业,鼓励发展环保服务业,增强经济持续增长动力,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第三方运营,实现发展和保护内在统一、相互促进和协调共生,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优先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打造富硒食品、新型材料、纺织服装(毛绒文创)、培育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环保与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生态旅游、健康养老、清洁能源等关联产业,培育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配套产业,构建产业多元、结构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以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从原料选择、工艺升级、循环利用等环节着手,大幅度降低资源能源利用量及污染物排放量。建设工业资源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利废行业绿色生产。

第三节 优化空间布局提升绿色发展质量效益

按照国家、省级主体功能区定位,结合汉滨产业实际,优化产业布局,拓宽发展空间,提升发展效益。把集约节约用地和提高发展质量结合起来,把转方式、调结构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要求,大力发展五里工业集中园区、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关庙新型环保材料产业园,实现经济、产业、环境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县域工业集中区、现代农业园区、月河川道循环经济带承载能力,促进工业集中、产业聚集、用地集约,培育循环产业核心区和经济增长极,加快形成绿色、循环、低碳的发展空间格局。



第五章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第一节优化布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结合汉滨区河流、道路、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分布特点及生态廊道连通性等要求,构建河流、山川、城镇绿化和绿色廊道相结合的生态基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的生态屏障,以生态斑块镶嵌的生态功能区,构建“一基地、两屏障、三廊道、多斑块”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构建国土空间保护新格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要求,按照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城镇规模和空间结构,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管控边界控制线,推进城市化地区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强化秦岭、巴山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汉江水源水质安全,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加强农业面源、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推进乡村生态振兴工作。强化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和修复,谋划一批生态保护项目,提高生态服务功能。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积极配合省市建立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为核心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细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准入清单,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加强“三线一单”在规划编制、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刚性约束和政策引领作用。建立常规调整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更新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管理,适时更新调整“三线一单”成果。

第二节 拓展绿色低碳发展空间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按照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淘汰类项目,有序推进落后低效和过剩产能淘汰。严格执行质量、能耗、环保、安全等法规标准,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积极配合推进碳排放试点工作,提出污染物和碳排放协同控制最优方案。加快汉江流域沿线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生产企业就地改造、异地迁建、关闭退出。

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以建材、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着力发展清洁生产,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改造。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布局和改造,开展循环经济绿色示范试点。建设工业资源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地和示范工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重点提升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利用水平。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培育绿色新动能以能源绿色发展为基调,加强新能源开发利用,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抽水蓄能、生物质能及其他能源协调互补的绿色能源体系。全面推行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做优做强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打造制造业绿色转型升级的示范标杆。推进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绿色环保产业的深度融合创新,不断探索“互联网+”绿色产业创新模式。

构建绿色流通体系。支持开展集装箱运输、商品车滚装运输、全程冷链运输、电商快递班列等多式联运试点示范创建。鼓励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发展绿色仓储,鼓励快递包装绿色治理,推进电商和寄递企业包装物回收循环利用共享。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全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让绿色生活行动成为主流价值。推崇绿色消费,引导绿色饮食,鼓励绿色出行,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各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民间生态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探索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模式。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

第三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工业行业二氧化碳控排。构建富有特色的现代化低碳产业体系,因地制宜升级产业结构。对建材、化工等领域工艺技术进行升级改造,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

推动交通领域二氧化碳控排。推进低碳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探索完善公交优先的城市交通运输体系,提效降耗。倡导绿色出行,大力实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完善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慢行交通设施建设。

推动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控排。构建绿色低碳建筑体系,全面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化发展,推广绿色建材应用,稳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新建建筑节能降耗。加大绿色低碳建筑管理,强化对公共建筑用能监测和低碳运营管理。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工作,完善相关统计指标体系,常态化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提高数据质量,提升应对气候变化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和生态保护红线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

持续提高森林碳汇储量。构建以天然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城乡绿化等生态工程,逐步提升森林蓄积量和森林碳汇储量。加强农田保育,优化种植结构,推广秸秆还田、精准耕作等保护性措施,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加强湿地保护,通过合理的开发模式和利用方式增强湿地碳汇能力。

专栏1 绿色转型发展工程

1.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重点行业绿色升级。以建材、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农副食品加工为重点,开展全流程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

(2)绿色制造。鼓励园区和企业实施绿色制造改造。

2.绿色能源保障工程

(1)新建一座日处理1800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2)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工程。

(3)实施安康水电厂增效扩容改造,配合做好建设安康抽水蓄能电站保障工作。

3.绿色交通运输工程

推进老旧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换工程。

第六章强化协同控制,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源头防治、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聚焦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强化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第一节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

持续深化大气质量指标管控。为确保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保持国家Ⅱ级标准及完成省市下达任务指标,持续开展铁腕治霾专项行动,到2025年,安康中心城市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浓度保持稳定,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

