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对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工程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前的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工程。
2.建设地点:乌海至银川国家高速公路银川南绕城段工程起点设置于平吉堡枢纽,跨西干渠,经兴泾镇,经良田镇,跨越典农河后,下穿太中银铁路,经胜利小镇,上跨珍珠湖湿地公园及G109线,上跨鹤泉湖,上跨惠农渠,经永宁黄河大桥跨越黄河,与银昆高速交叉,终点止于河东机场收费站处。
3.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全长37.186公里。设计速度采
用100km/h和80km/h,结合项目所在区地形特点,路基设计采取整体式路基、分离式路基等横断面形式。
平吉堡枢纽互通至机场南枢纽互通段(K218+000~K251+554):
整体式路基宽度为33.5m,其中单向行车道宽3×3.75m,中间带宽3.5m(含中央分隔带宽2m和两侧路缘带宽各0.75m),硬路肩宽3.0m(含路缘带宽0.5m),土路肩宽0.75m。
分离式路基(K229+800~K236+155)单幅宽度16.75m,其中行车道宽3×3.75m,左侧硬路肩宽1.0m,右侧硬路肩宽3.0m(含路缘带宽0.5m),右侧土路肩宽0.75m,左侧土路肩0.75m。
机场南枢纽互通至河东机场收费站段(K218+000~K251+554):
该段利用银昆高速,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其中单向行车道宽2×3.75m,中间带宽3.0m(含中央分隔带宽2m和两侧路缘带宽各0.5m),硬路肩宽2.5m(含路缘带宽0.5m),土路肩宽0.75m。
本项目采用凸起式中央分隔带,分隔带采用面包砖封闭,设置分离式的波形梁护栏。中央分隔带开口设置间距不得小于2km,另外在互通式立交、服务区及特大桥前后也须设置开口,开口长度为40m。
结合宁夏高速公路建设经验和交通等级为重交通,采用路面结构组合如下所示:
①主线、立交匝道
上面层: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中面层:6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
下面层:8cm沥青稳定碎石(ATB-25)
下封层:SBS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不计厚度)
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5.5%水泥剂量)
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4.5%水泥剂量)
路面厚度74cm。
②收费站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面层:28cm钢纤维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
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5.5%水泥剂量)
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4.5%水泥剂量)
路面厚度68cm。
③桥面铺装
上面层: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
下面层:6cm中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20C)
④被交路改造段一级公路路面结构:
上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SBS改性)
下面层:8cm粗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5C)(SBS改性)
下封层:SBS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不计厚度)
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5%)
底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4.5%水泥剂量)
路面厚度68cm。
⑤被交路改造段二级公路路面结构:
上面层: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AC-13C)(SBS改性)
下面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20C)(SBS改性)
下封层:SBS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不计厚度)
基层:36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5%)
底基层:18cm级配碎石底基层
路面厚度64cm。
⑥被交路改造段三级公路路面结构:
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C)
下封层:SBS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不计厚度)
基层:32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5%)
底基层:18cm级配碎石底基层
路面厚度55cm。
⑦被交路改造段四级公路路面结构(沥青路面):
面层: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16C)
下封层:SBS改性乳化沥青同步碎石封层(不计厚度)
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水泥剂量5.5%)
底基层:18cm级配碎石底基层
路面厚度43cm。
⑧被交路改造段四级公路路面结构(水泥混凝土路面):
面层:20cm水泥混凝土面层
基层:20cm级配碎石基层
路面厚度40cm。
4、工期安排:根据本项目的交通量发展与服务水平、拟建公路交通量预测结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区施工条件和特点等因素,计划2023年开工建设,2026年完成施工,建设工期3年。
二、公示征求意见内容
1.您是否知道该项目?通过什么渠道获得的?
2.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3.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的生活有无影响?
4.您对本项目建设规划选址、项目建设内容、生态环境问题、公共安全问题、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及诉求?
三、公示说明及提出意见的方式、期限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建设单位、评估主体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评估主体单位和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项目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自治区公路水路发展中心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纳先生
邮箱:**********@qq.com">**********@qq.com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评估单位:银川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泰康街8号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张先生
邮箱:**********@qq.com">*********@qq.com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5号
联系电话:0951-*******
联系人:李先生
传真:0951-*******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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