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八农发〔2023〕1号贺州市八步区农业农村局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印发《八步区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贺八农发〔2023〕1号贺州市八步区农业农村局贺州市八步区财政局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关于印发《八步区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八步区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贺州市八步区贺州市八步区广西贺州桂东

农业农村局财 政 局农村合作银行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八步区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八步区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办发〔2021〕62号)精神,为有效解决香芋种植、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推动八步香芋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香芋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经研究,我区决定开展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八步区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工作要求,紧盯2023年香芋种植面积拓展到6.2万亩,香芋年加工量提升到10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聚焦八步香芋产业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的关键环节,为参与香芋产业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金融支持,有效解决经营主体融资困难,助推八步香芋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扶持对象及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八步区香芋全产业链和设施蔬菜发展扶持政策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贺八政规〔2021〕4号)精神,“香芋贷”政府贴息对象为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香芋产业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达到规定标准的脱贫户(不包括2014年、2015年脱贫户,下同)和监测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其中,经营主体申请“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可以以该经营主体法人代表个人名义申贷。

此外,扶持对象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至贷款到期日不超过6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经营正常;无不良诚信记录,还款意愿良好,偿还能力强。

三、贷款额度及贴息比例

我区“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合作金融机构为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具体贷款额度、贴息比例、利率如下:

(一)贷款额度

“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以信用方式申请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以保证方式申请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抵押方式申请的单户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借款人应具有30%(含)以上的自有资金。

1.仅以信用方式申请的授信单户30万以上至50万元(含),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3年(含)以上的规模经营经验,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为AAA级(农户为“优秀”级);从事生产经营的土地承包、承租关系稳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充足。

(2)用于香芋种植、加工、销售等用途,“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最高总额度不能超过借款人上一年可核实的经营收入总额的50%。

2.仅以保证担保方式申请的,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其中:以个人最高限额循环方式发放的,贷款时点总额度最高不超过保证担保金额的70%,并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必须是经贺州桂东农合行准入的担保公司。

3.以抵押担保方式申请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500万元,其中:

(1)以居住用房抵押担保的,且以住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70%;以商用房抵押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50%。其中:以个人最高限额循环方式发放的,贷款时点总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债权金额的70%,并在合同中约定。

(2)以其它财产抵(质)押担保的,抵(质)押率按贺州桂东农合行贷款担保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其中:以个人最高限额循环方式发放的,贷款时点总额度最高不超过抵押债权金额的70%,并在合同中约定。

4.采用两种及两种以上担保方式组合申请的,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贴息比例

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贴息比例为2.5个百分点,贴息资金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贴息金额以实际贷款情况及到期结息后结算利息为准。

(三)贷款利率

以抵押方式办理的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2%,以保证担保方式办理的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5%,以信用方式办理的贷款年利率不超过5.7%。

(四)贷款期限

“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期限为壹年,贷款逾期后不再贴息。

四、贷款流程

“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申贷流程为:由符合条件的需求对象自主申报→银行受理→各乡镇政府审核→八步区农业农村局复核→八步区财政局复核→八步区政府审批→银行发放贷款。

(一)自主申报

坚持自主自愿原则,由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以及经营主体法人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申报。申报主体按要求填写《个人/企业申请“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审核表》(附件1/附件2),向所在乡镇贺州桂东农合行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并提交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效凭证复印件,以及土地租赁、流转合同和农资采购等与经营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

(二)银行受理

银行根据自主申贷的经营主体条件,对申贷主体的产业发展情况、信用等级及偿还能力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则受理贷款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要向申贷主体详细说明原因。同时,定期将放贷情况反馈给八步区农业农村局,并对发放“香芋贷”政府贴息的贷款设立单独的台账,贷款到期后,按实际贴息金额向八步区农业农村局行文核拨贴息资金。

(三)乡镇审核

由各乡镇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干部等对经营主体申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申贷对象必须为辖区内参与香芋产业种植、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发展关键环节达到规定标准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新型经营主体。经乡镇审核无异议后,批量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四)区农业农村局复核

由区农业农村局对乡镇报送的申贷资料进行复核,经核实申贷对象符合条件且申贷信息无误后送区财政局复核。

(五)区财政局复核

区财政局对区农业农村局报送的申贷材料进行复核,经核实符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规定的呈送区人民政府审批。

(六)区人民政府审批

经区人民政府最终审批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局统一将申贷材料反馈给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

(七)银行发放贷款

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收到履行完各项流程的申贷材料后,即刻安排贺州桂东农合行对应营业网点发放贷款。

五、贴息资金拨付

“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贴息资金按实际贷款情况及到期结息情况安排,到期一批,贴息一批。由广西贺州桂东农村合作银行提供贴息材料,材料主要包括贷款清单、贴息申请书、汇总表等,于当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经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报区财政局审核,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由区农业农村局于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一体化系统将贴息资金发放至借款人关联账户。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服务“三农”宗旨

八步区2023年“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立足与八步区香芋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工作需要,坚持服务“三农”宗旨,以有效解决香芋种植、加工、销售等关键环节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为重点,力争推动八步香芋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在区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香芋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香芋贷”政府贴息工作,加大“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辖区内有融资需求的香芋产业种植、加工、销售主体及时得到金融服务。对辖区内有贷款意向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情况和需求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并及时将需求对象信息推送给镇内银行网点,同时,全力协助银行做好放贷工作。

(三)提高风险防控意识。鼓励、引导银行和经营主体按照“政府贴息+农业信贷担保”的形式办理“香芋贷”,建立风险分散、转移机制,有效防范“香芋贷”风险,最大限度的发挥政府贴息的社会效益,为八步区香芋产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支持。

未尽事宜,请与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联系,联系人:莫娟,联系电话:0774-*******

附件:1.个人申请“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审核表

2.企业申请“香芋贷”政府贴息贷款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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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实施方案 合作银行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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