协同开展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防治。统筹建立以细颗粒物和臭氧治理为核心、以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为切入点的持续改善空气质量行动计划,明确控制目标、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考虑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区域传输规律和季节性特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治理,强化分区分时分类差异化精细化协同管控,推动细颗粒物浓度持续下降,遏制臭氧浓度增长趋势,有效提升全区大气环境质量。

加大协同管控力度。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开展区域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和联合执法,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立足职能,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共同解决跨部门、跨区域的大气污染治理问题,确保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2%以上。

优化污染天气应对体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充分应用市级“一市一策”中心城区大气污染源解析成果,构建污染天气预案体系,建立细颗粒物和臭氧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的启动、响应、解除机制。探索轻、中度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的应对机制,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逐步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

第二节 持续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

强化污染源头管控。持续推进扬尘精细化管控,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体系,全面推行绿色施工,将绿色施工纳入企业资质、信用评价。积极推行绿色施工,落实“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要求。大力推进低尘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渣土车实施硬覆盖和全封闭运输,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强化砂石料、干散货堆场等综合整治,加强辖区五里镇福海煤炭交易市场、江南清洁煤配送中心2家散煤市场监管力度。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建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源头、过程和末端全过程控制体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加大汽修行业、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在工业园区、企业集群推广建设涉挥发性有机物“绿岛”项目。在工业涂装和包装印刷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鼓励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持续性开展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工作,加强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强化油品储运销监管,持续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强化新建企业涉挥发性有机物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升级改造。

强化工业炉窑和锅炉全面管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对装备简单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按要求全面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强页岩砖厂废气治理。加强重点涉气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除尘、脱硫、脱硝设施更新,加强在线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进一步巩固“十三五”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成效,持续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加强生物质锅炉燃料品质及排放管控。

第三节 加强其他涉气污染物治理

推动大气氨排放控制。落实大气氨排放清单,摸清大气氨重点排放源。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优化肥料、饲料结构,加强源头防控。提高化肥利用效率,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试点。构建种养结合紧密、农牧循环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有效提升,持续减少养殖环节氨排放。

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深入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城市建成区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保持正常运行;加大油烟超标排放、违法露天烧烤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综合治理恶臭污染,化工、制药、工业涂装等行业结合挥发性有机物防治开展综合治理;塑料、食品加工等行业强化恶臭气体收集和治理;垃圾、污水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等加大密闭收集力度,因地制宜采取除臭措施。

专栏2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工程

1.城市清洁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持续因地制宜实施“煤改气”、“生物质改气”、电能等清洁能源取暖措施,大力推进散煤堆场治理。

2.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工程

实施陕西安康江华集团有限公司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

3.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综合整治工程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管控。化工、表面涂装、汽车维修、印刷包装、家具制造等行业全面推进源头替代,实施有组织VOCs排放治理工程。开展餐饮油烟废气综合整治。

4.移动源污染治理工程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整治,强化尾气排放监测和超标排放监管执法;加强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检验机构的管理。对柴油机械尾气进行深度治理,淘汰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5.扬尘治理项目

开展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打造智慧工地扬尘污染监管体系。购置雾炮车、洒水车、清扫车等机械。

第七章坚持三水统筹,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

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协同推进沿岸和水体、陆域和水域保护与治理,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统筹推进格局基本形成,助推流域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强化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系统治理

强化水资源统筹管理。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节水优先,严格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限制高耗水项目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统筹地表水与地下水、天然水与再生水、常规水与非常规水。大力实施节水行动,推动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工业、农业等重点领域节水工作。

加强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实施以控制断面和水功能区相结合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夯实区级各部门责任,明确各级控制断面水质保护目标,配合制定瀛湖坝前、老君观、月河口等国控断面“一断一策”水质达标方案。配合完成《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规划》修编工作,以汉江、月河、蒿坪河流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治理、生态环境修复、水土流失控制等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

积极推动水生态扩容。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的原则,分区分类开展水生态恢复。对遭到破坏的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加强生态恢复与生态建设;对水生态环境受损严重、水质状况较差的重点水体,因地制宜设计人工湿地净化、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加强湿地、水源涵养区、自然岸线等重要生态空间的水生态保护管理。

第二节 加强汉江及支流环境保护治理

健全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整治,制定“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推进区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积极配合编制实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差异化治理。加强与流域上下游政府部门协调、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进一步夯实属地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作用,推进县域间协同治理,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推进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全面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推动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与保护。统筹流域河湖协同治理,加强治污治岸,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工业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程,加强道路、船舶等移动源风险防控。推进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工程。深化沿江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确保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加强瀛湖富营养化和浮游藻类变化规律动态监测,推进黄石滩水库上游水体富营养化修复治理,防范富营养化风险威胁水源安全。

第三节 持续深化水污染治理

加强流域排污口长效监管。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建立责任明晰、设置合理、管理规范的排污口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推进“排污体-入河排污口-排污管线-污染源”水生态全链条管理制度。巩固中心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果,持续开展辖区汉江及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入河排污口实施分类整治。

持续推进工业污水治理。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确保企业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加强新建涉水重点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废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完善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系统,对污水管网排查整治,确保园区污水应收尽收、集中处理设施规范运行。开展建材、农副食品加工等涉水重点行业专项治理。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全力推进汉滨区污水处理和水环境PPP项目,实施乡镇及社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同时对部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设全区污水处理厂(站)的监管云服务平台。实施污水管网补短板工程,对进水浓度明显偏低的污水处理厂开展收水范围内管网排查,实施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到2025年,实现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全覆盖。

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及地下水防治。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系统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对直接影响中心城区治理成效的城乡结合部黑臭水体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因地制宜的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完成农村黑臭水体年度治理任务。持续做好地下水质监测工作。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排查地下水安全隐患。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大力推行“畜沼园”、“山上建畜场,山下建园区”的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完善畜禽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强农业生产投入品管理,有序开展农田化肥和农药减量,稳步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加强农业灌溉退水和养殖尾水管理,有效降低汛期污染。

第四节 推进水生态环境稳步改善

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运用和改造,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强化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等高耗水行业生产工艺节水改造和再生水利用。

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在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库沿线划定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线,强化岸线用途管制。配合省市开展重点河湖生态调查、生态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三类的江河湖库定期开展水生态环境健康评估,对受损水体实施流域生态建设和修复。

持续提升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强化城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治理与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县级和“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对县级以上水源地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整合监测资源,合理布局监测站网,提升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稳步推进镇级以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

专栏3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

1.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新建汉江干流及重要支流堤防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蒿坪河流域汉滨段污染进行综合治理。

2.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在辖区开展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台账并定期更新和完善。

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新建13个乡镇和8个社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同时对部分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建设全区污水处理厂(站)的监管云服务平台。配合完成关庙再生水厂项目建设。

4.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开展镇级以上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整治。

5.重点湖库生态环境保护

完善沿湖周边生活源污染处理设施,强化旅游景区污染源防治;加强库区漂浮物打捞;开展瀛湖库区富营养化防治研究,实施黄石滩水库上游水体富营养化生态修复治理工程;开展蒿坪河入瀛湖库区底泥重金属治理试点工程。


第八章 坚持系统防治,提升土壤和农村环境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实施一批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和土壤修复的重大工程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能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第一节 加强土壤源头防控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将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落实“三区三线”基本要求。强化建设用途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在编制国土空间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新(改、扩)建项目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严格选址条件,提出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治。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区域为重点,聚焦石煤、硫铁矿等矿区,以及受污染耕地集中区周边的矿区,全面排查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编制治理方案,分阶段治理,逐步消除存量。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管理,督促重点单位规范实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严控有毒有害物质。推进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重点污染源污染状况调查及防控。

第二节 推进土壤安全利用

持续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环境准入,依法严查向未利用地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严格管控区域,严禁在重度污染耕地内种植食用农产品;采取种植结构调整、退耕还林等措施,确保重度污染耕地全部得到严格管控。

有序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开展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制度,合理确定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准入。加强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动态更新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强化用地准入和联动监管,有序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强化土壤污染综合防控。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升土壤有机质,开展耕地土壤酸化治理。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大力推广化肥减量、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农业技术。深入开展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探索在产企业边生产边管控土壤污染风险模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积极推进矿山污染防控及环境整治和修复,解决历史遗留矿山采选废渣和矿洞涌水等污染问题。对重点区域涉重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进行提标改造,从源头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将涉重金属行业企业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强化管理。

第三节 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

推动地下水环境分区管理。科学划定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强化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风险管控。选择典型区域,探索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管控模式与配套政策。

逐步推进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对化工企业、工业集聚区、尾矿库、矿山开采区、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垃圾填埋场等地下水污染源及周边区域,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专项调查,评估地下水环境风险。到2023年底,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废物收集处置单位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到2025年底,完成其他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第四节 深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

强化种植业污染监管。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推动精准施肥、科学用药,加强农业品投入规范化管理。开展农业“白色垃圾”回收利用,完善利益链接机制,建立农膜回收长效监管体系。持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夯实网格化管理责任,有效解决秸秆等生物质露天焚烧问题。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编制区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推动种养结合和粪污综合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管理。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加强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力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促进农牧结合和资源循环利用。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全面排查影响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垃圾堆放等环境风险源,制定饮用水水源地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持续推进“万人千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和环境问题整治。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染治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以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风景区等人口居住集中区域为整治重点,递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进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示范县区建设,新建集镇生活垃圾分类、压缩转运站,对大河镇、大竹园镇、中原镇、坝河镇、沈坝镇5座生活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持续推行分类减量先行治理模式。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改厕治理衔接,统筹推进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弃物治理有效衔接,支持联户、联村、村镇一体化管护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分期分批开展综合治理。在中心城区附近乡镇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运营工作。

专栏4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程

1.土壤污染调查工程

开展建设用地、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建立全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单位名录。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壤污染治理工程

开展大竹园镇、洪山镇、晏坝镇等石煤矿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对受污染土壤进行修复。

3.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农药化肥减量行动,强化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实施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田间配套设施、畜禽养殖粪污防治监管能力等建设。

4.农村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农村厕所改厕治理工程。启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实施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示范县区项目,在汉滨区各镇(办)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压缩转运站,对现有存量的大河镇等5座生活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新建环卫基地与智慧环卫系统1个,在汉滨区中心城区附近乡镇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运营工作。

第九章 加强生态监管,当好秦巴卫士

按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深化生态安全格局构建,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实施生态统一监管,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保障,持续提升秦岭、巴山生态功能,当好秦巴生态卫士。

第一节 筑牢生态安全格局

构建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坚持“基底铺垫、廊道相连、斑块镶嵌”的生态保护总体思路,结合汉滨区河流、道路、生态功能重要区和生态敏感区分布特点及生态廊道连通性等要求,构建河流谷底、山川、城镇绿化和绿色廊道相结合的生态基底,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源涵养的生态屏障,以生态班块镶嵌的生态功能区,构建“一基底、两屏障、三廊道、多班块”生态安全格局,推动实现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加强瀛湖湿地、岚河湿地、坝河湿地、凤凰山森林公园、平头山、牛山等自然资源保护力度,开展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和保护能力建设,实现自然资源走生态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大力推行“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坚持定期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涉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

加强秦巴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总体规划,严格落实秦岭区域重点保护区、一般保护区产业准入清单,严把产业准入关。依法推进秦岭和巴山保护区矿权有序退出。深入开展秦岭范围内农家乐、民宿整治行动,加强规范化管理。完善秦巴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长效化督查监管和考核机制,强化联合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厉打击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违法行为。

第二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与评估。优化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布局,建立指示生物观测和综合观测相结合的观测站点。建立兰花、红豆杉、名贵中药材等野生植物繁育基地,科学划定珍稀野生植物原生境保护区,改善栖息地生存环境,有效恢复珍贵野生植物的种群数量,扭转珍贵野生植物资源种类、数量下滑的势头。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建立完善古树名木电子档案,对百年以上的古树名木全部进行挂牌保护。加强国家重点保护和珍稀濒危物种栖息地管理、拯救繁育、野化放归,联通重要物种迁徙扩散生态廊道,构建生态保护网络。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要求,持续增殖放流,稳定河流生态基流,保持河流生物多样性。

加强生物安全监管。加强外来物种和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及时更新外来物种名录。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开展自然保护地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成效评估。加强生物技术的环境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生物技术的环境风险评价、检测、预警和安全控制体系。

第三节 实施重点生态系统保护工程

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全面调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破坏与污染状况,统筹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加快推进生态治理工程。严格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生态环境治理恢复、创建绿色矿山主体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一矿一策、因地制宜,对蒿坪河流域汉滨段大竹园镇、洪山镇以及晏坝镇、双龙镇等重点污染区域进行排查整治和生态修复。落实绿色矿山标准和评价制度,加强在产矿山企业监管,坚决防止新的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发生。

强化湿地湖泊保护。加大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构建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等多类型的湿地保护网络。实施重点湖泊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对受损及退化的湿地,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逐步恢复生态功能。建立湿地信息管理和监测系统。

强化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实施坡耕地治理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秦岭和巴山小流域建设为重点,加快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在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田林路村综合治理。有序开展退耕还林,形成新的生态空间。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森林抚育和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通过人工促进与天然更新相结合,加快森林正向演替,恢复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从源头减少水土流失。

第四节 强化统一监管和成效监测评估

强化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统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完善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与自然资源、水利、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深入开展“绿盾”专项行动,督导各镇(办)对问题台账中违法违规问题进行销号管理。

加强绩效考核与问责。定期对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修复成效进行自查评估。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开展生态质量状况监测评估。充分依托卫星遥感技术,配合开展辖区内生态状况遥感监测评估工作和保护成效评估工作。强化各级自然保护地的监测与评估,实现自然生态空间观测网络全覆盖。将生态质量状况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生态保护补偿的重要依据。

推进重要生态保护工程实施成效评估。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成效自评估,掌握工程实施进度,把握工程质量,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全过程生态质量、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监测。

专栏5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1.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分布图,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立标成果数据库。

2.“绿色矿山”建设

强化尾矿库环境监管,开展矿区生态修复治理,恢复耕地或林地。到2025年,全区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达标率达到50%,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范管理。

3.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

配合开展秦巴地区生物多样性调查和全区自然保护地资源本底调查,编制完成调查报告和保护利用方案。逐步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救助站,开展重点保护植物资源调查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监测。实施珍贵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工程。

4.重大生态保护工程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自然保护区修复工程、退化林修复工程。


第十章 强化风险防控,严守环境安全底线

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推进危险废物、重金属及尾矿环境、核与辐射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新污染物治理,健全环境应急体系,推动环境风险防控由应急管理向全过程管理转变,提升生态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一节 着力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管控。加强涉危涉重企业、工业园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汉江流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实施分类分级风险管控。开展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危废处置单位及附近重点河流、重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目标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风险防范,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风险防范和预警管控。

强化生态环境应急管理。以工业园区、尾矿库、危险废物经营企业等为重点,健全防范化解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和应急准备责任体系。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备案全覆盖,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应急监测装备配置,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实战能力。

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提升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与利用能力。健全危险废物收运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需求匹配、布局合理,支持大型企业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提升小微企业和工业园区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促进企业、园区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能力和水平提升。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力度,鼓励企业延伸工艺链,提高危险废物内部循环利用率。

加强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建设。加快实施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全区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设施布局优化,完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强化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监管,做到源头分类、规范消毒、应收尽收。完善医疗废物应急预案,细化管理制度,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完善应急处置物资储备,切实做好重大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完善危险废物许可证审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效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将危险废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涉危险废物的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

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深入推进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推广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处置新技术。积极配合省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体系,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项目。推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高值化、集约化发展,实现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加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和回收利用;开展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整治。

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规范城区垃圾分类收集点;通过建立可回收物收运队伍、引入其他垃圾收运企业、提升现有压缩式垃圾中转站、新增垃圾转运设施等措施,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体系;加强城市环卫与再生资源系统有效衔接,加快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大件垃圾、其他垃圾等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强化餐厨垃圾处置。建立生活垃圾区域总量控制机制,形成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布局。支持现有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扩充厨余垃圾收运队伍,对现有餐厨垃圾处理厂进行优化扩容,进一步提高处置能力及收运范围。引进社会企业参与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提升垃圾收运企业竞争服务能力,规范收运作业行为,确保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应收尽收。严格做好餐厨垃圾监管,严防流入养殖环节和环境污染。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持续减少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使用。推广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应用,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部门联合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岸线、滩地等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

第四节 持续推进重金属与尾矿库污染防控

加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开展硫铁矿区、煤矿区、工业废渣堆存场等污染治理。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环境监管,完善涉重金属重点企业清单,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测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深入推进涉重企业清洁生产。全面深入排查影响汉江水质安全的矿山污染隐患问题,全力推进涉重金属矿专项整治。

加强尾矿库监管水平切实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抓好隐患整改,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安康市汉滨区赣安矿业有限公司王家沟尾矿库、安康市东海钒业有限责任公司蓼叶沟尾矿库长期处于停工状态,督促企业完成闭库工作;陕西省安康市燊乾矿业有限公司西沟尾矿库正常运行,强化执法监管力度,完善尾矿库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最大限度降低溃坝等事故尾矿进入农田、水体等敏感受体的风险。

第五节 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

完善辐射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完善放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对辖区核技术利用单位依法依规实施安全隐患排查,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区域环境电磁辐射水平调查与评价。

加强辐射监测与执法能力建设。积极配合建立市、区两级辐射环境监测体系,完善核与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三张网”,建立互联机制,实现全覆盖监控。强化核与辐射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核与辐射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升监管与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水平。积极配合构建市、区两级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加强应急演习和培训,提升核与辐射应急响应能力。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事故应急主体责任,建立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装备。

专栏6 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1.医废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程

开展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完善汉滨区医疗废物收集暂存转运体系并覆盖农村地区,实现医疗废物全收集全处理。

2.重金属与历史遗留矿山综合治理工程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加强涉重企业监管。加强尾矿库污染治理,开展蒿坪河流域等历史遗留矿山污染治理工程。

3.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工程

充实和更新现有环境应急物资储备,补齐和优化环境应急监测设备设施。推进省道、国道危化品运输专线应急体系能力建设。

4.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实验室自动化监测能力提升,建设中心城区水源地自动监测站;配备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备,提升现场执法监管能力。

5.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利用工程

推进固体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或利用。加快推进辖区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建设;实施餐厨垃圾提质扩容;鼓励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收集体系。积极配合做好安康市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建设保障工作。


第十一章 深化改革创新,建立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依法治理和市场导向,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原则,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 健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

全面落实领导责任。积极落实《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夯实各级政府、部门生态环保责任。严格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制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推动各级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生态环保大格局。

落实生态环保督察制度。认真落实《安康市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暨“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督查督办实施办法》,配合做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推进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一步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健全环境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固定源排污许可“一证式”全闭环管理。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加快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融合衔接。围绕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完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统筹考虑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效应,着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


第二节 配合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配合完善法规规章。配合完成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工作,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规章。积极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规,配合完成《安康市巴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工作。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清理现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不一致的内容。

加强司法保障。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加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力度。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机制。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第三节 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

规范开放环境治理市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与服务。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恶意竞争,加快形成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环境治理市场环境。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等创新发展。

做好环境权益交易市场。推进资源要素市场化改革,因地制宜开展环境权益交易,强化碳排放交易制度与其他环境权益类市场机制的统筹协调。

探索生态环境价格改革。统筹市场供求、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等因素,探索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鼓励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收费制度。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税法,落实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第三方治理企业所得税、污水垃圾与污泥处理及再生水产品增值税返还等税收优惠政策。

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推进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有序实施。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重点支持“两山一水一湖”生态系统保护的相关项目。

第四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推进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现代化。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安康市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与监测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区生态环境现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优化调整空气、地表水、土壤、声环境等监测点位和指标项目,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监测与预警、环境污染溯源解析、环境风险监控及生态调查监测能力。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开展排污许可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加强数据质量监督管理,建立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和政府购买监测服务准入制度,规范排污单位及社会监测机构监测行为,严厉打击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规范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和完善安康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执法大练兵常态化机制,补齐应对气候变化、土壤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区级执法能力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健全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提升执法装备技术,优化执法方式,加强无人机等新技术新设备运用,推动涉挥发性有机物、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提升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水平。推行“四不两直”工作法,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与信用监管相结合,实施动态管理。推动大气、水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

构建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体系。建设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推进生态环境数据整合集成。深化与区级相关部门共享平台数据融合,健全线上执法监督、行政审批、政务管理等应用模块,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共同参与的集约化信息网络,实现监管和服务的全流程数字化。完善各级各类生态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第五节 开展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发挥党政机关引领作用。各级党政机关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绿色办公,区级党政机关要率先创建节约型机关。

落实企业环境责任。夯实企业环境治理责任,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履行节能低碳、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接受社会监督。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加大对挤占生态空间和损害重要生态系统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效率。

发挥社会参与及监督作用。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畅通和规范社会各阶层参与环境社会治理的途径,搭建平台载体。加强媒体舆论监督,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推进信访投诉工作机制改革,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健全环境决策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并向社会公开。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噪声和经营活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加强光污染监管和整治。倡导共创宁静休息空间。

专栏7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工程

1.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环境监管指挥平台。建立环境管理监控中心,对所有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固定污染源开展远程、全时的非现场监管执法,实现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率达到100%。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执法装备全覆盖。

2.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工程

完善汉滨区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提升汉滨区环境监测能力。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体系建设,实现环境监测与监督执法协调联动。

3.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工程

整合信息系统,拓展生态环境业务专业应用,建设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信息平台。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建设。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汉滨区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位置,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将本规划确定的目标指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纳入汉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公布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任务。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切实加强考核奖惩、督查督办、资金投入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区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汉滨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职责分工,强化责任、加强沟通、通力协作,推动目标任务落实。

第二节 加大保障力度

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强硬支撑,坚持规划项目化、项目具体化,区级各行业部门要围绕流域综合治理、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方面积极包装策划申报重点项目,多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资金支持,增强地方生态环保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投入力度,加大环保产业招商投资力度,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社会民间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强化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积极落实环保投入。

第三节 强化宣传引导

建立健全宣传联动机制,通过“一报一台一网”、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政策、法规制度及经验做法宣传,积极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开展《安康市汉江水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创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推广节水节电、垃圾分类收集等,完善监督举报处理机制,积极引导环保公益组织和社会公众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参与,监督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行为,努力在全区形成环境保护人人关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四节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规划实施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公布规划主要任务实施进展情况、环境指标完成情况。在2025年度,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终期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并对社会公布。区考核办要对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落实情况实行专项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坚持一季一通报、一年一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实行严格奖惩。建立监督机制,设立公开电话和投诉信箱,接受群众咨询、举报,对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和回应,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责。


第十三章 重点工程及投资

围绕水污染防治、大气环境治理、土壤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森林资源保护与修复等重点领域,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出在“十四五”期间能够对生态环境工作全局性有明显推进、操作性强的重点项目。

参照国家、陕西省以及安康市重点工程类别,结合汉滨区生态环境治理现状,通过多方调研、广泛收集各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确定“十四五”期间的重点工程,具体项目主要内容及投资等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汉滨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1

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汉滨区黄石滩水库上游水体富营养化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通过生态水处理工程,实现水体生物自净并保持水质稳定,实现景观水系水质净化功能及景观生态服务功能,确保黄石滩水库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1500

2022

区生态环境分局?

2

2021年度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汉滨区2条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500

2022

区生态环境分局??

3

汉滨区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治理工程

在蒿坪河流域线麻沟酸性废水涌水区域酸性废水下游建设废水处理站,废水处理站采用深床离子反应矿山生态修复技术,废水处理规模为500m3/d。

970

2022

区生态环境分局?

4

安康市瀛湖库区汉滨段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工程

对蒿坪河入瀛湖库区口3.0km河段重金属污染底泥进行环境整治,内容包括底泥疏浚工程和底泥治理工程,整治总面积约80.0万m2,清除底泥量约40.0万m3,处理尾水总量24.0万m3,干化底泥10万m3

4018

2024

区生态环境分局?

5

安康市县区污水处理和水环境PPP项目—汉滨区子项目

新建13个乡镇和8个社区安置点污水处理设施,总污水处理规模约5250m3/d,配套管网总长度约140.1公里;建设全区污水处理厂(站)的监管云服务平台。同时,对已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村镇,出水达不到要求或出水水质不稳定的进行工艺改造;对已有污水处理设施,但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的村镇,进行管网尤其是入户管网的铺设,提高污水的实际收集率。

*****

2025

区住建局?

6

镇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项目

对辖区24个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

2000

2022

区水利局?

7

土壤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汉滨区洪山镇天池村水磨沟及晏坝镇改进村老矿洞煤矿地下涌水治理工程

对汉滨区洪山镇天池村水磨沟煤矿废渣和地下涌水以及晏坝镇改进村老矿洞煤矿地下涌水及矿渣进行治理。

2140

2024

区生态环境分局??

8

汉滨区大竹园镇线麻沟废弃石煤矿水土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废弃矿硐13个,其中KEP充填矿硐9个,简易封堵矿硐3处,生态修复1处,修建临时道路480m;废渣堆治理4处,共清运废渣*****m3;沟谷修建排水渠长度180m,填充塌陷坑3处;河道清淤工程量为150m3,场地生态修复覆土量5870m2

1400

2025

区生态环境分局?

9

汉滨区大竹园镇猪槽沟废渣堆酸性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

废渣堆治理工程:清理历史遗留废渣******m3;污染河道治理工程:清理河道重金属污染底泥40m;填埋场建设工程:建设库容15万m3Ⅱ类固废填埋场1座;场地生态修复工程:修复废弃矿山污染场地*****m2;水土环境质量动态监测。

2700

2025

区生态环境分局

10

安康市蒿坪河流域(汉滨段)15处渣堆治理工程

坡面修整、清理、渣堆清运、修建挡墙、截排水、客土复垦、场地平整、覆土绿化。

436

2024

区自然资源分局

11

配合做好安康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保障工作

新建一座日处理1800吨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中一期规模为1200t/d,配置机械炉排焚烧系统和发电机组,同时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尾气净化系统,自动控制系统。

*****

2025

区城管分局?

12

安康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无害化集中处置设施提质扩容及收集转运建设项目

对现状5t/d的医疗废物日处理能力进行扩容改造,扩容后,医疗废物处理能力达10t/d。主要内容为新建无害化处置设施一套,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

1050

2022

区生态环境分局

13

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汉滨区农村散煤治理项目

通过在新城街道办事处南门社区、双堤社区现已接通天然气主管道,有条件进行煤改气的居民户实施煤改气;老城街道办事处、 江北街道办事处、吉河镇不具备实施煤改气条件的,优先选择煤改电。通过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控制农村散烧燃煤污染。

3145

2024

区生态环境分局?

14

汉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在辖区五里镇、张滩镇、关庙镇、建民办、大河镇、紫荆镇、中原镇、县河镇、谭坝镇等镇村人口集中安置点(社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5000

2025

区生态环境分局??

15

汉滨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对建民办、江北办、张滩镇、关庙镇、新城办等区域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

3000

2025

区生态环境分局?

16

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示范县区

在汉滨区各镇(办)新建生活垃圾分类、压缩转运站,并对现有存量的大河镇、大竹园镇、中原镇、坝河镇、沈坝镇5座生活无害化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新建环卫基地与智慧环卫系统1个,整治原简易填埋场15余个,并在汉滨区中心城区附近乡镇开展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试点运营工作。

*****

2025

区住建局?

17

汉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

配置生活垃圾收集桶*****个,购置转运车82辆,建收集房794座,垃圾中转站38座,建设7个镇垃圾高温热解处理场2个;计划建设污水处理场41个、污水处理池134个、管网70公里;计划新建无害化卫生厕所*****座、公厕56座;计划村容村貌提升绿化378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7110盏;建设秸秆收贮点35个、农地膜回收点9处。

*****

2025

区农业农村局?

18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汉滨区中心城区黄石滩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

本项目基于汉滨分局现有监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的基础上,建设黄石滩水库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预警系统,主要包括:水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1套、水质自动监测系统32项指标、固定站站房1座并预留马坡岭及许家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数据的接口。

900

2025

区生态环境分局

19

汉滨区大气环境管控能力提升项目

监测能力建设:共建设便携式 VOCs 监测仪、便携式油烟监测仪、便携式六参数监测仪各1 台,实现汉滨区现场执法监管能力的提升;污染源监管体系建设:对全区80家汽修企业进行生产、治污环节的用电监管,对4个关键交通枢纽位置安装黑烟车抓拍系统;针对对全区18家商混站、砂石厂生产过程中气溶胶颗粒物污染通过建设监控监测系统进行在线监管。

1300

2024

区生态环境分局

20

畜禽养殖粪污污染防治项目

现有规模化养殖场恶臭治理

58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猪)及时清粪;设置合理的卫生防护林带;对有条件的养猪场,将恶臭气体收集处理,采取有组织排放方式。

58

2024

区农业农村局

21

现有养殖户粪污治理措施

将固体粪污送至就近的畜禽粪污处理中心,运输车辆必须密闭、防漏,严禁抛洒滴漏、严禁超载。

100

2024

区农业农村局

22

汉滨区关家镇年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出栏10万头生猪养殖项目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2200m2、堆粪棚、洗消间、无害化处理车间、进料路、出粪路等;针对病死猪尸体,在场内建设1座无害化处理间。

960

2024

区农业农村局

23

汉滨区五里镇年产5万头富硒生猪繁育一体化养殖基地项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5万头富硒生猪繁育一体化养殖基地项目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洗消房、污水处理等;拟在养殖厂区南侧建设1座无害化处理间。

426

2024

区农业农村局

24

汉滨区晏坝镇新建存栏基础母猪 4000 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新建存栏基础母猪 4000 头原种猪场建设项目及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污处理配套设施主要包括自动清粪设施、沼气粪污处理工程,并根据养殖规模,配套建设足以消纳沼液的农业种植园区,并在场内污设置2座安全填埋井处置病死猪尸体。

902

2024

区农业农村局

25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

在五里镇建设区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1个。

300

2025

区农业农村局

26

田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规划建议在五里镇、关家镇各选取1个村为试点村。

500

2025

区农业农村局

27

水土保持项目

汉滨区流水镇良田水保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km2,配套蓄水池、引水管道。

40

2022

区水利局

28

汉滨区大竹园镇七堰沟水保综合治理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8km2,配套排水渠、护岸。

40

2022

区水利局

29

汉滨区五里镇何家砭水保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km2,配套蓄水池、引水管道。

80

2022

区水利局

30

牛蹄镇牛蹄河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km2,配套拦水坝、苗木栽植。

100

2022

区水利局

31

安康市烟岭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5km2,新修石坎梯地,苗木栽植。

280

2022

区水利局

32

水土保持项目

安康市高跃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88km2,修石坎梯地,配套排水渠、生产道路。

70

2023

区水利局

33

五里镇冉家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3km2,配套排水渠、护岸、拦水坝。

120

2023

区水利局

34

汉滨区五里镇白马石水保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5km2,新修石坎梯地、新修生产道路、修建排水沟、拦砂坝。

80

2022

区水利局

35

汉滨区瀛湖镇三叉河清洁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km2,实施内容:水窖、拦砂坝、造林、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100

*****

区水利局

36

汉滨区坝河镇寺姑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1km2,实施内容:坡改梯、截排水渠、生产道路、造林、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120

2024

区水利局

37

瀛湖镇南溪村景造市级水保园区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4km2,新修石坎梯田、田间道路、河道治理、封禁治理。

100

2022

区水利局

38

牛蹄镇牛蹄河水保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8km2,配套取水坝、引水管道、蓄水池、生产道路、拦沙固堤坝。

200

2023

区水利局

39

瀛湖镇王岩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km2,配套坡改梯、排水渠、生产道路、荒山荒坡造林等工程。

360

2023

区水利局

40

瀛湖镇沙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修建河堤,疏林补植等。

100

2023

区水利局

41

水土保持项目

大竹园镇蒿坪河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6km2,修建拦沙引水坝,蓄水池,谷坊,疏林补植等。

150

2023

区水利局

42

瀛湖镇郭家河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km2,新修蓄水池管道,浮筒取水口,堰塘整治,疏林补植等。

90

2023

区水利局

43

汉滨区县河镇牛岭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7km2,实施内容:截排水渠、生产道路、经济林、疏林补植等措施施。

40

2023

区水利局

44

汉滨区五里镇龙王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km2,实施内容:拦砂坝、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150

2024

区水利局

45

汉滨区五里镇磨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8km2,实施内容:坡改梯、田间道路、排水沟、沉砂池、造林、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120

2023

区水利局

46

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汉滨区早阳镇高跃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续建)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7km2,实施内容:坡改梯、生产道路、造林、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240

2023

区水利局

47

汉滨区石梯镇烟岭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3km2,实施内容:面源污染防治、坡改梯、田间道路、排水沟、造林、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140

2023

区水利局

48

汉滨区大竹园镇大堰沟黄泥沟排水应急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km2,实施内容:排水渠、疏林补植等措施。

150

2023

区水利局

49

汉滨区五里镇冉家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km2,实施内容:坡改梯、经济林、拦砂坝、护岸、疏林补植、封禁等措施。

180

2023

区水利局

50

森林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

天然林保护工程

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飞播造林10万亩。

1350

2025

区林业局

51

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

人工造林0.5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

750

2025

区林业局

52

自然保护区修复工程

人工造林0.2万亩,封山育林2万亩。

300

2025

区林业局

53

退化林修复工程

实施退化林修复2万亩。

1000

2025

区林业局

54

珍贵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

建设3处保护观测点,保护面积300亩。

500

2025

区林业局

55

古树名木保护工程

建立古树名木电子档案和台账,实时动态监管。

100

2025

区林业局

合计

******

标签: 保护规划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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